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篇小文的批评_风闻
李非ABC-2019-05-21 14:58
对一篇小文的批评
李非
有人贴出一篇小文,该文像是老师辅导学生作业的答疑。结果一看,这种教科书式的解答是不能解释中国为何两千年先进的。原因就在于作者不加解释的得出古代中国是封建社会的结论。然后按此结论就中国两千年来的农业与当代发达国家的农业进行对照。从而得出错误的,荒谬的结论。以下就此文逐条批驳。
封建社会租佃制与资本主义雇佣制的区别
许多学生对封建社会的租佃制和资本主义雇佣制认识不清,实际上两者有着本质区别,主要不同点如下:
一、占有生产资料的情况不同
封建社会的地主阶级占有主要的生产资料──土地,但另一方面农民往往也占有部分其他生产资料如耕牛、简单工具、小块耕地等,并利用这些生产资料来租种地主土地或进行小生产者的个体劳动,因而农民属于小私有者和小生产者。而资本主义雇佣制下的被雇佣者──工人,没有任何生产资料,被迫出卖成为商品的劳动力,资本家榨取工人的剩余价值,所以工人被称为无产阶级。
批:此段承认中国农民往往占有土地、耕牛、农具等生产资料。这里的核心是中国农民占有土地。而在当今发达国家的资本主义农业中,务农的农民,甚至农业资本家也不是完全占有土地的。他们不但大规模租种土地,甚至大规模租用农机。如果这样解释,这些农业资本家岂不成为无产阶级?而且这种状态又和作者认定的中国封建农业状态何异?所以中国古代是封建农业的结论是站不住脚的。
二、劳动形式不同
封建社会的农民租种地主的土地,并利用手中少量的生产资料进行相对独立的个体农业生产和家庭手工业劳动,农民除了家庭中的简单协作外,很少存在大规模集体协作的经营和生产。而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工人没有任何生产资料,所以由资本家报供厂房、机器等设备,进行大机器生产条件下的集体协作劳动。
批:以上结合上段所述,农业资本家租种土地,租用农机。他们进行的不是集体协作劳动,反而是个体劳动。仅在收获当口,可能雇佣少量零工。而在古代中国,如果没有真正大规模的集体协作劳动,不会出现大运河,不会出现都江堰水利灌溉的巨大水利工程。可见,在古中国,集体协作劳动是空前规模的,远甚当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零散规模协作劳动。
三、人身依附程质不同
封建社会的租佃农民虽然占有一定的生产资料,但由于封建制度的专制统治和生产力水平较低,造成了农业生产和小生产的脆弱性,从而形成对地主阶级较强的依附关系。而资本主义制度下,尽管工人阶级总体上受雇于资产阶级,并受其剥削,但在这种发达的商品经济条件下,工人的劳动力成为商品,相对而言,对个体资本家的人身依附程度远远小于封建制度下农民对个体地主的依附程度。
批:中国农民正是对地主没有较强的人身依附关系。所以今天的地主,明天可能成为农民。今天的农民,明天可能成为地主。这一点,有过无数古代中国的文学描述。而在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美国农场实行奴隶制。这才是最强的人身依附关系。此外,封建制度下,土地归贵族。贵族利用农奴劳动。农奴才是绝对依附农奴主的。这有旧西藏历史的铁证。
四、生产的产品去向不同
封建社会属于商品经济不发达的自然经济形态,农民生产的劳动产品主要用于缴纳封建国家及地主阶级的赋税,其余部分用于自我消费,并未大规模转化为商品,也未进入资本原始积累的过程。而资本主义雇佣制下工人生产的产品,主要转化为商品,进入市场流通,为资本家赚取利润、进行资本的再积累而服务。
总之,封建社会条件下的租佃制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产物,从属于自然经济;而资本主义制度下雇佣制是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产物,两者有着本质区别。
批:此条更为荒谬。如果古代中国没有发达的商品经济,就不会是几千年的制成品第一出口大国。也不会有全球规模最大的城市群和依赖商品粮的非农人口,那我们现在又“复”什么?“兴”什么?所以,古代中国在农业生产力状况下搞成发达的商品经济,大量非农人口制造,交易瓷器、丝绸、茶叶为主的制成品,并满足全球需要。这只能证明中国在农业时代就开创了资本主义社会。用资本主义的方法充份释放了全社会的农业生产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