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人员的“公”你做到了吗_风闻
李欢-2019-02-15 10:50
第一“公”,公平正义。古语有云:“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公正,现代社会的稳定实际上也是要靠公平正义来维持。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为人民服务一定要秉持公道正派的原则,做到不偏不私,以理服人以德服人。
若公务人员没有秉持一颗公正之心,对群众的诉求置之不理,专门盯着领导的喜好,搞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来博取眼球,势必会损害了党员干部在群众心中的形象。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我们要时刻牢记“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要时刻用党章党规党纪严格要求自己。要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讲担当讲原则,抛弃官本位思想,怀公正之心与民同心同德。
第二“公”,公私分明,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光明做事。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作风问题大多与公私问题有联系,与公款、公权有关系。现实中那些落马的官员都是公务与私情不分,人情与原则混淆,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继而发展为损公肥私,以公权谋私利。这样的行为严重腐蚀了党的肌体,破坏了党的形象。身为公职人员一定要做到公私分明,树立良好家风,用一身正气感染周围的人,不该涉足的场所绝对不涉足,不该交的朋友绝对不交。我们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政府形象,要分清是非,辨清美丑,坚决杜绝公私混淆的事情发生。
南宋诗人周紫芝在《竹坡诗话》中载:李氏家族有一人为官廉洁,公私分明。一天,他正在烛光下办理公务,有人送来一封家书。他当即灭掉公家的蜡烛,点上自家的蜡烛。“见小利,不能立大功;存私心,不能谋公事。”事虽小,公私分明可敬。
身为公务员,我们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强化行为规范,维护群众利益,时常反问自己“公平正义,公私分明”你做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