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把一队警察送进监狱,结果……_风闻
饺子说事-饺子说事官方账号-看天下警事,听饺子娓娓道来。2019-04-14 09:09
日前,我们发了一篇《我想给这些警察打个差评,可以吗》,熊哥在里边留言说了一个已抓获嫌疑人戴手铐之后解铐脱逃的事,以前还有一位朋友说起过,领导说:可以铐前边,可以松一点嘛。
想起我们以前的一个案件,跟大家扯扯。
各位就当看故事了,那家伙差点就把我们一个中队送进监狱。
**也真心希望各位把你们工作中的一些点点滴滴发给我们,让大家都互相交流一下,**免得出现一些不良后果,对谁都不好。
再重复一下:
我们没资格指导各位执法,只是提醒大家注意安全。
十多年前,有位群众举报有一个入室盗窃团伙在我市活动,主犯张某据说先后被多地三个刑警中队和两个派出所抓过,但都由于证据不足放人,该人曾放言我们这的警察也弄不了他。
尽然人家放话了,咱们得迎战不是?
经请示领导,围绕其开展工作相当一段时间,由于其展示出来的大多数赃物,具体特征难以确定,而且几乎转手就没,一直无法核实案件,也无法对其抓捕。
功夫不负有心人,某天下午四点半,这位群众举报,说张某要出手三个赃物。
经查,我市当天下午两点,有人报案家中被盗,丢失三个物品,特征与群众举报的一致。
**为保护举报群众安全,**我们按照以前的计划和侦查所得,先行抓了多个外围人员,最终由他们引导抓获张三。
经依法搜查,搜到三个赃物和部分首饰,三个赃物特征与被盗物品一致,经失主辨认无误。
至此,证据确凿,他跑不了了,就这三个赃物的价值就够他蹲个五七八年的了。
但实际上,战斗只是刚刚开始。
因为该人极其狡猾,团伙成员只有他自己能联系上,所有的号码都存在他的脑子里。而除恶务尽,是每个警察的习惯,必须把那些人全部抓捕归案。
结果,这人不但交代了63起案件,竟然愿意带我们去抓同伙,我觉得很神奇,因为按照举报群众对他的介绍,以他的尿性,不该这么快缴械。
而这家伙带着我们先后抓了他几个同伙,又领我们去抓为他销赃的同案,前后9个人,还帮着我们劝导同案主动交代案件。
**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每次抓捕总怂恿我下车去帮忙,把他铐车上就行。**但是我总是给他戴着手铐,两手环绕他右胳膊,我左手抓自己右手腕,左肘部顶着他肋骨。没找到图,你们能理解吧。
这是前文说的那位科长教我的,获益匪浅,在此感谢一下刑警支队我钊哥。
再后来又带着我们去一一指认盗窃地点,都是五层以上的旧居民楼,我给他戴着手铐、脚镣,脚镣链子上绑着背包带,另一端系在我手臂****上,上楼下楼累死我了,而且也很耽误时间。
这家伙说:“大哥你给我解开脚镣吧,你们这么多人,我也跑不了”。
“没事,继续。”我心说美死你了,累点、慢点我认了,你万一跑了,我咋整?
再感谢一下我那时候的两位科长和三位老大哥(有两位那时就都五十多岁了)****,没一个让我给他松快点的,也没一个觉得麻烦的,更没有一个嫌累发牢骚的,反而是多次叮嘱我锁住了。
终于他在走了三十多个地方后,回到单位向我们大队长交出一样东西,一样吓死我们、气死我们的东西:管式手铐钥匙头。

就是红圈中那一块。
你能想象我们大队长进来时候的那张黑脸。
那块几克重的铁扔到桌子上,那是啪啪打脸啊。
一位老大哥主动承认是自己搜身不仔细,但是他的确把每一个兜都翻了,连袖口、领口、裤角都翻了。
没想到,这家伙竟然是把这东西藏到了牛仔裤的裤裆里边,真是够奇葩。后来再抓人搜身,你懂的。
不过,遇到我们这个中队,算他倒霉。
因为,一是我们总有人在他身边,在单位从不会让他脱离我们一步之外。
二是我用的铐子是板铐子,出门还带脚镣和绳子,手铐和脚镣还是两种钥匙。

钥匙不一样,你懂的。
顺便说一句,那种管铐子,刚参加工作那时候,我家邻居小孩就用油笔管拧开过,我压根信不着它,所以我工作后从来都不单独使用。
到这你明白了吧?这家伙颇有壮士断腕之风。
在发现证据确凿,知道自己不能再被放走之后,主动交代罪行,主动帮警察抓同伙,主动权同伙供述案情,主动指认现场。
目的只有一个,**只是为了让我们放松警惕,**一旦给他可趁之机,他一定会绝尘而去,连声再见都不会说。
到时候,我们就要面对检察院的追责跟领导的愤怒,很有可能把我们这一个中队送进监狱。
你可想而知,我们有多愤怒。
当时,我走过去,真的很想给他来一下子。
突然看到他眼中闪过一种异样的神色。
我一下就觉悟了:
张三,你自称被三个刑警队和两个派出所抓过,都因证据不足把你放了。
结果在我们这,一手指头没动你,你不但交代了63起盗窃案件,还搭进去9个同案,最重要你还没跑了,白瞎了这么多案件和同案,你觉得很憋屈,是吧?
所以就用这个根本没用的手铐钥匙来恶心我们,想激怒我们,希望我们揍你,然后你好告我们刑讯逼供啥的,**好把我们送进监狱,**是吧?
你放心,我们这个队绝对文明执法、以理服人,一手指头不会动弹你,我们用证据证你。你这9个同案,还有这63起案件,你猜,你得判多少年,十年能挡住吗?
然后,我很清楚的看到,他眼里最后一丝神采都没有了,那种感觉你懂吧,老爽了。
最后,我们在各分局派出所、刑警队帮助下,共核实盗窃案件52起。其中一起案件,由于家里突然回来人,**他拿撬门工具打了人家一下之后逃跑,被法院认定为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15年。
其他同案被判8-14年,就是销赃最低的也是一年半有期徒刑的实刑。
综上,不要被犯罪分子的行为迷惑,既不要放松警惕,也不要被他激怒,咱们是执法者,要用法律武器制裁他。
就像日前的文章评论里,有些奇葩的留言,咱们要是骂他,就被他们利用了,**有的人可能就是来找骂的,他可能会有一种莫名的兴奋,他也许会达到某种奇怪的快感,**谁知道呢?
顺便说一下,发布本文之前,我们又查了一下,这家伙前年刑满释放了,结果不到半年又进去了,这次又是十五年。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