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夫·罗杰斯,根本就不配被称作“美国”队长,因为他没有美国的“法治精神”_风闻
吃石锅拌饭的阿锐-2019-04-28 21:22
核心问题就是——美国队长,真的“美国”吗?
1既然你“美国”队长,而不是俄罗斯队长!不是瓦坎达队长!不是神盾局队长!
那么,您美国队长身上,总要具备一些美国特色,或者美国标志性的东西吧——而且以美国队长的身份地位,这种“具备”不是说像李嘉图那样穿个内裤就得了。而是说你的思想,你的精神,你的意志必须是符合美国文化,具有美国特色的。
(这里提到的李嘉图是指李嘉图·米洛斯)
2那么,美国特色又至少包涵哪些内容呢?——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涉及的内容确实很多,但有那么几个点肯定是没有争议且非常非常突出的。就是:
美国是一个强调法治的、具备完善法制系统的、民主的、多民族融合的,国家。
3简单解释一下2中的几点。
比如美国的法治。美国是非常强调法治的国家,这个国家已经到了在法律面前践踏人性、抛弃道德、是非不分的程度。典型的例子包括辛普森案、沃伦案、以及相对近期的周立波无罪释放案,还有无数的“美国式慈善(避税)”,以及“在美国,什么是手枪”等等。都非常的美国法治。
比如美国的民主。为什么美国国内至今仍通用华氏度作为温度计量单位,这就是民主啊。其他更刺激的就不提了。但毫无疑问,美国是民主国家,这是世界公认的。
比如美国的多民族。“美国人”的主要组成,除了白人之外,还有黑人,诸多亚裔特别是印度裔和华裔、印第安裔、墨西哥裔,这些还只是数量上多的很明显的。美国自己就是以“熔炉”和“移民国家”自居。
4然后,我们再来看看史蒂夫·罗杰斯这位“美国”队长。
一、史蒂夫·罗杰斯,一个出生在纽约的纯种白人。嗯。。。在别的方面,既然题主是看电影的,那就主要说电影吧。
二、对于冬兵问题,非常明显,美国队长全程的处理都根本不符合法治,而且很多地方根本就是逍遥法外!!!为什么冬兵会被定为抓捕目标?就是因为确实有足够多的呈堂铁证已经证明了冬兵的行径啊。政府或警察组织抓捕冬兵乃至杀死冬兵,至少时间线从《美国队长1》到《复仇者联盟3》里都是合法的。
美国队长可以认为这不合理,那么,作为“美国”队长,该怎么解决?——肯定是走法治途径啊,你可以摆证据证明检方“非法取得证据”,你可以从法理上立法“普通人类检方无权影响超级英雄”,等等。不管具体措施是啥,至少大原则上要“法治”吧。可是美国队长呢,暴力抗法,蔑视法律,甚至用自己的个人意志践踏美国的法制系统,还拉起了一个超级英雄团队一起践踏美国的法制——美国队长自己也说过“她(猩红女巫)还是个孩子”,结果转脸就把这孩子拉来践踏美国的法制。
三、同样的践踏法制问题还有《索科维亚协议》。人家钢铁侠是老老实实全程走法律程序,《协议》也是全程合法、合民主的起草并通过的。这么一个里里外外都干净的《协议》。。。美国队长说不签就不签!!!
淦!
这种人也配叫“美国”队长?不知道的还以为美国没有法律,全靠人治呢!
5所以根本问题,就是史蒂夫·罗杰斯这个人身上,根本就完全没有和“美国”这个概念向符合的特色内容。
我没有否定一些烂大街的内容,比如美国队长是个好人啊,他很善良啊,他很英俊啊,之类。但是,这些特征与“美国”这个概念无关。——难道全世界只有美国才有好人吗?
虽然漫威的画家创造了“美队”的形象,霹雳火给了“美队”灵魂。但美国队长身上并没有“美国”的特质。
这样严重违和的角色,令人讨厌的隐患是刻在他骨头里的。
特别是对比一些和美国队友有点“敌对”的角色,比如钢铁侠,人家是花花公子,人家基本就是“美国”形象的反面教材,可是人家真到了事上,《协议》该怎么走程序就怎么走程序;比如幻视,人家皮是机器人,心是无限宝石,这种人完全可以合法地蔑视人类的法律,可人家也是该签协议签协议,老婆吃公家饭人家也没劫狱啊。
偏偏就是“美国”队长,要民主没民主,要法治没法治,整个人实打实地跟“美国”形象对着干,就这,还自己顶着“美国队长”的头衔。。。
6在中国,按同样套路做事的人,是六小龄童。
————在原答案2天后的18年12月26日更新————
1一开始还是有人跟我交流美队和《协议》的正义性问题呢~唉。。。不过后来的朋友终于开始交流美国精神是什么了,感觉非常快乐。
2美国精神本来呢是以自由为核心,确实如此,听上去也挺正面的。但是200多年过去了。。。
3作为一个曾经是殖民地的“国家”,反抗压迫这没有错,但是当压迫没有了之后呢?继续“追求自由”,可整个美国,整个世界就那么大,你也继续要自由,我也继续要自由,总会出现“空间不足”进而引起矛盾。如果真的追求下去,那就只有一个结果——
S686下众生平等。
政府自然要避免这种情况,但是要达到“避免这种众生平等”的程度,就只能制定规则(法律),然而——规则必然意味着“限制”,而限制和自由存在天然的冲突,于是。。。正中“追求自由”之下怀。
最终结果就是“严厉法制”和“S686”之间形成了一个螺旋上升的循环。
明明追求自由的美国,这个国家的政府却——至少外在表现就是这样嘛~——永远站在这个精神的反面,而民众一边追求自由,一边却要承认这个最大的“不自由”(政府)的存在,还要接受它的管辖。
好玩吗?
与其说这精神是“自由”,不如说这是幼稚的玩闹。(这里想加个“划掉”文字效果就是加不上去呢~)
4在200年前抗争英国殖民者的美国人毫无疑问是追求自由的。但这个螺旋的循环转到今天,从简单多数来看的话,还是法治。
即使禁枪的州就剩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