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形文字的破解——阿卡德楔形文字_风闻
diewisch-历史唯物观察者-2019-03-14 13:01
总算把亚述学诞生的过程写好了。前面有人不愿意相信西亚考古,开口闭口就是没有信史就不能明确历史。
建议这些人找找“夏商周断代工程”课题《世界诸古代文明年代学的历史和现状》,其中东北师范大学吴宇虹教授做的古代两河流域文明史研究使用的断代方法,也用于夏商周断代。
阿卡德语铭文是指用由苏美尔人创造、后被讲阿卡德语的塞姆人继承和发展了的楔形文字书写的阿卡德铭文。这种铭文在古波斯时期的三种语言文字对照的铭文中通常被称作“第三种”铭文。
许多欧洲学者致力于阿卡德语铭文的解读,说明他们已充分认识到解读“第三种”铭文的重大意义。从17世纪初开始就不断由人把带有楔形文字的砖和印章等带到欧洲。18世纪,许多古物收藏家认为,这些来自美索不达米亚的楔形文字语波斯波利斯的“第三种”文字是同一种文字。格罗特芬认为,美索不达米亚的文字虽然有时在形式上与波斯波利斯的“第三种”文字有一些区别,但他们书写的都是同一种语言。这种观点可能首先在一些人中激发了解读阿卡德语铭文的热情。1843年,法国的博塔发掘豪尔萨巴德,1845年,英国德莱亚德开始发掘尼姆鲁德,楔形文字泥板、刻字砖、印章、碑铭等文字材料像洪水一样涌入欧洲。
丹麦学者韦斯特加德首先进行了尝试。他首先把波斯波利斯德古波斯语铭文“薛西斯,大王,王中之王,大流士王之子,阿黑门尼德氏”与“第三种”铭文进行了对比,从中确定对应词。出人意料的是,与古波斯语“王”(由7个符号组成)相对应的阿卡德语的“王”只是一个孤立的符号。这表明,阿卡德语的“王”字是个表意符号(logogram)。确定“王”字后,其他断字问题就迎刃而解了:第一组字是“薛西斯”,最后一组是“阿黑门尼德氏”,这两组字前都有一个竖楔显然是“限定符”,不发音,指人,并用于人名前;判断出“王中之王”中“王”字代表复数形式的符号,以及表意符号“儿子”。韦斯特加德阅读了这个铭文,领会了大意,也正确分析了语法,但却不知道任何符号的发音,更谈不上单词的发音了。所以还远远没有解读阿卡德语。而且他之所以能正确领会和正确分析,完全是由于他凭借了古波斯语的帮助,没了这样的拐杖,就寸步难行。事实证明,用一字对一字的比较方法是解读不了“第三种”语言文字的。
由于这条路行不通,人们不得不另找突破点。于是有人试图在《旧约》中找出亚述或巴比伦人名地名,期望从中得到启发。可是,其结果十分不理想,因为希伯来语中的亚述或巴比伦的人名地名与原始形式想去甚远。比如,阿卡德人名“Marduk-apla-iddina”(意为“马都克赐我一子),在希伯来语中变成了”Merodach-Baladan“;再比如阿卡德语人名”Sarru-kin“(意为“真王”)在希伯来语中变成了“Sargon”(萨尔贡)。这样的名字不但无助于正确认识阿卡德语,反而引起了误导,致使有人认为这“第三种”语言与古波斯语相似,有人认为与梵语相似,还有人认为与斯拉夫语相似。
1843年,瑞典学者勒文施泰因(I.Lowenstern)提出“第三种”语言属于塞姆语(闪米特语)的观点。他之所以提出这样的观点,是因为《旧约·创世纪》把亚述(Assur)视为闪的后裔。他的结论是正确的,不过他的论据缺乏说服力。《创世纪》也把埃兰视为闪的后裔,而埃兰语不是闪语(塞姆语);《创世纪》把迦南视为含(Ham)的后裔,而迦南语不是含语,而是闪语。很显然,在《创世纪》中,民族不是按语言来划分的,而是依据地理位置,也部分包括政治因素。可以说勒文施泰因在论据不足的情况下得出了正确的结论,这带有很大的偶然性。这一正确结论对后来的解读者有没有产生启发作用,我们不详。
1857年英国“皇家亚洲学会”对阿卡德语铭文的解读结果进行了“验收”,这标志着阿卡德语的解读成功。成功解读阿卡德语的功劳不属于某一个人,而是国际合作的结果。对此做出贡献的人很多,下面我们只介绍贡献较大的几人。
爱尔兰的欣克斯。他对解读古波斯语和埃兰语都做出了突出贡献。但最大的贡献体现在对阿卡德语解读上。归纳起来,他的方法主要有三个。其一,比较法,即比较三种语言中的专有名词。格罗特芬早就发现“第三种”铭文中的那个独特的竖楔是人名的限定符,而三个斜楔是地名的限定符,这对欣克斯确定人名和地名有很大的帮助。其二,替换法,即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同铭文(或段落、或单词)进行比较,从中发现“异体”(variation)。从“异体”和正体的相互替换中,往往可以有许多新发现。其三,比较形体相同或相似的符号,因为他认为,就埃兰符号与“巴比伦”符号而言,形体相同者,发音也相同。
从1846年开始,他就不断向“爱尔兰皇家科学院”提交论文,发表他的研究结果。归纳起来,他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
1. 他发现,除表意符号(logogram)和指示符(determinative)外,每个符号都代表一个音节,没有纯辅音符号。
2. 给80个符号注音,其中40个正确无误,其余皆接近正确。
3. 发现异字同音现象,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同符号可能表示同一音节。
4. 1846年就解读了人称代词“我”(anaku)。由于希伯来语的“我“是anoki,所以他通过这个比较确信”巴比伦语“是塞姆语(闪语)的一支。
5. 发现许多表意符号。
6. 发现“音补“(语音补充说明)现象(phonetic complement)。
7. 发现复合字,如“儿子“和”女人“组合成”女儿“,但”女儿“的发音绝不等于”儿子“的发音和”女人“的发音之和。
8. 发现一些指示符,其中包括置于地域名称之后的地域指示符。
9. 他还发现,有的符号既可用作表意符号,又可用作表音符号,如:A既可用于表示“儿子、后裔“,也可用于表示音节a;AN既可用于表示音节an(这时是音节符号),也可用于表示”神“(这时是表意符号),还可以用于指示符,用于神名之前。
10. 把由凯尔·波特在巴比伦发现的一篇铭文与另一篇源于巴比伦的铭文比较之后,他发现,虽然二者字体相去甚远,但内容完全相同,从而发现楔形文字的两种体,一种我们今天称之为“新巴比伦体“,一种我们称之为”古巴比伦体“。他从对比中,发现了76个古巴比伦体楔形符号的读音,为这种古体字揭开了神秘的面纱。
欣克斯的这些发现都经受了时间的考验。他是个伟大的,天才的解读家。
法国的博塔。他通常被视为开创西亚考古英雄时代的考古学家,他的贡献主要不是体现在解读方面。不过,他做过解读楔形文字文献的努力,对后来的解读产生国一定启发作用。他与1842年被法国政府派往摩苏尔作副领事,次年开始发掘豪尔萨巴德,发现大量楔形文字铭文。他从铭文中归纳出几百个楔形文字符号以及一些符号的“异体“。在大量对比中发现楔形文字的”王“字(LUGAL),并发现该字的阿卡德语读音。他认为,亚述人使用的文字不是字母文字,而是音节文字。此外他还认为,KUR(当时读音不详)这个符号具有限定”国家“的作用。
德·隆佩里埃(A.de Longperier)。他是巴黎皇家博物馆古物部德保管员。他发现博塔发现的那个“王“字有一次和其他两个符号一起出现在一段铭文里,这三个符号之前是个竖楔,在前面还是这个”王“字,这表明,竖楔后面的名字是个国王的名字,即”王XXX“。在确定这个王的名字时,隆佩里埃想到了希伯来语的”王“(sar),而《旧约·以赛亚书》中有亚述王,名曰”萨尔贡“(Sargon)。因此,他推测楔形文字中的”王“字应该读作sar,与正确的读音s’ar只差咫尺。他通过这种推理发现法国在豪尔萨巴德发掘德古物属于亚述王国萨尔贡统治时期(前721年~前705年)。虽然这只是一个孤立德结果,但它的取得没有借助任何双语文献材料,靠的只是一种巧妙的推理。如果没有三语或双语铭文的存在,阿卡德语的解读大概只能靠这样的推理了。
罗林森。他早就致力于“第三种“铭文的解读。1847年他写道:他通过比较古波斯语铭文和已发表的巴比伦语(阿卡德语)铭文中的专有名词,”已发现不少‘字母’的发音。可见这时,罗林森仍把阿卡德语的楔形文字视为“字母“,同时说明,他对欣克斯的研究成果不了解。他对自己的研究结果相当不满意,因为他认为解读巴比伦语的唯一一把钥匙是贝希斯敦铭文。于是他于1847年再次来到贝希斯敦,在一个库尔德青年的帮助下,完成了阿卡德铭文的拓制。至此他有了贝希斯敦铭文的各种文本,在占有资料方面已得天独厚。
但是,他没有把自己限制在贝希斯敦铭文上,他同时还很注意新发现的材料。如莱亚德于1846年在尼尼微发现的黑色方尖碑。他在贝希斯敦铭文的巴比伦语文中和黑色方尖碑上发现许多一样的字词。这样,他把通过贝希斯敦铭文解读的词应用到黑色方尖碑上,最后不但解读了贝希斯敦铭文,也解读了黑色方尖碑,称为亚述学的主要奠基人。
不过,罗林森的解读也绝非一帆风顺。关于这点,我们首先从他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一直把阿卡德楔形符号视为“字母“的事实就可窥见一斑。罗林森很长时间把ba、bi、bu这样的音节理解为字母B,把da、di、du和ta、ti、tu这样的音节理解为字母D和T。同时他也发现,有些符号表示音节,如hi、ras和var等。他在音译“高墨达”时,酒吧楔形文字的gu-ma-a-tu译为g-m-a-t。结果,绝大多数音节符号在他那里都成了只代表一个辅音或一个元音的“字母”。音节众多,字母有限,用字母代替音节,势必造成几个、甚至很多不同符号只用一个字母代表的情况。或者说,一个字母下面势必有几个或多个不同符号。这些符号在罗林森那里必然时可以相互替换的了。不过,事实证明,这个错误并没有影响他解读的进展。这大概与下面的事实有关:其一,罗林森坚信“巴比伦语”时塞姆语的一支。由于他通晓阿拉伯语、古叙利亚语和希伯来语,所以他只凭辅音即他的“字母”就可以领会词义。其二,罗林森不是语言学家出身,所以他不特别擅长从语言学的角度分析语言,而注重的时领会大意。这就使他在不理解语法的情况下,敢于大胆解意,不受语言学禁律的束缚。这是“字母”没有影响他的解读进展的原因之一。
我们知道。阿卡德语有格的变化,如“主格”、“属格”、“宾格”等。在这样的例子累积到一定数量时,罗林森才意识到,他的同一“字母”中的各个可替换的异体(如t=tu、ti、ta,r=ru、ri、ra)应该是相互有别的音节。一般来说,只有认识到这一点以后,才能谈到正确理解语法,只有正确理解了语法,才能正确领会语义和词义。可就罗林森个例而言,他在不理解语法的情况下理解了许多阿卡德语铭文中的词义。但毋庸置疑,发现楔形文字的基本特征,即音节特征,标志着罗林森解读历程中的又一次飞跃。
罗林森在解读阿卡德语的楔形文字铭文过程中,不知列了多少表格:符号表,读音表、专有名词表、动词变位表、名词变格表等。并试图从中总结规律。他不断根据新发现,反复地修改这些表格,同时又不断利用它们指导解读。他对贝希斯敦铭文的解读就是在对这些表格反复修改、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完成的。1851年,他发表了贝希斯敦铭文的全部译文,包括楔形文字原文、音译、翻译和完整的符号表。这标志着阿卡德语的成功解读。
1857年,英国 “皇家亚洲学会”邀请罗林森、欣克斯和法国的奥佩尔分别独立翻译一份已由英国数学家、东方学者塔尔博特翻译好的亚述棱柱铭文,用于鉴定楔形文字解读方法的科学性和结果的正确性。为此“皇家亚洲学会”召开了扩大会议,特邀了一些不是会员的知名学者参加鉴定。评委们的结论是:各家解释虽在细节上又一定出入,但总体一致。一般将这次会议视为亚述学诞生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