何勤华 | 华政的故事3:最早的师资从哪里来?(上)_风闻
观察者网用户_234942-2019-06-12 08:16

华政的故事(三)
共和国法治建设的侧影
文 何勤华
编者按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70周年华诞,为回顾新中国走过的法治道路,《法制日报》于近期连载曾担任华东政法大学校长的何勤华教授的系列文章:“华政的故事”,通过华政这所法科大学近70年的发展历程,折射出新中国法治建设不平凡的进程。本文文字版原载《法制日报》法学院专刊,感谢何勤华教授授权推送。文中配图为何勤华教授本人提供,授权雅理读书首发。如您阅读后有所收获,欢迎关注并分享“雅理读书”(yalipub)。
华政的诞生:调配老师(一)
**创办大学,首先就要有教师。**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是办好一所大学的首要条件。华东政法学院也不例外。筹备处一成立,他们所关心的第一件事,就是如何调配、延揽优秀的教师。华政档案馆所保存的1952年10月30日的教职员工统计表显示,此时,华政的教员已经达到了54名(教员4名,助教6名,研究生[员]44名),加上87名职员(处长以上5名,科长10名,科员38名,办事员34名),工警106名(校警8名,炊事员24名,公务员74名),学校教职员总数为247人。

1952年10月30日华东政法学院教职员登记薄
而第一批进来的,就有几位是民国时期比较知名的法学家,如李良、刘焕文等。
李良,1902年出生,云南华宁人,1926年入北京朝阳大学学习法律。1929年毕业后,1931年入法院工作,并在朝阳大学任课。1940年,转入上海第二特区法院当法官,并在上海法政学院任课。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李良先后在震旦大学、光华大学、上海法政学院、新中国法商学院、大夏大学任法学教授。1950至1951年入上海法学院任职,担任教授、法律系主任、校长。1951年7月,上海法学院被合并入上海学院后,担任上海学院的法学教授。1952年9月,上海学院被撤销,并入华东政法学院后,被吸收进华政任职。
李良在民国时期已经是一位知名学者,自1927年以后,陆续发表“民商法上留置权之比较观”等论文,出版有《刑事诉讼实务》《刑事诉讼法通义》等著作。进入华政工作后,虽然,因为“旧法人员”的身份,李良一直没有机会上法律专业课,但他一直没有放弃自己的法学专业研究。据华政王召棠教授的回忆,华政法史学科在50年代的迅速成长,**一是靠了当时的教研室主任宋光的努力;二是靠了以高其迈教授为主的历代刑法志注释工作;三是靠了李良教授的传帮带,因为李良一直在默默地坚持着《唐律》的研究。**在1956年《华东政法学报》创刊号上,李良还曾发表了“‘百家争鸣’和法律科学”的论文。李良后来担任了华政图书馆主任(馆长),一直到1958年8月22日,经中共上海市委教育卫生工作部决定免职。

中央人民政府高等教育部华东高等教育管理局开具的
介绍上海学院李良教授前来华东政法学院工作的函件
**刘焕文,1907年出生,湖北天门县人。**1925年湖北省立第二中学毕业后,进入北平大学法学院学习。1931年毕业,1932年入北平私立华北学院工作,时间不长,即入北平私立民国学院教书。1933年,去山东省济南市及泰安县工作。1938年去贵州贵阳等地教书。1942年起,回到上海在私立大夏大学任职。至1951年7月,始调入复旦大学法律系工作。1952年1月,入中央政法干部学校接受培训,其间因复旦大学法律系撤销,被分配至华东政法学院担任老师。1953年2月正式报到。在民国时期,刘焕文在各所法律院系讲授《民法总则》《刑法》和《商法》等课程。进了华政以后,鉴于“旧法人员不让上法律课”的背景,担任了现代汉语教研组组长,开设《现代汉语》的课程,每周上4个课时。虽然如此,刘焕文在有机会时,他还是会积极地参与法学界的讨论。如1956年6月《华东政法学报》创刊时,他就在创刊号上发表了“在‘百家争鸣’中谈旧法思想”的论文。
当然,由于当时特殊的政治环境,即对“旧法人员”的批判、排斥和否定,因此,华政的师资,更多的是刚刚从大学毕业的青年教师。**而他们在华政后来的发展中,成为了学校各个学科的骨干力量,如傅季重、浦增元、席祖德、彭万林、金立琪、范关坤、赖彭城等。1979年华政第二次复校后,这批老师就成为法理学、宪法学和民法学等学科的负责人。**虽然,傅季重和浦增元在1958年华东政法学院撤销、上海社会科学院成立后去了上海社科院工作,1979年华政复校时没有回来,但他们仍然一直兼任着华政复校后的法哲学课和宪法课。

青年时代的傅季重老师
这里,对傅季重老师再多说几句。**傅季重(1922-2001年),江苏省南京市人。**1942年于东吴大学法学院法律系毕业,在南京警察厅任职。1946年回到东吴大学法学院任教。1952年底华政开学时傅季重作为副教授成为骨干教师。1958年9月华政撤销后,转入新成立的上海社科院哲学研究所工作,一直致力于逻辑学的研究。1979年中国逻辑学会成立,会长为金岳霖,而傅季重当选为副会长。同时,继续兼任华政的教授。其译著主要有《哲学和逻辑句法》(作者[德]鲁·卡尔纳普,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猜想与反驳——科学知识的增长》(作者[英]卡尔·波普尔,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版)等。
笔者于1982年2月入华政读研究生时,傅季重老师还为我们第一届研究生开过法哲学的讲座。他讲话语速很慢,口气平和。之后,虽然傅老师主要工作在上海社科院,但因为他家住在华政长宁校区内,因此还可以常常见到他。顺便说一句,傅季重老师的平易近人是有口皆碑的。1983年进入华政工作的刘鸿钧教授在其回忆文章中,就对傅老师的这一品质大加赞赏。

青年时代的浦增元老师
当时刚刚从大学毕业留校任教,然后马上就转入华政工作的青年教师中,还有一位优秀的老师就是浦增元。
**浦增元(1928-2012年),上海嘉定人。**1947年考入东吴大学法学院法律系,1951年毕业后留校任教,1952年7月转入华东政法学院。1958年9月华政撤销后,转入新成立的上海社科院政治法律所(主要由华政的原班人马组成)。之后,一直在上海社科院法学所工作,也兼任华政的宪法课老师。从80年代中期始,18年中,一直主持华政宪法学研究生的论文答辩。1993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任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硕士生导师,上海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宪法室主任、《政治与法律》杂志副主编,兼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员、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理事兼宪法学研究会总干事、上海市政治学会副会长、国际宪法学协会执委等职。
这一时期,从被合并的各所大学(如复旦大学、东吴大学、上海学院等)以及江苏等地转入的老师还有王绍唐、卢法祖、赵震、俞伟奕、汪家焯、孟庭柯、胡永龄、周文尧和宋恩博等。当时出具介绍信的调配部门有的是“中央人民政府高等教育部华东高等教育管理局”,有的是“华东军政委员会教育部”。在此期间,支持华政师资最多的是复旦大学、东吴大学法学院、上海学院,尤其是教授级别的,如上述李良以及汪家焯、孟庭柯、胡永龄等,基本上都来自上海学院。
我们从华政副院长郑文卿于1952年12月4日打给上级领导的一份报告中得知,当时对来华政工作的教师来源,曾提出了三条路径:一是从华东直属机关科处长里面调配;二是从前政法专业第一类(即表现好的、历史上没有问题的)教授中找“个把人”,或者是从上海前政法专业的助教、现在北京中央政法干校中学习的那19个人中找;三是希望上级调配。
而我们从华政档案馆所保存的1****952年底的一份教员登记表上可以看到,当时教员的主体是南下干部和被华政合并之各所大学刚刚毕业的学生,有
刘克牧(干部)主讲“中共党史”;
赵野民(干部)主讲“中国近代史”;
林景仁是从当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借调来的,主讲“马列主义国家法权理论”;
王舜华也借调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主讲“马列主义基础”;
徐盼秋(干部)主讲“新民主主义论”;
王亚文(干部)讲“政治经济学”;
陈启育(干部)专修科讲“国文”;
宗丹楠(复旦毕业)专修科讲“中外地理”;
朱庆祚(圣约翰毕业)专修科讲“中国历史”;
樊勇(复旦毕业)专修科讲“新民主主义论”;
席祖德(东吴毕业后分配到上海学院,后随着上海学院一起被并入华政)讲“中国近代史”;
项宏扬(复旦毕业)、邱霞生(大夏大学毕业)、陈辉(东吴毕业)、江邈清(圣约翰毕业)、郑经伦(复旦毕业)、周文尧(上海学院毕业)、程叔瑜(复旦毕业)主讲专修科“国文”;
陈忠诚(东吴毕业)、塔克马可娃(苏联)大学部讲“俄文”;
曹漫之在大学部讲“政治经济学”(名单上有,但当时尚未到岗)。
从以上叙述中,我们可以得知,当时开课的老师不多,总共才20位。而且,讲法律的极少,只有一位来自中国人民大学的林景仁讲的是“马列主义国家法权理论”。其他老师讲的都是政治、党史、中国历史。尤其是国文老师特别多,这说明当时学生,主要是从工农兵中招募进来的学生,文化水平普遍比较低,所以需要加强国文的教育。
除了这些任课老师之外,我们从当年的教员登记表上还看到了如下一些老师的名字:
庄咏文、谭永介、胡国冠、宫燕侠、吕毓敏、潘宇鹏、梅文秋、蒋超平、施荣根、彭舟、翁继华、王万銮、范关坤等毕业于东吴大学法学院;
王志平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
徐顺教、严临英、李宏儒、江卫卿、胡福林、杨德纯、唐培吉、黄永灿、宋文达、赖彭城、彭万林毕业于复旦大学政治系、法律系;
金立琪来自上海学院;
王群、王治安、王全德、张庆苏来自沪江大学政治系;
翟廷瑨来自于安徽大学法律系。
此外,我们也知道当年华东政法学院也接受了苏联专家前来讲课,她们是瓦西丽娃和塔克马林娃。
受篇幅限制,下面我们就对两位青年才俊范关坤老师和唐培吉老师做点介绍。

青年时代的范关坤老师
**范关坤(1931-),浙江吴兴县人。**1952年7月毕业于东吴大学法学院,转入华东政法学院任教。1956年以后,支援上海法律学校的创建,担任教师。之后,又任职上海中医学院。1979年华政第二次复校后,回华政担任政治理论部主任,是华政知名教授。

青年时代的唐培吉老师
**唐培吉(1930-),浙江吴兴县人。**1952年7月毕业于复旦大学政治系(主攻国际关系),入华东政法学院工作。1958年华政被撤销、成立上海社科院后,转入上海社科院工作,接下来又先后在复旦大学、上海大学和同济大学等校任教授,曾任同济大学文法学院院长,对这几所大学的法律教育、政治学教育和中共党史教育作出了巨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