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重要的事情,台湾人民跟闹着玩儿一样!_风闻
罗鼎钧-清华公共管理学院与台湾研究院博士-兩岸一家親 共圓中國夢2018-11-10 16:06
【文/观察者网风闻社区 罗鼎钧】
2018年11月24日星期六是中国国民党成立124周年的日子,但这天也将是国民党这座百年老店攸关存亡之战,是东山再起蓝天再现呢?还是继续被民进党压着打呢?在这选战倒数十多天的日子里,蓝绿各阵营在各地动员各种力量和倾全党之力努力赢得选战。
但是除了关注选战外,“公投”也是此次选举中另一个不得不关注的焦点,因为“公投”法修正案后的首次“公投”,牵动台湾民众公民权之走向。此次“公投”是台湾选举史上的第六次“公投”,但却是在2017年底“公民投票法修正案”后的首次“公投”。修正后的“公民投票法”大幅降低了提案、联署和通过门投,同时下修“公投”投票年龄从20岁下降至18岁,预估在此次公民投票首投族预估将会有60万人,但是在选举投票权方面仍旧维持过去20岁,未来是否也会将选举投票权下修至18岁,这都是台湾政坛局势发展不得不关注的话题。
为何说道“公投”是所有关注台湾政坛人士必须知道和关注的呢?就让我们将时间拉回2003年的台湾,当时台湾前领导人陈水扁当政,但在“立法院”仍旧是在野党占多数。民进党提出“公投”来废止核四厂相关议题,蓝绿为此又开始争锋相对,直到最后于2003年11月27日在当时国亲在野联盟席次的优势下,通过了具有多重限制的“行政院”版本的《公民投票法》,“公投”可以复决法律、立法原则、重大政策和“宪法修正案”,同时“公投”也能创制立法原则和重大政策,但是不能创制“宪法”。对此民进党戏称该公民投票法是过了,但这个版本就是“鸟笼‘公投’”,意旨就是人家要你投票,现在鸟笼打开了,你又不飞出去。

2004年3月,除了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的两颗子弹外,也是台湾政治史上的首次“公投”,该年之“公投”是由时任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依《公民投票法》“防御性“公投””条款提出,但最终由于投票没有过半而没有通过而遭否决。2008年1月台湾“民意代表”选举和3月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分别又各有两次“公投”成案,分别是1月份的“讨党产”和“反贪污以及3月份的“台湾入联合国”和“务实反联合国”“公投”案,最终都因投票没有通过而遭否决。此后自2008年至2018年十年间的选举都没有“公投”提案通过成案,台湾选民慢慢逐渐又与前六次具有高度政治意识形态的“公投”案逐渐淡忘,直至2018年“九合一选举”的今日,却一次给选民十个成案的提案让老百姓投票。

2018年十件“公投”成案
其实从这十个成案“公投”到过去2004年起第一个至第六个成案“公投”被选案中,基本上都是台湾政治人物为了在选举中拉抬选举声势和选票,事实上是以“公投”案进行民粹主义的政治动员而已,在第一至第六个“公投”案就是一个清楚的历史借镜,但是在选举后都绝口不提,台湾老百姓都在选举后立马忘记。
值得关注的是《公民投票法》去年底修正后,第二十九条规定公民投票案投票结果,有效同意票数多于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达投票权人总额四分之一以上者,即为通过。这也意味着仅仅需要25%选民就可以决定攸关台湾重大政策和命运前途,这无疑只是加深导致台湾岛内的对立和相互矛盾而已。
由于“公投”法的大幅放宽,此次“公投”从提案到通过就高达十个议题“成案”进入公民投票环节。十个成案“公投”包含了婚姻平权和重大能源政策的“公投”,但最为挑起敏感神经的“公投”案莫过于由纪政发起的“东奥正名‘公投’”。因此台湾“公投”法修正案后的首次“公投”,不只是台湾内部的事情,还牵动着两岸关系未来整体发展的走向。

“九合一选举”和创历史的十个“公投”案即将到来,台湾政治版图和“公投”结果会如何,全世界都在关注,但最终都有待台湾选民用自己的智慧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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