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常识:执政者必须为人民服务,但社会进步靠的不是民意_风闻
吕建凤-批判批判者的批判者2018-12-12 14:17
理性的民主派人士在看到了西方政治模式——我称之为“西式共和”——不但在不发达国家遭遇严重失败,就是在发达国家也正在越来越暴露出严重问题之后,发出了一个新的观点:
民主奢侈品,不能在经济水平不高的社会实行。
我非常敬佩这些人士实事求是的思维方式,与诚心诚意为社会进步而修正自己错误观点的态度。只不过认为他们并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西方意识形态中的错误,没有明白西方人对于民主的定义就是错误的,所以他们的这个认识依旧没有摆脱思维误区,观点就仍然是错误的。 首先,如果民主是奢侈品,那就意味着它不是普世价值。
因为普世价值指的是,对于所有国家都应该是必须付出代价去争取的目标。如果说一些国家不适合实行它,那么就意味着一些国家至少在目前,不应该为实行它而付出代价,那么至少在目前,它就不是普世价值了。
如果世界上没有在目前必须共同付出代价去追求的东西,那么把民主当做人类最终必须实现的目标,而将这样的东西列入普世价值,也勉强可以在逻辑上说得通。
可是事实上,自由与平等从来就是人类共同要付出代价追求的目标,它们就是无可争议的普世价值内容——谁能说经济水平低的社会就可以不要自由平等了呢?
在经济水平低的社会里,人们也一样要追求自由平等。不过这时候的自由平等的具体形式,会与高水平经济社会里应该有的具体形式不一样:
在经济水平低的社会里,为了维护社会的总体平稳与和谐——这是实现自由平等的必要社会环境——必须对人的权利做出较多的限制;
而在经济水平较高的社会里,对于人的权利的限制就可以少一些。
也就是说,在不同的社会环境下,自由平等都是普世价值。只不过具体的社会制度不能一样。
具体的社会制度,是人类在追求自由平等的过程中,必须接受的社会约束,它只是实现人类目标的手段,而不是人类追求的目标。
而被西方人定义为民主的政治模式——也就是我说的“西式共和”——就是一种社会制度,不是人类必须追求的目标。所以它不是普世价值。
如果民主就应该不是普世价值,那也罢了。可是事实上民主就应该是普世价值。当然,这里说的是在正确定义下的民主概念。 正确定义下的民主概念是什么?
我认为应该是,人民的自由、社会的平等水平不断得到提升,人民的利益与意志要求不断得到实现。而不是西方人的定义中的“公民做主”。在这个定义中,关键在于“人民”。
公民由精英与普通民众组成。精英之所以为精英,就因为他们适应社会要求的能力够强,凡是社会规定的权利,他们都能够享受到,并且总是不满足于既有的权利,而要求更多的自由。而普通民众却因为能力的不足,往往连基本的权利也享受不了。 人民是什么?相对于社会精英阶层,他们是社会成员中最大部分的成员群体。是相对于精英阶层来说,适应社会要求的能力较弱的人群——如果不是这样,他们也就是精英阶层群体了。 人民相对于精英阶层,因为适应社会要求的能力较弱,在市场的财富竞争中必然地处于相对弱势,而财富是经济社会享受资源的权力。享受资源的权力不足,就决定了他们是社会上对于资源享受能力较弱的群体。也就决定了他们相对于精英阶层的自由空间过小、与精英阶层的地位不平等。 因此,人民对于更多自由、与精英地位差距缩小的追求,是任何国家在任何经济水平环境下,都会有的现象。而这个追求是应该的。因此这就是普世价值内容了。 反对我这个观点的人会说,如果让能力弱的人与能力强的人拥有一样的资源享受权力,社会经济就不会进步了。 说得对!所以我说过,解决社会问题的根本,不在于任何谁制度,而在于生产力的进步。人类自诞生以来,就处于不自由的状态;自进入经济社会以来,就处于不平等状态。原因只有一个:资源不足。 如果资源无限充沛了,人就不会感到不自由了;如果每一个人都可以无限制享受资源了,也就不会有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现象了。 可是在人类生产力发展到能够让资源趋近于无限充沛之前,为了在资源短缺环境下适应生产力进步的要求,就不得不让精英阶层拥有较多的资源享受权力。但是,这个权力如果太大,就会导致社会不平等加剧,导致经济危机与社会动荡。是不利于生产力进步的。 这里还有一个伦理问题需要说明:一些人以为,既然精英阶层的能力强,为社会创造了更多的财富,就理应高居社会统治地位,谁叫人民没有能力的? 其实人民适应社会的能力弱,并不意味着人民的能力弱。而是客观规律决定了,在资源短缺环境下,只能有少数人垄断社会的资源控制权。
边际效用规律决定了,只有稀缺的资源才具备财富效应。凡是人民都拥有的资源,注定财富效应偏低。精英阶层并没有创造财富,不过在市场交易中赢得了资源控制权。
而且在市场交易中,越是为市场提供了廉价资源的人,越是失去资源控制权;
而越是对市场提供资源少的一方,越是能够获得资源控制权。
因为资源的价值决定于资源的稀缺性。被人民提供得越多的资源,自然就越没有稀缺性。财富本来就是人类从动物界带来的本能的自私行为的结果。这个本能的自私,需要、也一定会,随着生产力的进步而消失。
所以,精英阶层的超越人民的资源享受权力,只不过是经济社会里的必然现象,却不是人类社会应有的伦理要求。这里就不说,如果社会阶级斗争剧烈,导致社会变成暴力精英的天下,会对社会精英阶层产生什么后果了。 在不同的环境下,精英阶层与人民之间的利益关系不一样,需要用不同的社会制度,对他们各自进行不同的约束,以实现生产力在社会基本和谐的环境下顺利进步。
事实证明,没有任何一种特定的社会制度,是可以适应所有社会环境下,生产力进步的要求的。所以就不存在任何一种社会制度——当然也包括“西式共和”在内——是普世价值的逻辑。
在任何社会状态下,相对于精英阶层,人民总是处于弱势地位,如果没有社会机构的“为人民服务”,因为精英阶层的越加强势,必然会导致社会分裂——今天美国的特朗普现象就是一个例证。
所以政府在适应生产力进步的要求的前提下,适当限制精英阶层的自由,让人民的意志与利益要求随着生产力进步而逐步得到实现,就是应该的。这就是民主。
而这样的民主,很明显与生产力的绝对水平没有关系。生产力水平低的社会里,社会同样应该、甚至是更加应该,关注人民,尤其是底层人民的自由享受能力。 让人民的自由与平等的愿望不断地得到实现,就是民主的要求。而这个要求,在任何经济水平的社会里,都是应该的。所以,民主不是、更不应该是,奢侈品。
人民的自由平等的实现必须以社会进步为条件。
社会进步必须以生产力进步为条件。
生产力进步要求的不是民意,而是符合客观规律的要求。
尽管生产力进步从而社会进步必须以社会稳定为要求,而适应民意是社会稳定的客观规律之一,但是民意往往与生产力进步的客观规律要求不一致,从而与社会进步的客观规律要求不一致,所以,社会进步靠的不是民意,而是适应包括适应民意要求在内的客观规律。
当民意与其他客观规律要求,主要是生产力进步的客观规律要求不一致的时候,社会应该做的不是去适应民意,而是通过用客观规律知识对人民进行解释,引导民意靠近客观规律的要求,从而让政府在适应其他客观规律要求的同时,尽量适应民意。
如果做不到,社会的生产力进步就会遇到阻碍,社会自由空间就会受到限制,政府调节阶级矛盾的能力就会趋于消失,阶级矛盾激化导致社会动乱就可能出现。于是,作为政府与人民不想要的阶级斗争行为就会不得不发生。
什么是法治?法治就是通过制定与实行良法,实现与维持社会的平稳进步。法律制度是政府的统治工具。政府的本质职能就是通过调节阶级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这个生产力发展的必要环境,实现社会进步、人民自由。
因此,法治应该的目的就是通过建立超越阶级利益关系、适应生产力进步需要的法律体制,并实行之。而不是什么让公民与政府有对等的权利。当然也不是为了适应往往与生产力进步的客观规律要求相悖的民意。
现在的问题是官方不敢说出社会进步靠的不是民意这个观点。而一些政治野心家们也在努力用所谓的民意作为对抗政府的武器。当双方都以为民意是不可违的时候,官方面对野心家们的意识形态攻势往往就没有了信心。最近官方一度提出阶级斗争的口号,就是官方意识形态工作者们面临窘境的写照。 右边的人以为,法治社会就是让公民与政府有对等的权利。这是一个虚假的口号。
因为公民内部是有利益关系严重不同的阶级区分的。在已经进入现代文明社会的今天,说要让公民与政府有对等的权利,其实是在掩盖上层公民要保持比底层公民越来越多的财富权利的目的。
实际上,底层公民的权利的实现,往往需要政府的帮助。在这个问题上,不同的阶级是有不同的利益关系的。帮助上层公民对付了政府,吃亏的会是底层公民自己。普通民众不要被忽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