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学生被“错误”羁押14天 称遭拖鞋打头和灌水_风闻
今天敲钟人不来-2019-03-25 17:12
3月9日,在被警方羁押14天后,柳州市机电工业学校(简称“柳州机电学校”)17岁学生龙飞被释放。
此前,龙飞因涉嫌参与老家一起寻衅滋事案件被拘捕。龙飞称,被警方带走后,他曾多次表明,寻衅滋事案发生当天自己在学校军训,同学和老师均可作证。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批捕,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宏岩认为,本案侦查羁押期限应该在7日内,警方多羁押了7天。嫌疑人到案后,告知办案机关案发时自己不在现场,且能说明自己在哪里,跟谁在一起后,办案机关应进行核实。
而龙飞所在学校的副校长、班主任和龙飞父母均表示,在龙飞被羁押的14天中,警方未找他们调查案情。
3月22日,记者就超期羁押的问题,致电三江县公安局办公室。办公室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龙飞已被释放,事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现在对媒体没什么可说的。

宾馆内被警察带走
2月23日,开学报完名,龙飞和两名同学到柳州市区买衣服,因回去晚了,三人在学校附近一家宾馆入住。
“当时门没关,警察从外面进来,把我扣上就带走了。”龙飞说,当时他询问原因,“警察只是说,跟我们走一趟。”随后,龙飞被带至柳州市柳南派出所。
警方在接受《南国今报》采访时,曾介绍拘捕龙飞的原因,拘捕龙飞是根据受害人描述及犯罪嫌疑人同伙指认,称龙飞涉及2018年8月24日晚至25日凌晨的寻衅滋事案件。当时,该县玉马村几名外村人与玉马村的年轻人发生冲突,两辆摩托车被砸坏。
在派出所,“他们也没说为什么抓我,只是问我2018年8月24日干了什么。”龙飞当时对民警说,自己白天在学校军训,晚上参加了学校组织的烧烤,“班上的同学都看到我在那儿”。
对此,柳州机电学校的张姓副校长告诉新京报记者,2018年8月24日是新生军训,整个高一白天都在军训,晚上安排了烧烤。“学校是全封闭管理,要班主任批假才能出去。”
龙飞的班主任也证实,龙飞当天确实在学校参加军训,未请假外出。
3月24日,张姓副校长和龙飞的班主任均向记者表示,警方未到学校,找他们调查案情。

“警方要是和学校沟通一下,就好了”
2月25日,龙飞被警方带走两天后,当晚和龙飞一起住宾馆的学生见龙飞仍未返校,便给龙飞父亲龙兴打电话,询问龙飞是不是回老家了。至此,龙兴才得知儿子被警方带走了。
之后,龙兴来到独峒派出所。警方出具的拘留通知书显示,龙飞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被三江县公安局羁押在三江县看守所。
龙飞被拘期间,其父龙兴多次往返三江、柳州两地,想办法证实儿子2018年8月24日在学校。
龙兴告诉新京报记者,他曾三次向独峒派出所提供儿子不在场证据。
第一次,龙兴拿着学校提供的书面不在场证明给派出所,“派出所说我是拿钱买的证明,要人来证明。”第二次,龙兴带着龙飞的两名同学从柳州到三江,“派出所称两个学生未满18岁,不能作为不在场证明的证人。”第三次,龙兴带了龙飞的班主任去派出所,“民警让班主任签个名,留了电话,就让我们回去了,也没做笔录”。
龙兴说,“我后来打了柳州的公共投诉电话,才知道应该去找三江县公安局的侦查室。”
龙兴去了两次三江县公安局,第一次,去该局侦查室送材料,递交学校和同学出具的不在场证明。第二次去问孩子什么时候能放出来,“警方回复我说,没那么快。”
3月9日,羁押了14天后,龙飞被释放。

警方出具的《终止侦查决定书》显示,该局办理的2018.8.25玉马村寻衅滋事案,经查明拘留后,不应对犯罪嫌疑人龙飞追究刑事责任,现终止对其侦查。
3月22日,记者致电三江县公安局办公室。办公室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龙飞已被释放,事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现在对媒体没什么可说的。
龙飞被释放后,跟父亲说,自己在看守所被里面关押的人用拖鞋打头、灌水。“他说感觉自己肚子里都是水,非常胀,走路都能听见水的声音。”龙飞父亲告诉记者。
3月21日,龙飞回校上课4天后,因身体及精神状况不稳定,在班主任的建议下回家休养。
柳州机电学校的张姓副校长说,警方要是和学校沟通一下,就好了。
(文中龙兴、龙飞均为化名。)
新京报记者 陈丽媛
链接阅读:广西17岁学生被列为“网逃”,羁押14天后警方确认未涉案
人在柳州,却莫名被指在三江侗族自治县涉嫌寻衅滋事,被列为了“网逃”。老师和同学为其提供了不在案发现场的证明。在被警方羁押14日之后,柳州市机械电子工业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机械学校)17岁学生小龙终于拿到了释放证明。
今年2月23日,家住三江县独峒镇玉马屯的龙先生,突然接到儿子小龙同学电话称,小龙和他们在柳州谷埠街一家宾馆开房休息时,被警察抓走了。焦急的龙先生几经打听,才从柳州警方得知,小龙因于去年8月24日晚在老家玉马村涉嫌一起寻衅滋事案件,被当地警方列为“网上逃犯”而落网,已被移交三江县独峒派出所处理。
龙先生仔细回想,去年8月24日小龙正在机械学校参加军训,根本不在老家,很可能是警方抓错了人。于是,他赶紧找到机械学校向小龙的班主任冯老师反映。学校决定为小龙作证,因为小龙没有作案的时间。


2月28日,冯老师携带学校出具的证明,和4名同学带上相关书证,先后赶到三江县独峒派出所自愿为小龙作证。3月9日,小龙接到当地警方出具的《终止侦查决定书》称,三江县警方办理玉马村寻衅滋事案,经查明情况后,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决定终止对小龙的侦查。三江县看守所同时以不应对小龙追究刑事责任为由,给其出具《释放证明书》予以释放。至此,小龙被羁押达14天。

“莫名把我儿子抓去,是否抓错人既不给说法,也不说声道歉,这对孩子身心是一个不小的伤害。”龙先生希望能得到个说法。

记者分别与三江县独峒派出所和三江县公安刑侦大队联系得知,去年8月24日晚至25日凌晨,玉马村发生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几名外村人与玉马村的年轻人发生冲突,被玉马村一群年轻人殴打,两辆摩托车被砸坏。受害人报案后,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案立案侦查,并抓获了其中几名犯罪嫌疑人,但仍有一些犯罪嫌疑人外逃。
之后警方根据受害人描述,及犯罪嫌疑人同伙指认,称小龙涉及该案,于是将包括小龙在内的几名嫌疑人列为“网逃”,因此导致小龙在2月23日在柳州被警方控制。
独峒派出所负责人告诉记者,后经警方进一步侦查,最终确认小龙没有涉案,决定将其释放。
原标题为《人在柳州上学,被指三江涉案!17岁学生挨警方错抓羁押14天》
(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