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谈民主(五)——多数服从少数_风闻
吕华阳-公众号“夜语春秋”作者2018-11-03 11:40
那天看到一个新闻,芬兰的一个退休老大爷在得知艾赫泰里(芬兰小镇名)要花820万欧元建立场馆接待熊猫的时候,二话不说直接把芬兰政府告上了法庭,要求政府停止划拨这笔建馆资金。理由也很简单:人穷地方少,就不要浪费纳税人的钱请熊猫大爷过来白吃白喝了,如果非要来的话,让私人资金去解决吧。
然后,这老爷子的说法打动了法官,打赢了这场官司。
而当地政府用来建设熊猫馆的资金,就这么随着政府的败诉被卡住了。
说起来,这种事情在民主国家和地区好像还真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香港那年不是也有一个66岁的老大娘靠着打官司硬生生地逼停了造价逾700亿港币(约合588亿人民币)的港珠澳大桥?
听起来这事儿确实挺民主的——你看,哪怕有一个人提出不同意见,我们都会照顾到。
你看,多人性化。
乍看之下,这确实不错,但你细想一下的话,好像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
就像和杀人犯谈人性本身就是性生活不能自理的表现一样,对所有人的观点都大谈尊重的最终后果就是谁也没得到尊重。
要知道,作为大多数人同意并选出的政府,政府的一切行为本身就默认代表着大多数人(至少是大多数选民)的认可与利益,除非有大多数人表示反对,否则任何个人或者团体都无法阻止这种行为的发生。
那位拦着熊猫去芬兰的老大爷可能不知道,熊猫会带来多少经济效益,而那位拦着港珠澳大桥施工的老大娘可能也不知道,港珠澳大桥会给带来多大的好处。
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发表自己的意见,并且用自己的一家之言,成功拦住了代表着多数人利益的熊猫落户和大桥建设。
如果个人意志能阻碍大多数人默认同意的行为,那么民主和专制的区别在哪儿?只是把国王的权杖换成了法律的程序吗?想一想吧,如果任何个人都能阻挡多数人行为的话,那些个人的所作所为,和他们所厌弃的独裁者有什么区别?
就像这两篇新闻报道一样,艾赫泰里有多少人希望熊猫落户?香港有多少人希望港珠澳大桥通车?没人去在乎。从头到尾,大多数人都被隐没于那块名为“民主和法制”的幕布之后。或许你可以称赞他们为政府提意见有多么大地勇气,赞扬他们提交方案有多么地合理,但是无论你如何文过饰非,你都必须也不得不承认,他们在做这些事情之前,根本没有考虑过大多数人的感受。
然而讽刺的是,这种“少数裹挟多数”,根本和民主挂不上边儿的行为,在很多人的眼中,却成了民主最大的好处。
反正我是不知道,一个政府,为了少数人的闹腾无视了大多数人的想法,算什么多数当选的政府。
只希望那些张嘴闭嘴都是“浪费纳税人的钱”的人别忘了,当少数不再选择服从多数之后,在人们就可以与不可以,能够与不能够相互扯皮的时候,所产生的费用,同样也得由纳税人来埋单。
而那些钱,才是无影无踪地被正儿八经地浪费得货真价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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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于帝都某物流公司搬货时,有同事向大领导建议,将小件区和大件区位置对调——之前一直是从门口进来,先到小件区,后到大件区,按照他的说法,小件区和大件区对调之后,找货和装货的效率会有显著提高。经多方反对无效后,大领导下令让我们将库区位置对调,结果因为原来的大件区离门口较远本身光线昏暗的缘故,对调之后不但没有提升工作效率,反而因为光线昏暗的缘故导致数次把货拉出库区才发现找错货的事情发生,最后不得不以再次将库区位置恢复原状而告终。而那位提出意见的同事却没有得到任何处罚——理由也很简单,虽然可能结果出了一点偏差,但是敢于提出意见就是好的嘛。
合着我们几十号人来回把库区里的货里外里倒腾了两遍,却没有任何人为我们浪费的时间和精力负任何责任。
领导么,为了追求高效率,可以理解,对吧。
同事么,好心办了坏事,也不能苛求,对吧。
所以,既然都是好心,那没人负责就应该没毛病,对吧。
呵呵。
对你麻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