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超5成公交车司乘冲突刑案有乘客攻击司机行为_风闻
心之龙城飞将-2018-11-19 14:26
新京报快讯(记者何强)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今日(11月19日)上午发布公交车司乘冲突引发刑事案件分析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报告显示,超半数案件有乘客攻击司机的行为,更有近三成乘客出现抢夺车辆操纵装置的情况。
据统计,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的公交车司乘冲突刑事案件共计223件。2017年较2016年增长4.8%。各年案件量约占全国一审审结刑事案件的万分之一。
在公交车司乘冲突刑事案件中,案件量占比排名前六的罪名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交通肇事罪,盗窃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占比为39.01%,故意伤害罪占比为30.04%。
分析报告称,在公交车司乘纠纷刑事案件中,按照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分类,案件量占比为:一线城市(9.87%),新一线城市(21.08%),二线城市(14.35%),三线城市(9.42%),四线城市(8.97%),五线城市(8.97%),六线城市及以下(27.35%)。一线和二三四线城市案件量下降趋势明显,新一线和五六线及以下城市增长趋势明显。
报告称,公交车司乘冲突刑事案件案件被告中,近七成为乘客,约二成为公交司机。其中,乘客占比69.96%,司机占比22.87%,第三方占比7.17%。
报告显示,乘客犯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为主,占比55.77%,司机犯罪以故意伤害罪居多,占比为56.86%。50.54%的案件受害人为司机。
在公交车司乘冲突刑事案件中,88.79%的案件发生在运营过程中,54.51%的案件发生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在公交车行驶中司乘冲突刑事案件部分,46.40%的案件公交车司机主动采取了“紧急停车”措施应对冲突。
报告还对纠纷起因进行了分析。报告称,纠纷起因多为车费、上下车地点等小事,合计占比近六成。近四成案件有人员伤亡的情况,其中,死亡人数占伤亡人数的19.61%。
报告显示,超半数案件有乘客攻击司机的行为,更有近三成乘客出现抢夺车辆操纵装置的情况;面对纠纷,约三成案件的司机选择了避让,仅约一成案件有其他乘客出面制止司乘冲突的情形;超七成案件发生在市内道路、路口、大桥、盘山路、高速等危险环境下;超五成案件出现车辆撞击其它车辆、行人、道旁物体或剧烈摇晃等危险情况,仅20%的案件未造成重大不良后果;约六成案件发生在13时后和21时前;90.57%的判决为有期徒刑,超八成被告人刑期在一年至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