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知识产权利刃_风闻
简单快乐-2019-05-08 16:06
美国作家爱默生(1803-1882)在美国历史上的地位比较重要。在爱默生之前,美国基本上算一个没有文化的国家,当时的美国除了被人鄙视的暴发户形象,几乎没有任何值得称道的文化或思想。当时的美国普遍被人看不起。爱默生曾经写过一段话,“千万不要绝望,即使绝望了,在绝望中仍要继续做下去。”这段话常被用来鼓舞自己或他人。在这段话的背后,有一个小故事。
爱默生年轻的时候,曾经游历过英国。他在英国结识了历史学家卡莱尔(1795-1881),当时两人都没出名,但是,他们惺惺相惜,保持了长达50年的友谊。后来,卡莱尔花了很多年的时间,完成一部重要的作品《法国革命》。卡莱尔将这部书的手稿送给一个朋友先睹为快,希望朋友能够提出批评或建议。不幸的是,这位朋友的女仆大概不知手稿为何物,把它当废纸丢进火炉烧掉了,只剩下几张不连贯的散页。对于卡莱尔来说,这是一个巨大的不幸,他花了很多年完成了这部书,但是,每写完一章,他就随手将笔记撕掉,因此,卡莱尔没有留下任何可供参考的文字的资料。女仆的举动等于彻底毁掉了卡莱尔多年的心血。然而,卡莱尔只悲痛了一天,第二天,他开始重新写作这部书。因此,人们现在能够看到的卡莱尔《法国革命》一书,实际上是卡莱尔重新写作的。爱默生的这段话,说的就是卡莱尔的这个经历,卡莱尔的精神的确让人钦佩。
然而,卡莱尔的厄运并没有结束。《法国革命》在英国出版后,美国很快出现了盗版。1837年9月13日,爱默生给卡莱尔写了一封信,信中,爱默生代表美国向卡莱尔表示道歉,这封信写到:“亲爱的朋友,像《法国革命》这样贵重的礼物,……,我告诉这本书的出版者,《法国革命》暂时不能付印,要先给人家一点时间输入英国的版本。”这话的意思是说,爱默生试图干涉美国出版商的“自由”,让他们暂时不要盗印卡莱尔的书,至少让英国版的《法国革命》在美国卖一段时间,让卡莱尔能有点收入,再盗印不迟。
卡莱尔的经济状况的确不太好,爱默生曾经打算请卡莱尔到美国巡回演讲,并替卡莱尔算过账,要花多少成本,可以赚多少钱(美国人对此总是很精明),但是,卡莱尔最终未能成行。因此,看到美国的盗版者肆无忌惮地侵犯卡莱尔的权益,爱默生即使想帮忙,也没有办法,盗印照常。我不知道,如果爱默生与卡莱尔没有深厚的友谊,他会不会管这件闲事,因为,当时美国的盗印等行为太正常了。除了图书盗印之外,当时美国出产的很多药品(例如可口可乐)在欧洲人眼里就是假药,而美国最后也只能把这些假药当成保健品买。
虽然当年美国大量盗印英国的图书,英国对它也无可奈何,并没有像现在美国一样搞什么制裁,因为,当时的英国同样大量盗印欧洲大陆的图书。英国盗印欧洲大陆的图书,大约在爱默生写这封信以后半个世纪才表面停止。而美国盗印英国或欧洲大陆国家的图书,差不多到19世纪末才停止。为什么?第一,欧洲大陆当时比美国这个暴发户国家更有思想、更有文化;第二,美国到19世纪末期,GDP总量开始超过英国,成为世界第一强国。因此,我们应该看看爱默生当年给卡莱尔的那封信中的另一段话:“我觉得很羞惭,你教育我们的年轻人,而我们偷印你的书。将来有一天,我们会有较好的法律,或者你们也许会采用我们的法律。”不知道爱默生属于先知先觉还是碰巧,如今,美国的确有了一套法律,这套法律并不只是简单地让别人采用,而是美国强行向全世界推广,这套法律叫做“知识产权”。
简单提一下微软,微软产品的定价权属于它自己,一套微软软件,在中国卖好几千。如果定价权在政府手中,微软想要制定这个售价,大概会给官员大量贿赂,爆出几个丑闻大致没问题。而如今,利益集团胁迫“小政府”保护自由经济,又制定了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既可以自己“自由”,又可以少花贿赂用的钱,还可以避免腐败的坏名声。而实际上,老百姓被迫从腰包里掏出更多的钱,结果与腐败是一样的。甚至在微软独断专行的局面下,由于舆论、法律都站在利益集团一边,老百姓想抗议都没有渠道,只好被迫成为从事盗版的“罪犯”。微软这种企业帝国的独裁专制作风,在美国本土也遭到一些反对。但是,美国政府成为利益集团的附庸,所有的反对都没有用。并且在既得利益集团的压力、政治献金和操纵下,通过美国政府的力量,保护微软之类“专制私人政府”知识产权权益的相关条款,堂而皇之地成为WTO的不可侵犯的原则,由美国强制推行,在全世界霸道地畅行无阻。
美国利用WTO在知识产权问题上向其它国家施压,也体现出双重标准。比方说,美国出品的DVD,开头部分都有一个“警告”,人们也许不会注意它的内容。这个“警告”说,如果发现盗版行为,将处以罚款多少美元。罚款是一个民事处罚,但是,这个对盗版行为实施民事处罚的条文,只适合美国国内。在美国政府的压力下,包括中国在内,加入WTO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家,对于盗版行为,不光有罚款之类的民事处罚,还有监禁等刑事处罚。美国如今在保护自己知识产权上这种极其严格的行为,与当年美国自己肆无忌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劣迹相比较,是多么滑稽?
也许有人会说,这是历史的不断进步。就算我们接受这种替美国遮丑的言论,那么,对于其他国家来说,学习美国应该学哪一个?是原来劣迹斑斑的美国,还是现在专制蛮横的美国?美国当然强行规定,其他国家必须学习现在的美国。因为,其他国家只有学现在的美国,美国才能利用其专制企业帝国赚大钱。那么,美国是否承认它过去错了呢?如果说美国一贯正确,那么,它现在是否错了呢?对于事事总想照搬美国的人来说,面对美国在知识产权问题上前后不一的天壤之别,也许有点困惑,有点难以自圆其说吧。
美国如今的“先进”还包括很多医药方面的知识产权,很多医药涉及到人的生命,例如治疗艾滋病的药。但是,面对大量艾滋病人没钱治病而死亡,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依然将治疗艾滋病的药品制定成穷人的天价。本来应该造福人类的“知识”,现在却成为落井下石、敲诈勒索的“产权”,这种先进,其实只是“陷阱”。因此,对于美国冠冕堂皇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强大攻势,我们应该看到其背后痛宰穷人的利刃。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内容。在现代社会,知识产权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公民的私权,成为一种普遍性的民事权力。而在历史上,知识产权的起源其实是一种特权,它既是等级社会的伴随物,也是君主、政府等权力所赋予的专项权利。在知识产权领域,专利权比较新,它在工业革命以后开始成熟,并推广到世界各国。在现代经济环境中,知识产权由于其过于注重“产权”的特征,造成知识产权与资本的充分结合。在美国的大力倡导和大资本的踊跃介入下,如今的知识产权已经越来越像“特权”,越来越回到民主社会以前等级社会的状态。这种趋势对于现代社会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
几年前,美国德克萨斯州的一家生物公司申请了一项水稻专利。这种水稻是印度某地人们世世代代种植的水稻品种,美国德州根本不具备种植此种水稻的自然条件。那么,它为何能获得美国专利呢?美国政府的解释是,由于经过了基因改良(哪怕一点点),这种转基因水稻已经与印度的传统水稻实质上已经有了区别,所以,授予其专利是合法的。
我们知道,现在世界各地所有的水稻品种,都源自于亚洲野生水稻。几千年来,世界各地尤其是亚洲各国的人们,不断摸索实践,培养了众多的人工水稻品种,这些水稻至今还养育着几十亿亚洲人。人类人工培育水稻大约有7000年—10000年的历史。按照知识产权保护的概念,各地人们世世代代培育出来的水稻品种,其专利是否应该属于当地人?凭什么美国人作了一点点基因改动,专利就属于美国人了?以后当地人再要吃这种水稻,居然要给遥远的德州美国佬交钱?美国人滥用知识产权实在是太过分了。
鉴于植物、动物等生命体的特殊性,世界上一些有识之士提出了一个观点:一切具有生命特征的事物,禁止申请专利,禁止授予专利。对此,我表示高度赞同。我们假设一个极端的情况,某生物公司掌握了某人种的基因特征,然后制造了针对这一人种基因特征的特效生物病菌,然后又制造了消灭此病菌的特效药,这家生物公司岂不很容易就大大发财?但是,被研究的这个人种岂不成了新的奴隶?而这种行为的动机,除了种族主义之类罪恶的思想外,还有一个重要源头就是专利能够赚大钱,而且还严格被保护。因此,禁止对生命申请专利,禁止对生命授予专利,即便不能完全消除生物灾难,至少也能大大减少。
在生命领域彻底取消专利权,并不是反对生物技术的研究和发展。而是希望生物技术的研究成果属于全人类,生物技术的研究方向更加非功利性,在道德的约束下,更容易朝向有益于全体人类的方向发展。试想,当年如果有今天一样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李时珍还有没有可能写出《本草纲目》?不说别的,《本草纲目》记载了一万多个药方,这些药方并不都是李时珍自己研究出来的,而是大量收集来的。按照今天知识产权保护的状况,一个药方的知识产权转让费上亿美元也很正常,李时珍还怎么可能完成《本草纲目》?美国人如今在生物技术领域的作法可以比拟为:李时珍免费拿到了一万多个别人的药方,然后在每个药方里加了一点不影响大局的药,例如甘草,然后宣布全部药方是李时珍自己的专利,然后李时珍向全中国每一个生病的人、看病的医生,制药的作坊开始收钱!在万民景仰的李时珍面前,当今美国生物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只能说是——太缺德了。
庞大的专利储备一直是美国手机巨头保卫市场的撒手锏。
曾经在全球手机销量排第一的HTC,现在已经成为了十名开外的不入流厂商。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2010智能手机浪潮初起时,苹果就开始对当时风头正劲的HTC挥起了专利大棒。依靠一大批“滑动解锁、通用搜索、弹起滚动、滚动锁定”甚至“圆角矩形屏幕”这样令人不知说什么好的专利(这也能申请专利?),对HTC进行了一轮又一轮的起诉。还对美欧多国政府就行游说,为HTC设置壁垒。虽然最终双方于2012年和解,但仍然导致HTC大量已经设计好甚至生产出来的产品无法卖进欧美市场。
HTC错过了很多市场机会,达成和解后也一直非常萎靡,在全球各个市场逐渐被三星、小米等后来者赶超。
与之相应的,三星也受到了不少这方面的“专利讹诈”。但三星作为一家国际巨头,同样拥有很多苹果无法绕过的专利,以及与苹果“死磕到底”的资本。于是两家近几年来也恩怨不断,据说互相花费在诉讼、游说政府上的资金也各有上亿美元。但考虑到毕竟苹果每年还向三星订购大量配件,两家还是没有完全撕破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