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主义滋生,一些地方“放管服”实在变相!_风闻
全球路社-你好,清风2019-02-27 18:55
改革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强调!
“放管服”改革刀刃向内,拆解了“权力套娃”,一系列惠企便民措施落地生根。

目前,一些地方智慧城市建设滞后,政府部门之间的数据很难真正实现相互联通,形成了一座座“数据孤岛”和数据垄断。特别是涉企信息仍共享不充分,归集率、准确率、及时率不高。
有些部门各自为政、一哄而上,智能平台重复建设;有些单位思想僵化教条,只认部门文件,无视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资源无法共享。
越向基层走,部门之间的壁垒越多,在有关单位的朋友应该是深有体会的。

想给一些贫困户盖房子,要17个部门的审批手续,盖个厕所也要招投标;到供电所申请安装三相电表,也需要村民小组、村委会、规划所、镇政府、供电所等多头审批才行;想修缮一下祖宅,得先交危房鉴定费和设计费……相比城市,农村地区仍面临审批限制过多、数据资源不共享等问题,“放管服”改革应向乡镇延伸。
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放管服”改革只是看起来很美,依然存在形式主义。
由于“放管服”改革面广量大,一些地区部门存有畏难情绪,少数地区还存在形式主义,强推“不见面审批”。空喊服务口号在一些地方流行。
企业服务中有很多口号式、运动式的活动安排,承诺的期限兑现不了,承诺的资源也兑现不了;企业不需要时天天围着企业转,企业需要时却不见踪影;活动搞得轰轰烈烈,但实际上不能给企业解决任何实质性问题。
还有一些地方,本来是政府部门应该面对的问题,却甩给了第三方机构;本来是政府部门的分内职责,却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转嫁出去,以购买服务之名,行推卸责任之实。一些政务服务中心或者办事机构,排队等待时间长,催生了一批“黄牛号”“黑中介”,让群众的获得感大打折扣!人民的利益难道就不是利益了吗?
个人觉得这似乎是一个见怪不怪的问题了,因为长久以来一直存在!

在一些地方,有的权力可以下放却没有下放到位,有的权力是碎片化下放、选择性下放,有的是甩锅式下放,一放了之。了解这方面的朋友应该知道,这一个下放,意味着什么!
“放管服”改革实质是权力让渡,要放到位、管到位、服务到位,社会组织的培育是其中关键一环。现在部分权力下放不掉就是因为社会组织培育不充分。大量有能力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培育到位以后,吸引社会公众有序参与进来,才能释放和激发社会活力。
一切都在进行时,基层真正“接得住”“做得好”,这需要一个又一个的阶段去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