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常识:恶意推测政府,是在替资本利益张目_风闻
吕建凤-批判批判者的批判者2019-03-23 11:52
从西方传来的意识形态,把政府放在了公民的对立面。恶意推测政府就是会限制公民的权利。于是千方百计要把政府的权力限制起来。而对政府的行为,尽可能地从恶意的方向推测。比如政府收税,就说是掠夺公民财富;政府组织国有企业经济活动,就说是与民争利。
这种恶意推测是建立在“政府不创造财富,政府是被纳税人供养的”事实与原理上的。
因为政府自己不创造财富,所以他要生存并生存的更好,就必须掠夺公民财富;
因为政府与公民之间的这个对立的利益关系,政府分割财富比例越多,公民的利益就会越减少;
因此为了保护公民利益,就必须对政府权力严格限制。
可是事实不是这么一回事:
财富是价值在经济社会里的表现形态。
价值是人们对于资源的主观判断。
人类的一切生产与交易活动能够创造出来的只是资源。
这些资源是否有价值,决定于它对人类的需要而存在的稀缺度。
在社会再生产环节里,这个稀缺度决定于人与自然界的关系;
在经济社会里,它还决定于资源控制权的分布状况。
任何一种资源,如果它的控制权越呈现出垄断性,这种资源的财富属性就越明显。
比如前苏联的国有资产,被政府垄断着的时候,财富属性很明显;当它被平均分配给了公民以后,没有了垄断性,财富属性就急剧下跌。
民众开始因为分得了想要的资产,以为获得了财富,结果却发现自己不但没有富裕起来,而且以后本来通过政府资源分配可以获得的的生活保障也失去了。
现在国内一些公知们鼓吹废除土地国家垄断,用的借口也是要把财富归还给民众。可是如果土地所有权不在被国家所垄断了,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就会大幅度降低,财富属性也就会明显下降。直到被资本用低价收购,重新形成垄断状态,才会恢复其财富程度。
而那个时候,低价卖出土地的民众已经没办法重新获得它。
有人会说了,这不过是财富的转移,并且怎么说,也是从政府手中转移到民间,是藏富于民,有什么不对吗?
问题在于,当土地被政府垄断的时候,政府通过分割土地财富价值获得的收入,会被用于社会稳定与发展,其中就包括了弱势群体的利益补偿与保护。
而资本垄断土地获得的财富是不会被用于这方面的。于是失地农民在没有了土地以后,也会没有了政府本来可以通过土地财富收入而给予的支援。
要说明这个问题,有必要说明政府与资本之间的不同利益关系:
经济社会是以市场为核心的资源交易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政府、资本、民众是市场的行为主体。这里要特别说明政府的市场关系:
任何市场交易行为都离不开必要的交易环境。
两军对垒的场所、流氓斗殴的场所,都不可能具备进行市场交易的环境。一般的商品市场里,不可能进行股票交易和房产交易。不同类别的交易活动必须有不同类别的交易环境。
而交易环境的提供,本身也是一种市场行为。
因为交易环境的建设与维护是需要资源的。资源从哪里来?当然只能从对于市场财富的分割中来。
如果一项交易环境内容的提供,换不来必须的财富补偿,这项交易环境内容的提供者,又没有其它的可以从市场分割到充分财富的能力,因此没办法用其他项目上获得的资源来支持这项交易环境内容的建设与维护,那么这项交易环境内容就会消失。于是市场交易就会受到影响。
有些交易环境内容,比如维护市场秩序的制度,制定与执行制度的手段,是必须由政府来提供的。而政府为了提供这些交易环境内容,是必须付出资源的。
那么政府的资源应该从哪里获得呢?显然只应该从市场财富的分割中获得。而且,与其他的交易环境内容的提供者一样,政府向市场提供的交易环境内容,其实也就是一种交易资源。
如果这种交易资源不被市场认可,就不会得到执行。强制推行的结果,会导致市场的消失。当然也就不会得到市场的财富回报。
也就是说,政府向市场推出的交易资源,也存在价值的有无、与大小之分。
从上面的分析来看,我们可以认定,政府就是市场交易活动中,必须的资源供给方之一。
另外,政府作为市场资源的消费者,也是市场交易活动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方——这应该是不需要解释的了。
而市场交易活动,不就是由资源的供给方与资源的消费方共同完成的吗?因此,政府对于市场的管理与干预,就是对于市场的资源推出行为,政府在市场上的资源采购,又属于市场的消费行为。
因此,政府在市场上的各种行为,逻辑上都属于交易行为的内容。政府就是市场的必不可少的一方主体,并且,政府与市场的其他各方主体一样,其行为既属于市场的交易环境内容之一,同时也是市场的交易内容,就是市场的一部分。
因此,把政府排除在市场之外,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是西方意识形态体系中的错误观念。
政府作为市场的主体方之一,还有着尤其是资本一方不同的特点,那就是政府只能存在于既定的市场,不像其他方尤其是资本一样,可以任意选择有利的市场而进出。
也就是说,政府的利益是与既定的市场的发展要求完全一致的。
政府的这个特殊利益关系决定了,它的所有收入都会尽可能用于维护与发展所在的市场环境。而维护与发展所在的市场环境的必要内容之一,就是提供必要利润空间让资本愿意留下来,同时又必须保护市场弱势群体的必要生活环境,维持市场的稳定。
而资本的唯一目标就是利润。与其他市场主体尤其是政府一方的不同之处是,它会因为利润空间的大小而选择不同的市场流向。对于任何既定市场的被破坏,毫不在意。有时候它们就是故意会用破坏某个市场的手段来获取利润。
比如亚洲金融危机,就是一些国际资本对于一些市场的故意破坏,操纵国际金融形势的明显事例。国内的A股市场上,这样的事例更加明显而充分。
从上述分析中我们可以明白了,从利益关系出发,政府是对既有市场、当然也就包括了市场的各方主体,必须以善意相待的。而且因为政府具备其他各方所没有的信息搜集与分析能力,因此也是唯一有着市场维护能力的一方。
而资本则不但没有这个能力,并且从资本的本质属性来说,也不允许它有这个意愿。
至于民众,他们之所以会是民众,就因为他们没有足够的驾驭市场的能力,在市场上必然是被支配的一方。而资本因为不需要顾及既有市场的被破坏,是不会顾及民众利益要求的。
只有政府,为了维护市场的稳定发展,不得不在保证资本的必要利润空间以外,还要努力照顾民众的利益要求。
由于政府的根本利益与既定市场的稳定发展是一致的。而市场的稳定发展又与所有市场主体的利益要求紧密相关,所以政府必须尽可能满足各方的必要利益要求。
因此,政府是市场各方主体中,特别具有善意的一方。并且也只有政府才有维护市场的能力。假如政府没有了这个能力——没有不愿意维护市场稳定的政府,我们看到的就是国家的衰落与混乱。
虽然政府维护市场稳定的首要行为,就是给资本以必要的利润空间,因为资本不肯进入的市场,生产力与经济没办法发展起来,人民的生活也就不会得到必需的改善。
但是在资本获得必要利润空间以后,政府日常更多的行为就会是维护与扶助民众的利益要求。
原因很简单:资本与民众之间的博弈结果,一定是资本获胜。而资本的本质属性决定了,扶助弱势群体不在它们的职能之内。
而弱势群体过于失败,又会使得既有市场的有效需求萎缩,从而降低市场的利润空间,成为资本离开的原因。所以政府即使从资本在既定市场的要求出发,也必须扶助民众。这样才能维持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知道了政府的根本利益与市场的发展要求是一致的,就明白政府不存在故意掠夺公民财富的可能。至于对于资本利益的必要遏制,则是为了在保证资本必要利润空间的条件下,维护市场的可持续稳定发展的必须手段。
而资本是不会顾及既定市场的可持续稳定发展的要求的。因此从资本利益要求出发,政府从市场上分割的资源比重越少越好。
这就是一些人对政府进行恶意推测的动机所在。
本来,为资本的利益发声也没什么不应该。不同利益方都应该为自己的利益要求发出声音。
但是用“公民”的名义批判政府就是恶意的行为。
因为资本利益集团只是公民中的少数部分。绝大多数公民的利益要求与资本是不同的。尤其是底层民众的利益要求,只有政府才会努力予以照顾的。
别拿一些资本家的慈善行为说事。他们的慈善行为在宏观上,与取得的正面效果,是应该予以赞扬的,但是他们的动机依然是为了资本可以赚更多钱。
如果慈善行为不能为他赚更多钱,他是不会做慈善的。
当然,也许有个别人,会不顾资本的利益要求做慈善,这样的人的资本,是必然会消失的。这是客观规律,不能违背的。
批判政府的人们,总是会用政府的一些官员或者部门的贪腐、或者错误行为,作为抨击政府的理由。
这是不明白,政府与官员乃至与个别部门之间,不能划等号的。就像资本家群体与资本家群体中的一些罪犯或者失败者不能划等号一样,当然更与不能把资本利益集团与公民划等号一样。
对了,把政府官员与政府部门的贪腐与错误行为,当作政府贪腐与错误来进行恶意推测,与把资本利益集团的特殊利益要求,当作全体公民的利益要求来声张,就是一些人替资本利益张目的手段。他们可以这么做,言论自由嘛,普通民众可不应该被他们给忽悠了。因为会导致自己愚蠢,并丧失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