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改和劳教_风闻
我是来打酱油的-2018-11-13 15:10
普及一下常识性知识:
劳动改造简称劳改,是一种罪犯管理的手段,20世纪50年代从前苏联引进,通过对入狱者强制性的劳动,来达到管理者认可的目的。
劳动教养就是劳动、教育和培养,简称劳教。从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对嫌疑人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
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
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这意味着已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决定规定,劳教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教决定有效;劳教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动教养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
2013年12月底,北京市所有劳教所均已摘牌,所有劳教人员也均已被释放。
从法律上讲,劳动教养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无须经法院审讯定罪,即可将疑犯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已废除)
性质不同:劳改是刑罚执行措施,劳教是行政强制措施。
适用对象不同:劳改对象是违反刑法的罪犯,劳教对象是违法但尚不够刑罚处罚的人员。
适用程序不同:劳改需法院判决,劳教由公安部门决定。
执行场所不同:劳改场所有拘役所、看守所、监狱等,劳教场所主要是劳教所。
适用期限不同:劳改期限由1个月至终身监禁,劳教期限由1至4年。
法律后果不同:劳改对象再犯罪或成「累犯」,劳教对象再犯罪不构成「累犯」
抖机灵的时候,得有点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