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宇无罪,改变了一项司法“潜规则”_风闻
平骧-前央企法律顾问、前检察官、现律师2019-03-02 10:15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赵宇案的纠错其实释放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司法实践里被奉为圭臬的一个“潜规则”要改一改了。
公检法在办理涉及防卫性质的案件时,一直就有一个不成文的“潜规则”——“伤势和手段对等论”。
简单的说就是,两人打架,不管谁占理,先看两件事: 1被打的人伤势如何。
2双方打斗手段上是不是对等。
然后进一步判断:如果对方持刀了,那么你可以防卫到他重伤。如果他赤手空拳,你至多只能把他打成轻伤,这就叫伤势和手段要对等。
你要说我天生手重一不小心就把人打重伤了怎么办?
赵宇案了解一下。
赵宇其实就是类似的情况,俩人本来都是赤手空拳的打,结果一个人重伤了,公安就惯性思维,认为打人的赵宇肯定有罪,最差也是个防卫过当。这也是为什么公安敢于顶着巨大舆论压力还坚持起诉赵宇。
因为原来一直都是这么干的,从来没有出过状况。
但是只能说福州公安的敏感性不够了,前几个月最高检出了一批正当防卫指导性案例,里面就有类似的指导风向。
我也是第一时间做出解读:指导案例要改变以往只看伤势均等不均等的粗暴做法,而把正当防卫的重点放在手段对不对等的标准上了。
这不,赵宇案在最高检的指导下就给出了标准答案:赤手空拳也可以打成重伤,也是正当防卫。
在赵宇被不起诉后通过最高检主动纠错,这个信号释放的太明确了。
昨天看到这个消息,今天朋友圈里大批检察院的老同事们都在转发,突然觉得,正当防卫这个乱象好像真的要慢慢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