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政府回应限时遛狗:不能等犬只伤人再出台规定_风闻
王木铎-2018-11-07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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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们讲究儿女双全,但现今似乎“猫狗双全”才更符合“主流价值判断”。养猫还好,只需要在室内铲铲屎,换换猫砂就行了,养狗就会麻烦一些,更“讲究”。养狗,你需要把狗时不时牵出去溜溜。
但一说到遛狗,脑海里能想起来的,大多不是令人愉悦的事件。狗狗随地大小便主人不管,出门遛狗别说给大型犬戴嘴套,连牵绳都做不到。
怪不得有些网友会认为:“遛狗不栓绳,等于狗遛狗。”

因为不栓绳,不戴嘴套造成了众多惨案。不管是真的“狗咬狗”,还是狗伤人的恶性事件,都让人气愤。这些事件里,最遭人恨的显然是狗主人。没有一点悲悯之心,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还反过头来骂受害者“被咬活该”。
近日杭州一男子金某遛狗不牵绳,狗追逐徐某(女)的孩子,因此两人产生了争执,金某随即将徐某推至轿车引擎盖上进行殴打。被群众劝开后,金某又上前对徐某进行殴打,并骑在徐某身上用拳头击打徐某,导致徐某受伤。在两个孩子面前暴打他们的母亲,视频中小女孩哭着喊“妈妈”,最后该男子被刑拘。
所以当云南文山市人民政府在10月29日,贴出《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山市区犬类管理的通告》(下称“通告”)时,才会引发网友们的热议。
通告内容显示携犬出户时,犬只必须使用束犬链,犬链长度不得超过1米,并由成年人牵引,早上7:00至晚上22:00禁止溜犬。
对于这一规定,一部分网友坚决拥护该规定,认为这是一项可以全国推广的措施;但同时也有一部人认为时间规定过于苛刻,太早或太晚的遛狗时间,都可能会打扰到正常休息,不管是养狗人自己的,还是周围邻居的正常作息。

文山政府回应网友们的质疑说:
不一定得等出了事(犬只伤人)再出台规定,这是防患于未然。

以前影响市民锻炼,新规后就没接到过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