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一个所谓“理中客” 熊 文_风闻
已注销用户-2019-04-06 16:20
首先表明一下态度:言论自由不是可以造谣,不是可以去诋毁谩骂。 口口声声要言论自由的其实要的只是自己的言论自由,而打击他们的那些人才是真正的捍卫言论自由的斗士
下面是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BsNXmgebd9EhtZ8-HWcYhA 下面是转发一个其中的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宪法》第三十五条是这么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言论自由是指公民有权通过各种语言形式,针对政治和社会中的各种问题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由于言论是公民表达意愿、交流思想、传播信息的必要手段和基本工具,也是形成人民意志的基础,因而言论自由在公民的各项政治自由中居于首要地位。
《宪法》里这条一直都有,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几乎无法感觉到它的存在,因为它“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有人让它变成了皇帝的新衣。皇帝当然是对的,马为什么不能长角,黑为什么不能改叫白。于是,很多人被迫让舌头练起《葵花宝典》,更多人早就阉割了自己的大脑,一窝蜂地嚷嚷着,你怎么敢给《流浪地球》打一星。
当这世界只能有一个声音的时候,当多样性和复杂性作为敌对一方被消灭以后,这样的世界能存在多久?它的存在有什么意义?它为谁而存在?为主体责任亦或主体思想?
我讨厌咪蒙,但我痛恨不让人自由说话的那个存在。如果说咪蒙利用了社会丑陋的一面,利用了人们的负面情绪,那么最应该追问的,不应该是负面情绪怎么产生的、这丑陋谁造成的吗?
世界是灰色的,但只要用自己的脑子独立思考,我仍然相信人心可以分出黑白。
没有咪蒙的世界清净了,你又如何知道这样的世界里以后还有没有你。
这里有豆瓣关起来的那篇《宪法学导论》序言——
这本书,每个公民都应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