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散煤被拘”乌龙事件:考验的是智慧和良心_风闻
百姓堂前燕-2018-12-09 12:53
连日来,在时令已进入“大雪”,全国各地气温骤减的冬日里,河北曲阳就“拘留2名散煤用户”的“积极回应”,使这则新闻在寒冷的冬天里热度持续不减。
12月7日,由河北曲阳县环保局官方微信公号“曲阳环保”发布的一则令人揪心的《我县拘留2名燃烧散煤用户》消息在网络流传,通报称当地自11月26日起查处34名违规燃用劣质散煤人员中,其中有2人被行拘。此事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网民热议。

当地环境保护局旋即发布回应,称拘留的二人系“不听劝导,二次违规燃用劣质散煤”的人员。但紧接着,随着媒体的质疑,河北曲阳再度回应称:消息内容有误,系工作人员失误;从未对燃用劣质散煤人员进行过拘留;公众号使用照片系张冠李戴,图片里的两人并非此次燃烧散煤的用户。
一连三天的信息发布,似乎已经“证明”了“拘留烧散煤用户”只是一场乌龙,但口径多变的“回应”,又难以平息公众的激愤:到底是执法层面的误操作,还是内容发布环节的“失误”?去年,“建筑工人在夜间燃煤炭取暖被行拘5天”事件就曾引发轩然大波,当下这场乌龙事件里体现出来的民意,更值得我们深思:
**一,铁腕治污,前提是必须保障民生。**通过新闻报道可了解到,北京市在治理劣质煤污染问题时,采取的是以清洁煤上门替换劣质煤的方法,既科学,又人性,充分考虑到了普通家庭和用户的实际困难,市民和用户都能接受。遗憾的是河北曲阳在一连三天的通报、回应中,就如何过渡替换劣质煤问题,对普通市民和用户取暖、用煤的保障问题只字问题。

二,铁腕治污,前提必须依法。“拘留处罚”作为刑事类处罚,是不能轻易使用的,对个人采取行政拘留处罚,必须于法有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有条款明确了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情节严重的可拘留,但此规定显然不是对“不听劝阻二次使用劣质煤”情形,河北曲阳的行拘就明显缺乏法理基础和法律依据。
三,铁腕治污,不可简单粗暴“一刀切”。“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是所有政府工作的初心,坐在办公室拍脑门做出的决策不可能是科学决策,沉下身子才能和群众一道干出真正的民心工程。在保障民生、依法行事的基础上,如果能忧人民之所忧、想人民之所想,科学论证,就完全可以采取灵活措施,比如严管销售者,而非将枪口对准末端使用者,让原本是念兹在兹的民本之策执行得适得其反。
所以说,类似的“烧散煤被拘”乌龙事件,考验的是执法者的智慧和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