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证明“自己是自己”究竟合理吗?_风闻
一如既往董小姐-我就是我,不一样的烟火。2018-11-22 14:48
76岁的杜老先生拿着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去更改《购电卡》中被录错的本人姓名别字,被告知要到社区开证明,证明“自己是自己”。(澎湃新闻)
在看到这条新闻时,我想我和大家的反应该是一样的,既感到气愤,又感到搞笑,“自己怎么还需要证明自己是自己呢?这不是太荒谬了吗?”但是在气愤的同时,我也在思考: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证明呢?这样的证明应该由谁来出呢?这样的证明合理吗?答案肯定是不合理的。可是为什么不合理还会存在呢?我想这就是相关部门的责任了吧。
身份证无疑是一个人证明身份的最好证明了,可是手持本人身份证却被要求找相关社区开证明,并且在开了证明后又不用证明,这不是多此一举吗?如果身份证都不能证明自己,那么相关部门又是凭何证明是其本人的呢?这不是自相矛盾吗?我觉得这种“奇葩证明”归根结底是为了推卸责任。比如说有的单位为了避免工作上出现纰漏,防止被追责,就把自己应该做的工作推卸给别人,这样将来即使工作出现了问题,也可以拿出这些所谓的证明“背锅”。这种做法就是典型的不作为,不仅会闹出笑话,而且还会引发办事人员与工作人员的矛盾,甚至会影响机关部门的形象,对于日后工作的开展更是极其不利的。
总之,在我看来,自己就是自己,只要手中持有本人身份证就无需任何人证明,因为被要求证明“自己是自己”本身就是不合理的,如果非要证明,那就应该由相关部门自己来承担证明责任,而不是让办事人员绞尽脑汁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