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茅药酒中国文化遗产日蹭热点,但八年前就有人质疑其“非遗”资格_风闻
观察者网用户_212103-2019-06-08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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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微信公众号“鸿茅”忽然发了一张图:

6月8日,也就是今天,是中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2016年9月,国务院批复住房城乡建设部,同意自2017年起,将每年6月第二个星期六的“文化遗产日”,调整设立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再来看看图里有哪些信息:
“鸿茅药酒配制技艺入选《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下面说明了具体是什么技艺:
“鸿茅药酒八步古法”。
作为一个不了解相关市场的人,第一反应是:鸿茅药酒“申遗”成功了?
查了一下才知道,事实上早在十年前,鸿茅药酒就已经“榜上有名”。
2009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发布“第二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公示项目”名单,鸿茅药酒酿造工艺就已经名列其中,被列入第八项(传统技艺),其申报单位为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尽管拿到了自治区的“非遗”头衔,但在2011年,就已经有人对鸿茅药酒的“非遗”资格提出质疑。
内蒙古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史研究院副教授董杰,于2011年9月在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上发表《鸿茅药酒事件及其反思》,从传承谱系不清晰、未体现项目关键环节、部分内容涉嫌虚假申报三方面指出鸿茅药酒申遗存在的瑕疵。
当时,董杰的文章除了指出鸿茅药酒传承谱系上不够清晰明确外,还表示,由于鸿茅药酒的原材料大都为中药材,本为生药,需经过炮制才能为人体接受。中药炮制是传统医药中制药技术的核心,是传统医药文化的集中体现,应该作为民族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中的重点。但鸿茅药酒酿造工艺60多味药材的炮制方法,几乎均未被提及。
董杰还在文章中指出,鸿茅药酒酿造工艺部分内容涉嫌虚假申报。其“八步酿造法”的第三步“煎膏”称:“64味药材炮制完毕后,再取适量金钱豹骨,加五倍量水文火煎煮五个时辰。”董杰表示,2006年,当时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发布过《关于豹骨使用有关事宜的通知》,禁止在中成药处方中使用豹骨,“想必鸿茅药业不会将此通知置若罔闻,至少2006年以后的产品原材料中不能再使用豹骨,而2009年的材料中依然宣称酿造过程中使用‘金钱豹骨’,涉嫌虚假申报。”
但这并没有阻挡鸿茅药酒前进的步伐。
虽然在2011年已被质疑不符合“申遗”条件,但鸿茅药酒配制技艺还是出现在2014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
2014年11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公布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中,鸿茅药酒配制技艺被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位于第九类第四项,即“传统医药中的中医传统制剂方法”中,对应申报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


鸿茅药酒背后的专家
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上,《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看到,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名单中,传统医药有三位专家委员,分别是柳长华、诸国本和曹洪欣。
整理资料发现,作为专家委员的“柳长华”曾公开发表“保护鸿茅药酒等非遗瑰宝义不容辞”,“鸿茅药酒独特的‘八步古法’酿制技艺,作为中医药的原创科技资源,属于中医药文化不可再生的资源”,“鸿茅药酒是药,适量服用是养生的好方法”,“鸿茅药业解决了非遗传承和保护的三个突出矛盾”等观点。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披露,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于2006年7月成立。
中国中医科学院官网的公开资料显示,柳长华是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原所长,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研究专业委员会会长,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中国传统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联盟理事长。
值得注意的是,鸿茅药酒主体公司鸿茅国药的工商资料显示,鸿茅国药的一位董事同样名为“柳长华”。这位“柳长华”除了担任鸿茅国药董事之外,还担任厦门鹰君生态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该公司目前正申请新三板挂牌,据其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董事柳长华“1954年5月出生”,“2003年3月至2016年4月,历任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教授、副所长、所长”。这一段说明中与中国中医科学院官网关于柳长华的介绍有诸多吻合之处。
除了柳长华外,鸿茅药酒背后还有数名背书专家。
曾发表“鸿茅药酒是中蒙医药的瑰宝”,头衔为蒙医专家的孟根杜希便是其中一位。据报道,孟根杜希是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蒙中医院院长、蒙医学专家院长。
记者查询工商资料发现,鸿茅国药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鸿茅健康大酒坊连锁有限公司的历史股东中,曾有一人也名为孟根杜希。据企查查显示,内蒙古鸿茅大酒坊有限公司的两个自然人股东之一也叫孟根杜希,该公司于2015年5月成立,同年7月注销。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是另一个出资人包宇光,同时是内蒙古鸿茅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此外,曾主编《古方揭秘——鸿茅药酒中药成分与药理研究》一书的杜毅,资料显示其目前任内蒙古凉城县医院副主任医师,兼中国凉城鸿茅集团科研所所长及内蒙鸿茅天然药物研究院副院长,其还在《内蒙古中医药》上发表过名为《鸿茅药酒稳定性考查与研究》的文章。而在鸿茅药酒掌门人鲍洪升的另一家“鸿茅系”企业内蒙古鸿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曾有一位高管也叫杜毅。
两位“柳长华”,两位“杜毅”,还有几位“孟根杜希”。针对这些重名者是否为同一人,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未能从有效途径证实,也未能从相关方面得到确认。
关注到鸿茅药酒入选“非遗”不只这一家。
2018年4月18日,曾多次购买鸿茅药酒的北京律师殷清利,分别向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提出申请,促请商务部责令整改、暂停或取消其“中华老字号”称号;促请文化和旅游部,公开其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推荐材料、专家初评和审议、公示等政府信息内容。
5月8日,文化和旅游部就殷清利的申请给予了书面回复。
文化和旅游部在回复中表示,关于“鸿茅药酒酿酒技艺”的申报,其实早在2013年9月就已经进行。在2014年的评审中,“鸿茅药酒配制技艺”在项目初评环节获得全票通过,紧随其后的20天社会公示中,也并未有任何关于“鸿茅药酒配制技艺”项目的异议。
因此,在2014年9月,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同意,原文化部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建议名单报请国务院批准公布,2014年11月,国务院公布了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中国传统制剂方法(鸿茅药酒配制技艺)”名列其中。
关于文化与旅游部的回复,殷清利表示,自己并不满意,“回应中,只是说在初审中全票通过,但并未提供初评和审议的成员的姓名、意见。据我了解,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名单中传统医药有三位专家委员,分别是柳长华、诸国本和曹洪欣。而在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信息查询中董事信息中有柳长华的姓名。”
殷清利表示,他将再次向文化和旅游部发函,要求公开专家柳长华具体信息,以核实确认是否与鸿茅国药公司的董事柳长华是否为同一人。
(综合自每日经济新闻、封面新闻、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