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常识:自诩为自由主义者的人都不是自由主义者_风闻
吕建凤-批判批判者的批判者2019-06-04 14:28
现在舆论场上很多人自称自由主义者。可是绝大多数人都没有明白自由主义是什么。自称自由主义者的公知们都在从舆论和思想上用专制主义思维与手段,打压自由主义现象。这样的“自由主义”我称之为伪自由主义。是必须被揭穿与反对的一种意识形态现象。
什么是自由主义?毛泽东很形象的描述过,就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只管自己该怎样生活,与自己无关的事情就让与这事有关的人去管。
其实人民大多都是这样的自由主义者,他们不想参加任何政治斗争,只要抓住眼前的机会,过好自己的生活。只不过他们不明白自己就是自由主义者。因为他们不懂自由主义理论。
也正因为他们不懂理论,所以很容易被理想主义者们从所谓的道德高地上,用错误的意识形态对他们进行引导甚至就是压迫,从而放弃本来的自由主义方式,加入到政治斗争中去,成为政客们的炮灰。
自由主义的哲学原理在于,世界的运行是不以包括所有人在内的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每个人能够做的是就是尽可能适应环境与规律的要求,过好自己的生活。
因为每个人的任何行为对于社会都存在正负两面的作用,只要你不能认识到全部的客观规律,你就不能够知道你的行为对世界最终的作用是如何的。你能够知道的不过是你的行为对你自己的作用是如何的。
社会只是在每个人为自己的行为中,遵循客观规律的要求行进。因此“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是很正确的选择。
而且,每个人的价值判断都是从自己的客观环境与主观能力构成的客观条件出发的。如果所有人都是同一样的客观条件,那么世界就会只有一种价值判断——当然这是不可能的。
也就是说,每个人的价值判断都是合理的。所以任何人都没有理由要求别人服从自己的价值判断,也就没有理由要求别人按照自己要求的生活方式生活。
说因为客观条件不同,所以价值判断不同,不是说应该保留落后的价值观。而是说对于落后的、错误的价值观要有包容的心态。
其实你自己的价值观也未必就是正确的。要改变别人的价值观也不是不应该。但不应该用单方面的价值观灌输来进行,而应该用通过平等讨论,让人们认识到谁的价值观更正确。更重要的是改变弱势群体的生活环境。只有通过改变弱势群体的生活环境,才能从根本上改变他们的落后的价值观。
要改变人的价值观,首先要改变他所在的环境。这个道理古代人就已经很清楚了。
《水浒传》里的梁山好汉们,想要卢俊义反抗朝廷,就设计让他被捕入狱,通过毁掉卢俊义原本的优越生活环境,迫使他改变了价值观。
今天中国也有这么一批反对政府的公知们,深懂这个道理。比如秦晖大教授就知道,要让人民起来反对政府,就得让人民的生活条件变坏。
如何让人民的生活条件变坏呢?自然是让国民经济崩溃。所以他曾经极力反对奥派经济论者对于政府经济政策的批判,以为这是在帮政府纠正经济错误,不利于通过让国民经济崩溃使人民生活陷入艰难,从而迫使人民服从他们的价值观,起来反抗政府。只是他不知道,奥派的经济理论就是错误的。
精英们享受了过度的自由,必然会压缩民众应该拥有的自由空间。这不是民主。是自由空间分配不合理。在人类的经济社会阶段,这样的不合理是必然现象,但不应该当做伦理道德来赞扬。而且应该被尽可能地向合理方向调节。
社会制度总体上是否合理,应该以社会生产力进步的状况做标准。因为生产力进步才是自由空间扩大的基础。
许多自称是自由主义者的公知们,不想想如果自己与被他们斥责的人一样的客观条件,自己的价值判断是否会与他们不同,也不想想自己的观点是否就真的正确——其实他们中很多人比如张鸣 之流是明白自己的观点未必正确的——就要给人民启蒙,斥责人民是“愚民、猪、蒙眼驴”。
这明显不是自由主义而是专制主义表现。也就是我认为应该加以揭穿与反对的“伪自由主义”现象。
或许有人会问:你不是主张包容不同的价值观吗?为什么要反对伪自由主义?
伪自由主义不是一种价值观。是专制主义价值观的一种伪装形式,是专制主义者在骗人。我并不反对专制主义价值观,当然也不赞成它。不过认为可以包容它。但是对于它的骗人的形式,我认为应该予以揭穿与反对。因为骗人是不道德的。
或许还有人要问:你不是说自由主义就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吗?伪自由主义关你什么事了,你要反对它?
它还真的关了我的事。因为我看它不顺眼。揭穿了别人的欺骗我就觉得高兴。而且这也是做人应该有的道德。自由主义者是遵从道德要求的。
事实上,那些自诩为自由主义者的人们,其实就是被他们批判为引导社会通向奴役的道路的理想主义者。
什么是理想主义?理想主义就是企图以改变社会制度,来实现所有人的自由。他们认为社会制度好与不好,决定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自由与否。
为了实现好的制度,一些人的自由是应该受到限制乃至于被取消的。只要整个社会在好的制度下自由了,每一个个人也就自由了。因此为了达到理想社会,一些个人的自由受到一些限制乃至于被取消,也是应该与值得的。这就是理想主义的伦理观与哲学观。
在这两种主义中,我偏向于自由主义。但是,这两种主义都是存在错误的——各种主义都是意识形态表现,而任何一种意识形态都是存在错误的。
理想主义的错误现在已经被自诩为“自由主义者”的人们批判的够多了。而自由主义本身的错误就在于,在资源缺乏的社会里,任何人的自由欲望都会与别人的自由欲望发生矛盾乃至于冲突。
因此,每一个人都希望社会的制度是有利于自己的自由要求的。于是,没有一个好的制度,必然会导致所有人的自由都受到损害。因此,不顾别人的自由要求,就不会有真正的社会自由,从而也就不可能实现真正的个人自由。
本来,解决这个问题的出路在于生产力决定论。就是说,在什么生产力水平上,就只能有什么样的自由空间。在自由空间一定的环境下,就只能有什么样的社会制度。
于是,每一个人必须在适应现有社会制度的前提下,认识到自己的利益关系所在,并在此基础上,努力争取自己的自由,实现相对自由的最大化。至于整个社会的自由空间问题,则交给被客观规律决定了的生产力进步去解决。这就是我认定的自由主义。
可是,现在从西方传播过来的自由主义思想,全部都是要求用改变社会制度的手段,实现社会的自由。
从逻辑上分析,这样的所谓“自由主义”,其实都不过是理想主义的变种。
尤其当一些“自由主义者”用“你今天不跟我们一起为改变现在的制度而努力,明天你就会被这个制度所毁灭”的言论,威胁不赞同他们的观点的时候,那理想主义者的狰狞面目,就更是暴露无遗了。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错误意识形态,是因为人们只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出发分析世界,而没有从生产力决定论出发去认识世界。
人的自由不是天生就有的。是从生产力进步,导致生活资源日益充沛的过程中产生的。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必须有社会制度加以规范。目的不是为了让人们从改变的社会关系中获得自由,而是通过规范社会关系,维持社会稳定,有利于生产力进步。通过在生产力进步过程中实现资源的充沛,扩大社会的自由空间。
任何一种社会制度,如果不能促进生产力进步,也就必然不能导致人类的生活资源更加充沛,社会的总体自由空间就必然无法扩大,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就无法得到缓解,个人的自由也就无法增加。
因此,评价一个社会制度的是否合适,不应该看它的外衣有多么漂亮,而应该看它是否适应生产力进步的要求。
所以我一直说,茅于轼先生其实不是自由主义者。
当然人们不免疑惑:茅于轼自称是自由主义者。社会上也公认他是自由主义者。美国一个机构还对他颁发了自由奖。你凭什么说他不是自由主义者?
别着急,看我下面的分析,就会明白了。
要搞清什么是自由主义者,当然首先要明白什么是自由主义。
茅于轼在《2012年弗里德曼促进自由奖获奖感言》中说得很明白:【自由主义是一种个人修养,是不干涉别人应有自由的自我约束】。也就是说,只要别人没有侵犯到自己的自由,就不应该去干涉别人。
这个定义,与毛泽东对于自由主义的定义有相通之处:
毛泽东说,自由主义就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同样说的是,只要没有侵犯到自己的利益,就不去干涉别人的事情。只不过茅于轼是从赞扬自由主义的立场出发,而毛泽东是从批判自由主义的立场出发。
当然,在这里“自己的自由”应该如何定义是一个大问题。有人说应该根据法律规定;而在茅于轼担任所长的天则经济研究所里的重要成员之一,盛洪先生则说,应该根据道德、“天理”来规定。
具体该如何定义,这里不讨论。总之自由主义的定义就是每个人只顾自己的利益要求,尽可能不管别人的事情就是了。
那么,如何叫做【只顾自己的利益要求,尽可能不管别人的事情呢】? 那就是每个人都只顾在现有环境中,为自己争取尽可能的自由;别人的自由,是别人自己的事。
我觉得中国的大多数老百姓们,虽然他们也许不明白什么是自由主义,却是真正的在按照自由主义的理念生活着——不管在什么社会环境下,他们只从自己的利益要求出发,顺应社会的要求,努力过好自己的日子。社会应该是什么样,他们并不关心。
不过,这些应该是真正的自由主义者们,却被主张自由主义的“自由主义者”们斥责为“愚民”、“顺民”。原因就在于,这些老百姓们没有响应这些“自由主义者”们用西方人的价值观改造中国社会的主张。
可是我们知道,基于一种信仰的追求,也就是要用一种特定的价值观,去改造与统一社会现象的思想,叫做理想主义。而理想主义者的行为,无一不是用善意的口号包装着的。
作为西方意识形态体系中的自由主义者们都很崇拜的“自由主义”理论大师哈耶克,又说的很明白:【通往地狱的道路通常是由善意铺成的】。而且他的这句话今天正在马里、索马里、乌克兰、巴基斯坦、伊拉克等等国家,不断地被验证着。
而且,自由主义说的是每个人只顾自己的利益要求,尽量不干涉别人的行为。可是自称“自由主义者”的茅于轼先生,却不只是要干预个别的别人的行为,而是要干预社会,也就是要干预全体人的行为——当然,其实哈耶克也同样是如此,企图用他的所谓“自由主义”价值观改造社会。
可是,这还叫自由主义者吗?主张用一种特定的价值观改变社会,这是理想主义者的特征,与自由主义者毫不相干!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错误意识形态,是因为人们只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出发分析世界,而没有从生产力决定论出发去认识世界。
人的自由不是天生就有的——茅于轼先生说【在一个自然状态下人本来也是自由的。只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的自由被剥夺。其原因很简单,某些人的自由比别人的自由更重要,一般人的自由要让位于他们这些特权者的自由。于是历史上追求自由的运动就开始了】是错误的。我在昨天的博客中已经批判过了。
人的自由是从生产力进步,导致生活资源日益充沛的过程中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必须有社会制度加以规范。目的不是为了让人们从改变的社会关系中获得自由,而是通过规范社会关系,维持社会稳定,有利于生产力进步。通过在生产力进步过程中实现资源的充沛,扩大社会的自由空间。
任何一种社会制度,如果不能促进生产力进步,也就必然不能导致人类的生活资源更加充沛,社会的总体自由空间就必然无法扩大,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就无法得到缓解,个人的自由也就无法增加。因此,评价一个社会制度的是否合适,不应该看它的外衣有多么漂亮,而应该看它是否适应生产力进步的要求。
同样一个社会制度,过去适应了生产力进步的要求,就证明他过去合适;今天如果不适应生产力的要求了,就证明它今天应该被改革了。如果这个社会制度在这个国家适应了生产力进步的要求,就证明在这个国家合适;在另一个国家没有起到促进生产力进步的作用,就证明在那里不合适。真正的自由主义者,应该这样看待社会制度与社会自由的问题。可惜当今世界上最理性的自由主义学者,也不是这样看问题,而是从理想主义逻辑,阐述自由主义目标。结果当然说不通。
所以我说,哈耶克其实也不是自由主义者,追随其后的茅于轼先生当然也不是。他们不过是他们所严厉批判的理想主义思想的践行者而已。
人都想要自由。几乎每一个想要自由的人,都只想着不受别人支配的权利。也就是说大家都把自由理解为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自由主义者们就更加把自由当作了一种制度要求。他们以为只要按照自由的理念规定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类就可以获得自由。
当然他们也知道这样的环境下,人与人之间还是要受到一定的束缚——他们不以为受到即使是必要的束缚,在逻辑上与自由是不相容的,所以把法治与自由等同了起来。说没有法治就没有自由。在逻辑上就是在说,自由就是必须(在一定程度上的)不自由,是自相矛盾的。
其实,自由首先、并根本性地在于人与自然界的关系。
人类诞生之初,因为自然界的各种限制,人类所需要的生存资源极端缺乏:,尽管这时候在社会内部,人与人之间都是相互平等的,人类却处于最不自由的阶段。这时候就不存在争取个人自由的社会空间,人们也就没有自由价值观。
是人类的生产力进步,改变了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使得人类需要的生存资源逐步地丰富了起来,人类社会才有了逐步增加的自由。也正是因为人类社会有了逐步增加的自由空间,个人自由才成为了人们争取的目标。
正因为是社会给了人们争取自由的空间,每一个个人才有了争取自由的可能。所以人们在思考自由问题的时候,往往就忘记了,自由从根本上是人与自然界的关系改善的结果。想要自由的人,都只想着如何改变自己与别人的关系。
当然,事实上,作为个人想要获得自由,确实只有改变自己与别人的关系,才能够达到目的。但是整个人类的自由空间,却只能通过生产力进步,改善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实现人类所需资源的充沛,才能够获得。
理性的自由主义者,还知道每一个人不能极端地要求个人自由,必须懂得自我约束,让别人也有适当的自由,才能够在社会的和谐环境中获得自己必要的自由。
而极端的自由主义者们,干脆就是只要个人的自由,不管社会和谐的要求,也就是不管其他人的自由要求。这样的自由主义者,其实与专制主义者是同样的思维方法。
而理性的自由主义者与极端的自由主义者之间,有一个共同的地方,就是以为,自由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问题。不过理性的自由主义者主张的是,每个人用必须的不自由,实现别人与自己的自由;而极端自由主义者则主张,用消灭其他人的自由,来实现自己的自由。说的都是通过在某一种社会制度下,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来实现自由目的。
人与人之间之所以会不自由,是因为人类生存所需要的资源稀缺,于是人与人之间会因为利益要求而相互摩擦。
如果人类需要的资源足够充分,每个人可以任意享受所需要的资源,人与人之间就不会产生利益摩擦,就不会有不自由的关系了。因为在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一定的环境下,人类所拥有的资源总量有限,人与人之间必然会因为资源稀缺而在利益上产生摩擦,也就会有不自由的现象。
在生产力水平一定的环境下,人类需要的资源总量有限,必然地意味着社会的自由空间有限。在社会的自由空间一定的情况下,给了某一群体的社会成员以较多自由权利,就必然会让其他群体的社会成员的自由权利减少。就会产生人与人之间的利益摩擦。如果不能通过扩大社会自由空间的办法,缓解乃至消除既有的摩擦,社会的和谐就会被破坏,整个社会的自由空间也会被破坏。
而扩大社会自由空间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通过生产力进步,实现人类需要资源的逐渐丰富,以减少不同群体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摩擦。也就是说,要解决人与人之间的不自由问题,根本的办法就在于生产力进步,也就是改善人类与自然界的关系。
不明白这个道理,一味地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钻牛角尖,想要找到一种可以永恒实现人类自由的、普世价值意义上的社会制度,是徒劳的。
更有一群人,根本就是从特殊利益集团的立场出发,想要用所谓的普世价值概念忽悠民众,好维护或者实现他们以及他们所代表的特殊利益要求。
而很多身处中低阶层的无知愤愤们,在潜意识中自以为是这些忽悠者中的一分子,把别人的利益关系当做了自己的利益要求,发出错误的声音乃至于采取错误的行为,是很愚蠢的表现。看看利比亚、伊拉克、乌克兰的现象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