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通过修订《国歌法》法案_风闻
b卡b刷拉卡-2019-01-26 22:32
据新华社1月24日电,澳门特区立法会24日举行全体会议,细则性通过《修改第5/1999号法律〈国旗、国徽及国歌的使用及保护〉》法案。
法案对原有法律主要有七处修改,包括有:
法案建议国歌纳入中小学教育;故意以言词、动作或散布文书,又或以其他与公众通讯的工具,尤其是作出公然侮辱国家象征和标志者,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3年徒刑。法案亦规定,澳门特区政府可要求新闻媒体配合开展国歌宣传工作,以及电台和电视台需在特别重大庆典和节日播国歌或宣传影音。
该法案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列席的澳门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重申,法案修订目的主要是保护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不受侮辱,亦是特区的重要责任。她解释,条文中“尤其作出下列行为”的字眼,是在很多刑事法律都存在的立法技术,哪些行为属犯罪不可能全数列举,条文表述已按实际情况和刑罚定罪的最低介入原则制定。
有议员问到,中小学教育教材会否全面记载有关国歌的资料,包括国歌的作曲、作词人生平,陈海帆回应,就国歌、国旗教育方面,教青局有向学校提供教学书籍、资料供参考,但不是强制性,学校可自行制作教材,相信无论教青局或学校均有足够的专业能力去决定教材应该写入什么内容。
澳门特区在回归祖国之初就制定了《国旗、国徽及国歌的使用及保护》法律。2017年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中增加全国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澳门特区政府于2018年8月3日向特区立法会提交了修改国歌法法案,并于8月13日经立法会全体会议一般性讨论和表决获得通过。
当下,香港也正在审议《国歌法条例草案》。
(新华社、大公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