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反之反”:中国农民的博弈_风闻
大忍怀里的垃圾君-书读越多越反动2019-05-14 15:45
“你共的了我的产,共不了我的力气”
当诸多有关新中国农村的研究自上而下的探讨集体化的成败时,高王凌借由广泛的田野调查而产生出一种直觉,一种不能用宏大理论(无论是西方的还是中国的)所解释的事实,也就是微观层面中,中国农民的“反行为”(counteractions)。正是从这个角度切入,他才在《中国农民反行为研究(1950-1980)》[1]中,为我们呈现出这一精彩绝伦的研究。

什么是“反行为”,作者将对于这个概念的讨论放在了后记当中,概括的说,首先,反行为是一种中间的态度,也就是人们从无感到武力反抗之间的一种行为,它与反抗不同,虽然也可能有激烈的举动,但是总体来看是平缓而带有强烈的欺骗性与隐秘性;反行为出于某种逆反或义愤,但是却又深谋远虑,然而这又不一定导向最后的“总爆发”而只是维持一种“不胜不负”的均势状态。一言以蔽之,反行为是出于某种压力之下的弱势一方,以表面顺从的姿态,从下面悄悄获取一种反制的位势,以求弥补损失,维护自己利益的一种个人或群体行为;它若隐若现,可以说是中国人的拿手好戏[2]
所谓“中国人的好戏”当然是有所指的,也就是常常被用来对比苏联农民在面对集体化运动时采取的武装反抗,中国农民采取的是先接受,再找补的迂回策略,也就是基于这一理论,作者展开了对新中国农村的研究。
作为一种全方位的“动员”,土改使得权力深深地扎根于农村,并长期保持了一种近乎战争的状态,这体现在毛对于“劳动大军”这一概念的运用之中。而具体的实践中,对于农村的动员所要支持的,也是一种近乎战争式的现代化运动。在这样的形式下,通过一次次运动的高潮而被裹挟进入集体的农民和农业面临诸多的问题:在生产方式上,追求产粮而抛弃多种经营和地区贸易(这被称作“割资本主义尾巴”)在巩固了城乡二元结构的同时堵塞了农村摆脱内卷化的唯一手段;在劳动方式上,按劳分配的原则难以实现,政府若要兑现自己“不饿死一个人”的许诺,就不得不采取按口分配粮食,而这事实上就剥夺了劳动的权益,所以工分的计算方式一直没有合理的解决办法;最后严苛统购统销造成了更为严重的恶性循环,农民感受到自己多劳却并不能多得。上述多种因素在大跃进中总爆发,农民发现,简单的采取消极不劳作的方式,最后挨饿的是自己而不是饿死政府,于是在经历了这场浩劫之后,农民和政府之间形成了新的妥协,而这种妥协,就是建立在农民的反行为之上的。
在大跃进之后,毛确立了一条底线:不允许退社,不允许包产到户。这是集体经济的门面,而与之对应,农民也采取了一些列的反制,首先是怠工,主要的方法是磨洋工和压低产量;与此同时,因为国家终于在自留地上向农民妥协,农民便将集体经济的部分边缘化而重点经营自己的自留地。私下里,农民还有采取了瞒产私分(事实上正是通过这种方式,所谓的“先进大队”才能得到维持)、偷窃(应去除其中的贬义,农民偷自己种的粮食能算偷吗?)和借粮不还的方式维持自己的基本生活。
以上这些手段,政府不可能毫无知悉,这些行为能被今人知晓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败露的例子被记载了下来。但是更多的情况是。干部和农民串通起来,或者对农民的行为视而不见,双方都心知肚明,要是逼得太紧,那么整个经济基础就会像大跃进之后那样崩塌,而上层建筑又怎么可能独善其身?于是正是集体经济中的“蛀虫”反而维持了集体经济的门面。
而更为深远的意义,作者指出,农民对于集体经济的私下修改,具体来说就是对于核算方式和自留地的扩张,事实上已经为后来的包产到户改革奠定了基础,1978年的改革并非天赐恩典,而是农民长期斗争水到渠成的结果,双方各退一步,结束这种表里不一的双面社会,最终才换来了中国农村的彻底改变。
决不能轻视对于反行为研究的现实意义。事实上,自16世纪以来,国家对于其统治下的人(无论是公民还是臣民)的压迫就没有缓解过,无论这个国家顶着什么样的名字,遵循什么样的意识形态,都不可能带来任何真正意义上的“解放”。那么作为这种压力的对象,一般人若无法对政权直接采取明确的反抗,那么反行为就是一种可资借鉴的行动策略。我相信过滤词库的扩展永远跟不上人们的想象力;我相信被禁言带来的沉默不语绝不意味着默认;我相信虚假的诺言再也无法欺骗人们去牺牲当下以换取遥不可及的将来。
‘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3]!这是至明的道理,某些人总以为可以用哄骗人们进入梦乡,可人民却从未真正睡去。
[1]高王凌,《中国农民反行为研究(1950-1980)》,香港: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13年。
[2]高王凌,《中国农民反行为研究》,页307-308。
[3]《尚书·汤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