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是公民或纳税人,就有资格和权利监督批判公共事务吗?_风闻
腕豪瑟提-2019-04-05 15:03
微博用户@李子暘Lee(铅笔社成员、经济学者李子暘 微博签约自媒体):
记住,不是因为你是公民或纳税人,就有资格和权利监督批判诸如消防事故这样的公共事务。
拿消防事故来说,监督批判的资格来自于:丰富的消防行业知识;全身心投入对事故的调查;如果批判错了,承担相应的责任;另外有人监督制约你。
这几条,你一条都没有,半条都没有,你监督批判个P啊。

网友评论:
@来去之间:去看看宪法四十一条……公民有对任何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但是相关机关也有不听的权利,要按照四个意识,科学决策啊……

@胜麟太郎:这个道理适用于所有公共事务。李老师威武! 专业的东西就得专业的人来批评。医生,只能让医生来评价,病人懂个屁,而且谁监督病人? 厨师,只能由厨师来评价,食客懂个屁,谁来监督食客? 国足,只能由国足来评价,球迷懂个屁,谁来监督球迷呢?
@疯狂河马CrazyHippooo:混淆了公众舆论的批判监督与行政权力部门问责监督的资格之分。用知识和调查资源和不完善的民主问责制去苛求舆论,本质上是在扼杀言论自由。通识教育做的如何?参与调查的通道是完全开放的吗?什么是“相应责任”?如何承担?问责的成本谁来买单?公众的失语和误判到底是谁造成的?
@DJ雁回塞北:关于质疑和问责,不是说不行,而是这个工作自有更专业的人去做,如果你觉得自己专业,那么OK,但是你要为你的言行承担责任,这是最起码的,你不能剃了头念经,还了俗就放火。第二,表达质疑很容易,但质疑的原因却很多,如果没有清楚的逻辑和语言组织力来支撑,你很难将意见说清楚,说了也白说,何苦
@大米N小米:不知道你是谁但你纯属胡扯。任何一个公民都有监督公共机关的权利和义务,有问责重大损失和人命的权利和义务。换句话说,消防有责任向公众交代,此次救火是否事前在可预见范围内合理部署,救火过程中各级指挥是否在能力范围内做了合理安排,究竟100%是天灾,还是有人为的漏洞。
@温暖53423:这个逻辑不赞同,纳税人有权利批评一切,但并不是代表他们有权利改变现有的一切。批评的意义在于监督,有了他们行外人的批评,才能引起行内人的讨论,经过讨论,拿出最科学合理的改变方案。如果因为批评的不专业,就不允许批评,就相当于因为有了一个谣言,所以堵住所有人的口不允许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