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思想,为虚拟环境治理提建议_风闻
藏锋-不为稻梁奋笔书愿如星光长夜明2019-04-01 11:19
环境法律责任,是指环境法主体因违反其法律义务而应当依法承担的,具有强制性否定性法律后果,按其性质可以分为环境行政责任,环境民事责任和环境刑事责任三种。
①行为人违反国家或地方环境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某一环境行为或相关行为,造成或可能造成干扰该国家或地方之环境行政管理,污染和破坏环境,危害公共或个人之财产或人身生命或健康的安全,所依法应当承担的行政、民事和刑事法律责任。
②是一国或地区违反国际法规定、违背其应履行的环境保护国际义务,致使他国或地区的环境或国民遭受污染与破坏之危害,所应承担的国际环境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定的经济赔偿责任和道义责任。
构成要件
1.行为违法。指行为人实施了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2.行为人的过错。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也是承担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实践中,对环境的破坏多表现为故意,对环境的污染多表现为过失。3.行为的危害后果。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危害后果不是承担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在此情况下,违法行为如环境保护法第35条第1—5项的行为即使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也要承担行政责任。但在另一些场合,必须产生了危害后果才承担行政责任。4.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即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必须存在内在的、必然的联系,而不是表面的、偶然的联系。当然,在不以危害后果为必要条件的场合,则不存在因果关系的问题。======================================================
综上所述,环境治理的基本思路和核心是谁污染谁承担治理责任与代价。
网络空间虚拟环境虽然无形但有实质损害时,应当立法参照处理,否则造谣传谣动动嘴,辟谣跑动腿也没人给报销经费。
尤其极少数营销号和大V像蝗虫一样,一粒老鼠屎能祸祸一缸好米,吹牛带私货可以,必须依法交纳增值税,环境污染治理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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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让这些余孽倾 家荡产,才能不卖人血馒头赚钱,再不能让他们发展贩卖私货写作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