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望当年江西赣州工人争取权益_风闻
观察者网用户_103781-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2019-05-02 06:17
章程规定:
1、(工人)每日工作时间应自上午9时起至下午5时止,休息时间店主不得过问。工人阶级果然是有先进性,眼光长远,在当年就提出了“朝九晚五”的上班制度
2、休假当与各机关相同,春节并应放假半月。放到我们今天春节的法定假期也只是三天,那时候就要求放半个月,是今天的五倍呢!
3、每年还应准假3个月以探亲,外省职工则应准假4个月,最长者可达5个月。我看到这则章程,我确实是“碉堡”了,这个要求确实过分了,别说在当时,就是在现今的世界上也没有这样的企业吧?一年就上半年的班,世界上会有哪个老板会答应。
4、店员不愿回家者,此期间工资还应照原工资加倍发放。在店供职满一年者还应分享该店全年利润十分之二的分红。看完这条规定,我都笑了,不愿意回家的员工不仅不扣发工资,还发双倍的工资,简直是匪夷所思。供职满一年就可以分老板的红利,就算是现在的中国首富马云也不会同意吧。
5、凡本会会员月薪还应增加3至4倍,原有月薪不足20元者应加至120元,不足30元者应加至140元,不足40元者加至160元等等。当然,这里的说的工资数量是按照当时的物价水平所拟定春节的法定假期也的,工人们提出的这种工资要求到底高不高呢?
先给大家看几则史料,有一本书叫做《银元时代生活史》,作者陈存仁,他说自己在二十年代的上海当见习医生时,每月薪资只有八元,第一个月吃过用过后,口袋中还剩下五块钱。大家注意,这是上海,无论是以前还是现在,上海算是全国物价最高的地区了,也就说他一个人竟然只花了三元就在上海度过了一个月,管中窥豹,可见一斑。
另外据《上海解放前后物价资料汇编》和《上海工人运动史》披露:1927年在上海,二号梗米1石(约合156斤)14元,面粉1包(约为45斤)3.30元,切面1斤0.07元,猪肉1斤0.28元,棉花1斤0.48元,煤炭1担0.14元,煤油1斤0.06元,肥皂1块0.05元,香烟1盒0.036元,茶叶1斤0.23元,活鸡1斤0.37元,鲜蛋1个0.027元,豆油1斤0.19元,食盐1斤0.043元,白糖1斤0.096元,细布1尺0.107元。
大家可以看一下当时物价水平程度,工人要求100多元的工资其实是非常高的高薪!当时上海卫生局的1名科长,月薪也不过30元。100多元通常只有洋行与公司的高级职员才能拿到。
如果这个章程真的能实现,今天全世界的“工人阶级”都会嫉妒不已,都会梦想着去二十年代的中国江西赣州当一个店员——当然,结果是没有一个员工能拿到这些工资,因为工厂很快就会倒闭。这些不切实际的章程其实可以从侧面的反应出当时工人运动的盲目性和无序性。
除了上述的这些不切实际的章程之外,工人频繁的罢工也让各个地方的经济出现大规模的下降和逆转。
根据《武汉纺织业生产及营业概况报告书》所言,武汉几家纺织厂在当年平均每月要举行罢工游行4次,这样算下来昼夜便损失8个工;过去每10天休息一天,吃饭不停工,现在每7天休息一天,每班吃饭休息45分钟,如此昼夜又损失4个工;因为工人病假要给医药费并照发工资,所以每一名工人请假,厂方即须请一人替班,如此厂方等于要付出差不多3个工人的工资;而最为头疼的问题是,当时工会权力极大,根本不听老板的话,所以厂方缺少有效的监督管理,一些工人佯称有病,有时候上千人的工厂,经常有几十人,甚至上百人请病假不上班,可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厂方也无辞退权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