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可以介入经济纠纷吗?_风闻
中国姑娘-2019-04-26 14:47
2017年8月某天,一个巧合机会,本案中的甲乙双方在电梯中认识,甲方是单身,乙方是从事婚姻介绍工作的红娘,双方认识后,乙方义务的为甲方介绍了对象后,甲方多次和乙方进行婚恋行业沟通,并表示婚恋行业利润可观,希望乙方从单位离职和甲方共同开办婚恋公司,乙方表示没有钱投资,甲方称不用乙方投资,只要乙方出经验、技能方可,乙方认为是个机会并接受了甲方的建议,于2017年8月31日离职。并于2017年9月12日和甲方签署了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如图),

双方口头约定公司法人由乙方母亲担任,甲方不在公司执照内体现,公司成立后,经营至今,效益不好,甲方再没有和乙方做任何沟通的情况下于2018年9月12日将乙方告到经侦大队,称乙方诈骗,经侦大队民警找到乙方了解情况后,认定为经济纠纷不予立案,乙方2018年6月18日还在主动联系甲方汇报公司业务,不知道为什么甲方会去告她。事后乙方多次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联系甲方,甲方均不接听或不回复乙方任何消息。无奈之下乙方只能本着保护双方利益的前提自己借钱出资维持公司正常运营,正在乙方(乙方此时已怀有身孕)拖着疲惫的身体,每天坚持工作的时候,2019年2月20日接到刑警中队的电话,称甲方告乙方诈骗,这期间乙方(孕妇)多次配合公安机关提供所需材料,办案民警多次要求乙方出具证明材料,当乙方问办案民警有没有调查手续,民警说“不要针对他的办案流程,不要找他要任何手续!”,乙方给民警出具的乙方主动和甲方联系的记录,民警均不采纳,并多次要求乙方和甲方和谈,在此期间民警多次要求乙方提供没有诈骗的证据。民警2018年11月20日接案至今(2019年4月26日)从调查乙方有没有诈骗,现在又开始调查乙方有没有非法占有,这样的办案流程对吗?希望大家帮帮我,因怀孕月份一天天变大,心情受此事影响严重,每天都很抑郁,觉得生活没有意义,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