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企业学徒有补贴?两部门最新发文:每人不低于4000元
谈起技工、学徒,你首先会想到的是那些耳熟能详的培训学校吧。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提出了企业新型学徒制一系列政策措施。
先看看大家最关心的!
关于学徒收入与导师津贴,该文件明确了五项内容:
1、学徒在学习培训期间,企业(含拥有技能人才的其他用人单位,下同)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工资,且工资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2、企业按照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向培训机构支付学徒培训费用,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3、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由政府提供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4、承担带徒任务的企业导师享受导师带徒津贴,津贴标准由企业确定,津贴由企业承担。
5、企业对学徒开展在岗培训、业务研修等企业内部发生的费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可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补贴资金面向学徒和企业。该文件要求: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2、补贴标准由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确定,学徒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4000元,并根据经济发展、培训成本、物价指数等情况逐步提高。
3、企业在开展学徒培训前将有关材料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列入学徒培训计划,财政部门按规定向企业预支不超过50%的补贴资金,培训任务完成后及时拨付其余补贴资金。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办学的基本模式,也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
此前,我国已全面启动实施现代学徒制试点,引导企业建立技能人才工作新机制。
2015年7月,《关于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印发,在全国12个省(区、市)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
根据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要求,教育部与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社部、国税总局于今年2月5日联合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3月1日实施。
此次印发的《意见》,明确在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上,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要求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通过企校合作、工学交替方式,组织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培训,促进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壮大发展产业工人队伍。
从今年起到2020年底,努力形成政府激励推动、企业加大投入、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劳动者踊跃参加的职业技能培训新格局,力争培训50万以上企业新型学徒。2021年起,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年培训学徒50万人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