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去智库在第二届峰会召开之际为数字丝路经济建设建言_风闻
走出去智库-走出去智库官方账号-2019-04-26 21:18

走出去智库观察
23日,在京举行的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一带一路”国际智库合作委员会成立大会上,由北京大学翟崑教授领衔,走出智库(CGGT)、北大**·****腾讯“一带一路”大数据创新实验室联合出品的《中国东盟共建数字经济“一带一路”核心区》研究成果发布。****在25日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智库交流”分论坛上,有关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的倡议成为重点和新共识。****习近平主席在26日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演讲中提出建设“数字丝绸之路”。**本报告为峰会之后的“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提出了重点建设的方向和建议。
走出去智库(CGGT)特约专家、北京大学“一带一路”大数据创新实验室负责人翟崑教授受邀出席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智库交流分论坛后,在接受央视财经采访时表示,《中国东盟共建数字经济“一带一路”核心区》报告指出,作为全球重要的经济体,东盟表现在数字经济的发展性指标排名滞后,数字经济价值仅占区域GDP的7%,远低于美欧日中同类指标,中国可以利用在数字经济方面的优势,加强与东盟国家的数字经济互联互通。
**联合课题组如何建言中国与东盟的“一带一路”数字经济核心区建设?**今天,走出去智库(CGGT)刊发报告的政策建议部分,供关注“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建设的读者参阅。
要 点
CGGT,CHINA GOING GLOBAL THINKTANK
1、北大·**腾讯“一带一路”大数据创新实验室负责人翟崑:**东盟各国近年来致力于提高ICT等数字基础设施的效率、扩大区域内跨境电商的发展和促进数字经济互联互通,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整体水平较东南亚领先,因此中国既可作为东南亚科技创新企业的战略投资者,也可作为数字化新技术、新经济模式的传授者。
**2、国资委外国专家顾问、走出去智库首席专家吕立山(Robert Lewis):****东盟国家是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重要目的地,但中国投资者进入东盟国家将面临不同程度上的法律风险。**由走出去智库(CGGT)主导研发“一带一路”智能合同定制和智能合同审核工具——合通机器人,可有效降低中国企业在东盟国家投资的风险。
**3、走出去智库战略投资研究部总经理闫志君:**随着“一带一路”倡议下有形和无形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数字经济将在劳动适龄人群在1000万人以上的七国(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越南、泰国、缅甸、马来西亚与柬埔寨)有较大增长空间。
△走出去智库(CGGT)特约专家、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翟崑教授受邀出席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智库交流分论坛后,接受央视财经频道的专访。
正 文
CGGT,CHINA GOING GLOBAL THINKTANK
中国与东盟加强共建
“数字丝绸之路”的政策建议
东盟各成员国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为促进区域数字经济融合,多年来从区域和国家两个层面均连续出台了重大规划,如《东盟电子商务协议》(The ASEAN Agreement on Electronic-Commerce )和《东盟数字融合框架》(ASEAN Digital Integration Framework)。上述规划也基本得到了落实。
然而,目前东盟数字发展经济发展仍面临重大障碍。这些障碍在电子商务、电子支付两个典型领域的表现为:一是成员国之间法律与政策对数字经济消费者保护力度不一,导致消费者“不敢用”;二是多数成员国的数字和交通仓储基础设施现状落后,导致消费者“不能用”;三是成员国之间跨境贸易与电子支付均未实现“无缝连接”,导致消费者“不愿用”;四是各成员国本地化数字经济人才匮乏,导致急需应用数字技术的中小企业“不会用”。
为克服上述障碍,中国和东盟可从“数字丝绸之路”的“五通”角度,采取如下政策措施:
(一) “政策沟通”:完善中国与东盟成员国之间多层次数字经济对话机制
东盟各国政府的态度对数字经济的互联互通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中,《AIM2020》提出“部署下一代ICT并创新得应用新技术,提高民众生活质量”的目标,优质低价的ICT技术有助于高质量地实现这一目标。2019年2月,泰国、马来西亚、越南和菲律宾等多国政府及电信运营商陆续表态欢迎华为5G通信技术,认为安全威胁被夸大。这一表态为华为正常参与上述国家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扫清了重大障碍,也有助于加快各国数字经济的发展速度。
由于“数字丝绸之路”在“一带一路”倡议中的重要性,中国与东盟各国的数字经济合作应从商业合作、民间沟通层面上升为政府交往的层面,只有这样才能较好平衡各相关利益方的诉求。例如,在2019年3月召开的中泰两国“数字经济部级对话机制”第一次会议上,参与者众多,有利于两国数字经济主管部门广开言路、听取多方不同意见。在政府部级对话机制下,进一步建立起来的企业、行业组织、智库间多层次、多渠道的对话机制将有利于加快两国数字经济的协调发展。
鉴于中国与东盟十国一一对接过于繁琐,有必要建立统一的“中国-东盟数字经济政府间协调机构”,承担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标准制定、人才培养、后勤保障、信息共享等职能,加快推进中国和东盟双边网络与物流的技术规范、跨境电商产品、检验检疫等关键标准体系的互认。
(二) “设施联通”:中新合作开展“东盟智慧城市网络”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新加坡政府一贯重视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继“智慧城市”2015计划超额完成之后,2014年起在本国实施“智慧国2025”计划;另一方面利用2018年担任东盟轮值主席国的机会,推动区域层面的“东盟智慧城市网络”倡议的形成与实施。新加坡总理与驻华大使先后表达了中国与东盟国家共同打造智慧城市网络的希望。事实上,东盟高度重视智慧城市建设,在《AIM2020》中明确提出了“东盟要通过推行互联互通的智慧城市网络作为负责任发展的典范”的目标。
目前,全球智慧城市共1000多个。而中国自2013年以来,已经在500个城市开展智慧城市试点工作,是全球智慧城市为数最多的国家,形成了数个大型智慧城市群。中国已出台了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新型智慧城市标准体系正在建立过程中。因此,中国可利用智慧城市建设方面的丰富经验,与新加坡协同实施“东盟智慧城市网络”倡议下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三) “贸易畅通”与“资金融通”:重点实现跨境电商、电子支付的“无缝连接”
在贸易便利化领域,中国与东盟成员国之间需要在区域与国家两个层面在跨境贸易的税务、检验检疫、物流、网络安全、数据存储与传输等方面开展细致协调,完成中国“单一窗口”与“东盟单一窗口”(ASW)之间的制度与技术对接,实现“无缝式物流”。在物流领域,中国在“一带一路”倡议下,帮助东盟成员国建设交通和仓储基础设施,合作构建“中国-东盟区域物流中心”,鼓励开展物流自动化系统对接等。
提高电子支付在电子商务中的渗透率、实现电子支付流程的“无缝连接”,可极大降低商家的风险与成本,是电商发展的关键要素。中国数字经济企业的电子支付技术先进、经验丰富,更加适合发展中国家,中国经验为东南亚国家提供了有益借鉴。中资企业也可在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运作机制内,建立跨境电商与电子支付的国际标准。2019年1月,支付宝在各国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的代表投票支持下,牵头制定编号为ISO/IEC27553《移动设备生物特征识别身份认证安全要求》国际标准,部分国家的专家也将参与该项标准的制定。
当中国标准成为国际标准,一方面可以降低中资企业在境外投资的成本,另一方面也意味着东盟各国企业可以有成熟可靠的技术路径可供遵循,降低了试错成本。
(四) “民心相通”:公私合作培养本地数字经济人才
中资企业向东南亚的技术经验输出和战略合作对象提供了大量培训。这些培训起到为当地数字经济企业缓解了人才短缺困难,也简介拓展了当地市场。然而,企业层面的培训行为主要出于商业目的,在知识体系和培训对象上天然具有封闭性。实际上,从促进东盟区域经济融合的角度,数字经济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
因此,中国与东盟各国可在政府统一推动下,鼓励独立的民间资本进入数字经济培训市场,设立类似“孔子学院”的“数字经济学院”,设计更全面的课程体系、搭建更开放的教育环境。双方在公私合作的教育体系下,利用中国领先的数字经济技术培训各国本地数字经济人才,加快东盟各成员国的数字经济一体化进程。
在“一带一路”倡议与《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对接的框架下,中国与东盟之间加强数字经济的互联互通,协同共建“数字丝绸之路”与“陆上”、“海上”与 “空中”三条丝绸之路,将有利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早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