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访惠聚”干部对思想解放运动的三个认识_风闻
西域都护-西域都护官方账号-新疆在地观察家。公众号:西域都护2018-12-02 20:27
记得我第一次来到陌生的新疆,被这里的异域风情所吸引。当我写信给父母提出要落户新疆的时候,很快就收到了回信,开端就是“孔子云:‘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信是父亲大人写的,不足一页纸,责备之意跃然纸上。很明显,父母对我来新疆工作是不赞成的,更不能接受的是我还要远离故土落户新疆且末,但最终拗不过我的坚持,默认同意了我的选择。就是我这“不孝”的一次远游,使我成了一名“地道”的新疆人了。
在新疆生活工作30多年了,我从内心深处深爱着这片土地。有一段时间,看到饱受暴恐事件祸害的这片土地,我内心无比挣扎,常常思考新疆到底怎么了?身为新疆人的我迷茫、苦恼过,也沉思过……
两年来,从天山南北到塔河两岸的新疆大地,一场伟大的新时代思想解放运动,如暴风骤雨,洗涤了这片广袤土地,也深刻影响着新疆各族群众的日常与未来。**全疆各族干部群众自下而上勇斗“两面人”、向“三股势力”发声亮剑良好局面蔚然形成,揭批从深度、广度上都有大幅进步,开始在正本清源、深挖错误思想的根子上有所斩获。**作为一名“访惠聚”办的工作人员,有责任也有义务反复发声、持续亮剑,阐述个人观点、亮明自己想法。在此,和大家做一探讨,至于对不对,可在评论区进一步讨论。
一、个体之间的深厚友谊也是汇聚民族团结的源泉,需要大家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共同呵护
几年前,在我身边发生过这样的事,至今让我久久不能释怀、感触至深。我曾在县上工作过,有不少要好的少数民族同事、朋友,每当他们要从县上到库尔勒来办事、就医或者出游,出发前必会先给我来电话告知,我也乐于帮他们把事先办好或把就医床位预订好。等大家见面了,自然十分高兴。我为了尽地主之义,还特地邀上其他几个好友一块来坐陪,席间大家谈天说地,但聊得最多的话题还是当年一块工作生活时的同事和情形。
“7.5”事件后,我慢慢发现,自己多次在街上碰到他们,问他们什么时候过来的?为什么不提前打招呼?他们也不太情愿或过多地作说明,以“时间紧,来不及”搪塞而过,我也碍于情面也没多问过,当然个别的在事后来电话解释说,“我也很想提前告诉你,有些事也很想让你帮忙想想办法。以前我们相帮互助,处得多好,可是现在我也有难处,怕别人知道我和你们来往,会对我另眼相看。唉……”自己当时只感觉到当年共同工作生活的情份又打折扣了,甚至认为朋友之间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生分了,慢慢地习以为常了,自己安慰自己:尊重他们选择吧。没有从各民族群众个体之间的友谊也是汇聚民族团结的源泉,是不可或缺角度来对待,纯洁的友谊是需要我们共同呵护的。作为一名普通的新疆人,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多交少数民族朋友,用坦诚的态度告诉我们对友情的理解,用真挚的情感去赢得少数民族朋友的信任,也赢得他们的尊重。就算是我们在交往的过程中产生了分歧,那也是朋友间的分歧,不是两个民族间的分歧,而不用上升到民族的高度**,我们有很多方法去消除这些误解、分歧。**
二、现实生活中有意或无意的迁就,或许会成为极端行为的借口
近日,我对 “过于的尊重”或者说是“无谓的尊重”“不吃大肉”民俗的行为,会不会成为一些极端言论借口的问题有过思考。不曾想,11月14日晚在“疆还是劳道辣”微信公众平台上看到一篇《让思想解放运动的春风吹遍天山南北!(上下)》文章后,让我感同身受,文章说出了我一直憋在心里的想法,酣畅淋漓,也让有了不吐不快的冲动。
文章中反映了作者一件很无奈的事:“我是一个馋嘴的人,不时在朋友圈晒一晒猪肘子、红烧肉什么的,有人提醒‘这里是民族地方,要注意影响’,我就纳闷了,晒一晒猪肉美食难道就带来不良影响了?”。来到新疆之初,我也是其中一个被好心人提醒“这里是新疆少数民族地方,要注意影响”的人,我也一直恪守着“要注意影响”,甚至之后还成了一个提醒后来者“要注意影响”的人。我在内地长大,吃大肉是很自然的,可我每次买大肉时为了“要注意影响”还特地问卖方有没有黑塑料袋,在卖家回答食检部门不允许用黑塑料袋装食品后,只能要求卖家帮我多套几层塑料袋,目的是怕少数民族群众看到了“不舒服”,尽力去尊重少数民族“不吃大肉”的习俗。
**尊重是应该的,但尊重也是相互的,不是建立在“怕影响”基础之上的被动“尊重”,只要我们不故意去侮辱挑战各地的民情风俗,正常“买、卖大肉”的行为同样也应该得到其他少数民族群众的尊重。**以前我也听到过“这里汉族人不养猪、不买卖大肉”的言论,这些言论的产生是不是因为平时特别“要注意影响”而造成的?**在民族风俗方面,尊重是相向而不是单向的,我们要正确学会尊重,也应得到尊重。各类风俗习惯只要不是陈规陋俗,就可相互包容、随俗,也没必要“要注意影响”而刻意去迁就、去遮遮掩掩。**这是平等对待、相互尊重都能接受的做法。还是那句话,用在这里也颇为恰当:以斗争求团结则团结存,以退让求团结则团结亡。
三、建议要用学习国语的认识高度来认识使用 “北京时间”,不再使用“新疆时间”
最近,同样是在“疆还是劳道辣”微信公众平台上看到《“新疆时间”该不该继续使用?》的文章,给我启发很大。文中对使用“北京时间”的必要性一级对加强国家认同都有很准确合理的表述和论证。但是,我对作者在文章中提出的“‘新疆时间’即‘乌鲁木齐时间’”的观点是不认同的。我认为作者对“新疆时间”的提法有一个概念错误,应当更正。理由一:从地理知识来说,每一个时区都是用城市名称来命名的,即“城市名称+时间”,如南非的“开普敦时间”、埃及的“开罗时间”等,而不是用行政区域名称来确定时区名称。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地域、区域名称,而不是城市名称,所以不能成为时区名称;原因二:“乌鲁木齐时间”是九十年代官方开始使用的,所谓“新疆时间”是人为的提法,无据可查;原因三:所谓“新疆时间”的使用,还存在地域、区域差异之嫌,容易被居心颇测之人利用。综上理由,我们不能将“乌鲁木齐时间”与“新疆时间”等同为一个概念。
记得过去我在县党办工作时,草拟通知什么的,还会注明是“北京时间”还是“乌鲁木齐时间”。后来,我们明显感觉到,自从使用了“乌鲁木齐时间”后,在基层群众中,原本是“乌鲁木齐时间”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成了所谓的“新疆时间”。个别党员、干部也存在有意或无意间把“乌鲁木齐时间” 顺口说成“新疆时间”的,这一混淆概念的做法,是不对的,容易被一些极端势力和别有用心之人加以利用和炒作,用以制造隔阂。我们要提高警惕,严加防范。
我认为统一使用“北京时间”,与学国家通用语言、讲国家通用语言、用国家通用语言是同一个道理,也应成为培养各族群众对“五个认同”理念的组成部分。我们要利用“访惠聚”驻村工作的有利抓手,通过引导各族群众在思想意识上形成使用“北京时间”,并并使之成为一种习惯和自然。
作者:李建中,巴州“访惠聚”办综合组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