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索要1500万进监狱,更应深挖新闻的背后
律师索要1500万进监狱,更应深挖新闻的背后
秦风
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处理一起刑事案件时,以花钱找关系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为由,向当事人儿子索要1500余万元,日前,山东某律师事务所主任孟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山东省淄博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8月份审查起诉,目前被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10月12日《新京报》)
先来看文中多次出现的管辖权问题,《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明确强调: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在武汉检方公诉至武汉法院后,法院以没有管辖权为由将案件退回检察院。之后,湖北省检察院就指定管辖向最高检请示,获得批复后将案件移送至山东检方,由山东省青州市检察院负责案件的审查起诉。
可见,管辖权问题已有定论。再来看取保候审问题,2015年8月王永刚将300万打入孟某律所账户。随后,为能够在审计报告上做文章,王永刚将600万打入孟某律所账户。孟某于2016年3月到8月,以取保候审、请客送礼等为由,又让王永刚四次转账共计650万元。那么,问题就来了,如果当时王永刚不认为孟某帮他办了事情,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的给其打款呢?各家报道中的答案太过牵强。孟某是淄博律协副会长,也算是资深律师了,难道就真如报道中所写的纯属一个吃完上家吃下家、演技拙劣的骗子?诚然,孟某既然犯罪就不值得同情,但值得深思的是“金钱万能”的思想。
是是非非,自有公论。没有深入调查,就表示王庆军被取保候审“是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其被羁押的期限已经届满,公安机关依法必须给王庆军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更让人有云里雾里之感。要知道就连最高检机密红章文件都能被嫌疑人拿出来晒到网上,他们能不知道所谓的“管辖权”问题吗?这个越想越觉得猫腻多多,必须予以澄清。
忍不住内心的好奇,在网上翻了翻相关的报道,这一次有了更多的不解。比如,媒体这篇报道通篇都偏向了王庆军,甚至于相关几篇稿件基调也尽皆如此。即便不提这种猜测性的话语,其全文也见不到另一方的只言片语。如此倾向性强的报道,说其背后没有推手估计谁都不会相信。如此语境中,还怎么能够保持媒体客观公正的立场呢?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凡事都必须遵守法律底线,律师若真如文章所言,丧失了最起码的底线,就必须依法予以惩处。但细思之下,若存在猫腻,真未尝不是一起现代版农夫与蛇的故事。更何况媒体报道中王庆军本已认罪,现在却将罪责都推到孟某身上,说是其“诱导”才认罪。由此也涉及一个问题,就是会不会是为了脱罪而推翻之前的证据?桩桩件件,都让人感到匪夷所思。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维护宪法的权威,增强法律的生命力,就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知法犯法、违背人民意志、损害人民合法权益等不良现象坚决纠正。从媒体报道来看,王庆军已涉嫌构成犯罪,现却出卖自己的律师妄图逃脱法律制裁。希望司法机关能够明察秋毫,依法严惩犯罪,让公平正义成色更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