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女同意了还算犯罪?法律家长主义告诉你为什么_风闻
平骧-前央企法律顾问、前检察官、现律师2018-12-18 11:27
前几天的幼女“公交车被性侵怀孕”的新闻反转了。原来真相是她和一个19岁的“少年”(当事人自称的)多次发生性关系导致怀孕。现在事情水落石出了,19岁的“少年”也被以强奸罪刑拘了,闹剧终于告于段落。
这个事情给大家普了次法:“和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就算她同意了也是强奸”。当然,知其然也要知其所以然,可能有些人在了解了规定后也会好奇,自己的身体自己不能做主?
法律这样规定有道理吗? 法律家长主义会给你答案。
古语有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说的就是封建家长制下,自己的身体自己说了都不算,
要听父母的。这种观点,现在越来越不被认同。在现代法制社会中,更多的人认为自己的身体应由自己做主,只要不侵犯其他人的利益,怎么“自残”、怎么“支配”都是合法的。但实际上这两种观点都不完全正确,即便是在当下的法制环境中,也有很多规定体现了“法律的家长主义”(Legal Paternalism)。
“法律家长主义”其实很好理解,一句话翻译“法律就是你霸霸”。作为子女,要听家长的话,做事情要请示家长,忤逆家长会被打屁股,预设的逻辑就是“你还小,家长都是为你好”。“法律家长主义”其实也是同样的设定,即法律为了公民个体的利益,限制公民的某些自由。
类似的规定有很多。例如,一般意义上认为,吸食毒品的人只要不引诱他人吸毒或者贩毒,那么最多只会损害自己的身体健康,于社会大众无害,但是法律却明文禁止这种“自害”行为。还有,每次新款手机上市的时候,总会出现“割肾换机”的段子。常人理解中,自己的身体部位,怎么处分都不损害他人利益,属于个人自由,但是这种行为同样被法律禁止。此外,其他一些涉及社会公共管理的法律、法规中,法律家长主义也十分常见:骑摩托车必须带安全头盔、开车要系安全带、禁止在危险区域游泳、禁止私人决斗等等。还有就是此次新闻中的法律问题“幼女的性自主权”,说白了就是在性问题上幼女的同意不顶用。法律这种霸道而又温情的关怀,在现代社会中无处不在,以至于法学家给“法律家长主义”起了一个生动的昵称“法律父爱主义”。
现实中的父爱会因为子女的不解和逆反遭受质疑,法律的“父爱”同样如此。很多人会质疑法律霸道的父爱过度限制了个人权利,不明白法律的霸道背后的意义。但实际上,“法律家长主义”是有一定的正当性的。
首先,特定人群需要类似霸道的关爱。如果是智力正常、身体健康的成年人,大多数人都可以轻易的判断哪些是对自己有利的,哪些是不利的,从而选择自己的行为模式。例如,正常人都知道吸毒有害健康,不会轻易染指。但是对于一些未成年人、有精神疾病的群体,则不具备这种能力。他们可能因为好奇而尝试毒品,因为对物质的渴求损害自己的身体,甚至没有任何原因的进行自害、自伤。此时,法律介入的角度就和家长一样,在社会个体心智不全、无法辨别是非时,需要外界的干预和约束。
其次,看似对个体自由的干预,实际上出于整体利益的考虑。一个人吸毒、自残不可怕,可怕的是大家都默许、认可甚至加入这种行为。人都有从众心理,如果这些“自残”行为在社会上时有发生,甚至成为常态,那么越来越多的人会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并尝试性的进行模仿。长此以往,社会群体的体质、机能会在人口迭代中每况愈下,随意的自伤自残也会对完整人权造成毁灭的打击,社会整体利益就会受到损害。
最后,“法律家长主义”也是在为社会个体“管理风险”。我们所处的世界从来就不是太平无事的避风港,自然灾害、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恐怖主义、传染病流行、刑事犯罪等都不断发生。由于知识结构和个人能力的差异的,很多人往往不知道如何面对风险。法律通过交通安全强的强制规定保护个体的出行安全、通过设置消防要求保障公共场所安全、通过强制保险制度让社会为个体分摊灾害成本,实际上就是在帮助社会个体预防风险、化解风险。
说了这么多就一句话,其实我们都要感谢法律霸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