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小区内坠亡,罪魁祸首可能不只是井盖_风闻
平骧-前央企法律顾问、前检察官、现律师2018-12-06 08:54
昨晚,下沙观澜时代云邸小区一位怀孕7个多月的女子不慎跌入窨井盖,经抢救无效,与腹中胎儿双双身亡。钱报记者在事发现场听到有居民说,今年5月事发区域里有个窨井盖破损严重,当时有人还放了警示标志;这个小区的窨井盖经常有破损情况,他们也多次向物业反应,“物业有时候会修,有时候就放在那儿。”
理想状态下,小区的主人应该是业主,物业只是个服务员的角色。
但是绝大多数小区里,物业反客为主,成为了真正的主宰。 物业的提议都会通过业委会决议等的形式通过,物业的规定不管合理不合理大家都得遵守,物业工作人员可以理直气壮的对业主说“我们是来管理你的”。
业主从忍气吞声到忍无可忍,终于跳出来,“我要行使法定权利通过业主大会解聘你”,结果拔剑四顾心茫然,不但响应者寥寥,本来改为自己说话的娘家人业委会也成了二五仔。
案发地的井盖五月份就坏过,塑料井盖放下停车场附近安全隐患巨大,物业明知如此就是不换,业主一直投诉也没有起到作用,业委会的成员们出来说话了吗?
物业很清楚,物业的爸爸根本就不是你单个业主,只要搞定了业委会成员,再在投票决议里搞点暗箱操作,躺着收钱都可以。
一个小小的窑井盖反应的其实是个大问题——小区的基层自治实际上是个笑话,这事不能往深了说了。
这次杭州的井盖,带走两条人命,业主们是时候和物业较较真了。
从侵权责任法角度,物业是这个井盖的更换方和管理方,使用劣质货,没加防坠网,在停车场放塑料井盖,这些锅甩不了,属于法律上的过错,造成了损害就应当按照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更深层次的原因,那些尸位素餐,在其位不谋其政的业委会成员们,作为物业肆无忌惮的帮凶,是不是也该调查一下。
可以看看他们的停车费、物业费是不是和普通业主一样缴纳,他们和物业之间有没有什么利益往来,看看在他们的监督下,物业的开支有没有占用小区的公共开支?
如果真的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可以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