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哪些人“吃”得,哪些人“吃”不得,先来算算怅,然后看规定_风闻
Lanya lanya-凤凰涅槃2019-06-02 17:18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党和国家出台实施的一项非常人性化的民生保障政策;由地方政府为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贫困群众,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供维持其基本生活的物质帮助;主要针对救助对象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
理论上来说,凡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均可向村集体及乡镇政府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但这样去理解也未免太笼统,更不是说提出申请就一定能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关键是得看年人均纯收入是否能够达到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年人均纯收入怎么计算呢?以老崔所在晋东南地区这个山区小县为例:

家庭部分收入计算包括这样几个方面,一个是法定赡养人赡养费收入,即不在一起生活的60岁以下子女应按每人每月多少钱的标准分别付给父亲和母亲赡养费,子女有一、二级残疾或患有重病等无赡养能力的除外;二是种植业收入计算,即按照享受粮食直补的实际土地面积每亩多少钱计算,已流转出去的土地按流转约定计算收入;三是养殖业收入计算,一头猪多少钱,一只羊多少钱,一只鸡多少钱等。
同时还有一项重要的收入,即打工收入计算,法定年龄段人员,男性每年按六到八个月打工计算,女性按每年 三个月计算,每月收入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一、二级残疾的,精神病人,智障者,未就业的应届大学生毕业生,患肿瘤、尿素症、白血病等大病以及当年患病医药费个人支出超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可不计算打工收入。以上几项收入累计除以家庭成员人数便是你当年人均纯收入,这个收入数字不达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即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但这也不是绝对的,还有一些极端特殊情况也是可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比如说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虽然超过了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而且没有机动车辆,也没有在县城以上集镇购买房产,生活水平也不明显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如家庭主要劳动力因重残或重病丧失劳动力的以及因病刚性支出过大的个人也可以单独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那么,什么样的人不可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呢?还以以老崔所在晋东南地区这个山区小县为例,有这么几条硬杠杠:一个是关于拥有机动车辆的家庭,即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辆的,入户调查或评议时认定实际拥有机动车辆的,不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子女有机动车辆的父母,包括招女婿但不包括已出嫁的女儿和招出去的儿子。

二是关于住房及豪华装修的家庭。在县城以上集镇购买住房及豪华装修住房的家庭,有门面房出租或在景区有农家乐的家庭,修建有三层以上楼房的家庭,高档装修住房的家庭(外墙贴瓷砖、安装不锈钢门及罗普斯金门窗、有影视墙、异形吊顶、贴壁纸、木质地板,六项其中有三项即可认定为豪华装修)。
三是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家庭。这个标准的认定基本上和第二部分差不多,即家庭住房装有空调的,购买使用50寸以上彩电的,购置有全自动洗衣机的,饲养名贵宠物的,摆设有高档鱼缸的,购买使用钢琴的。以上六项只要有三项,即可认定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四是其他原则上不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有工商注册登记信息的家庭(主要指家庭成员是合作社会法人的家庭),有公积金、医疗保险信息的家庭,现任农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村会计、监委主任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的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领取财政工资或社保退休金的家庭。
低保复核与申请还要程序规范,首先是宣传发动告知村民低保复核与申请的要求标准,从什么时候开始,到什么时候结束。其次是提交申请,入户调查,由乡村两级干部组成调查组逐户了解情况,核实收入。再就是召开全体党员及村民代表会议,就走访入调查情况特别是收入情况是否符合实际,进行评议并实名制投票。接下来由乡镇政府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最后将低保相关材料上报县民政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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