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公交类似事件,应该如何保护公交车司机的安全?_风闻
吃饱就睡-2018-11-02 11:17
刚看了官方公布的重庆公交车坠江的原因,非常愤怒。看到网上有网友爆料,这个万州第22路公交车不是第一次发生乘客坐过站殴打司机的事情了。这个曾经重庆晨报报道过,涉事女乘客当时也被刑事拘留。我也找了一些关于“乘客殴打司机”的类似新闻,放在了帖子最后面,这个帖子想跟大家聊一聊如何保护公交车司机的安全。

之前这种公交车司机被打事件也发声过不少(具体可以看我放在帖子后面的整理),而且网上还有一种声音,是将公交司机被打与医闹联系起来,说公交司机已变成一种“高危职业”。
类似事件中,司机被打的理由是各种各样,乘客坐过站了,乘客要在没有站牌的地方下车,司机不提供找零服务,有乘客乘车不付钱,甚至还有公交等的时间比较久,上车就骂公交司机的。

在这重庆这件事之后,我们是否应该考虑一下,如何保护公交车司机的人身安全呢?毕竟作为公交车的驾驶员,作为公交车的唯一安全负责人,公交车司机的个人安全影响着整车人的安全。
有网友提议给公交司机驾驶室增加类似出租车上的防护栏,或者向地铁司机那样安装独立的驾驶舱。之前还看到有地方公交公司设立“委屈奖”,专门用来安慰被无故伤害还能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公交司机。
上面提到的这几种方式,无论是安装保护措施还是给予司机物质补贴,似乎都给人一种软绵绵的感觉。比如这次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少网友评论——请求立法!立法,不仅可以保护公交司机的权益,还能够保护乘客,以及公交司机的合法权益。
联想此次官方的调查通告,给司机和乘客的定性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然而,之前类似的新闻虽然没有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但性质也极其恶劣,比如:抢夺方向盘、拔车钥匙等。
对这些行为不能仅仅采取警告、罚款或短暂拘留的处罚方式,应该追究与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相称的刑事责任。对此类行为,可以根据刑法第114条规定,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只有提高殴打公交司机的违法成本,才能震慑不理智的打人乘客,才可能保障行车安全,才能防止一车乘客成为一个人不理智行为的牺牲品。
另外,公交公司在对司机培训时,需要加强普法教育。公交公司当前都是鼓励司机不还手,但这不能变相鼓励司机一味委曲求全。另外有网友称,可以给公交车配置安全员,处理某些突发情况。毕竟,公交司机是一个特殊职业,在工作过程中要接触形形色色的人,还要在驾驶过程中保持注意力的高度集中,这样对公交车司机来说,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就有所不足。
对于此类事件,国外是什么情况呢?
美国新泽西州的公交车上,在司机座位背后树立的牌子上,标示着州法律对公交司机人身安全保护的规定:“根据新泽西州法律规定,如胆敢袭击司机,将以7000美元罚款并处以5年监禁”。
纽约市曼哈顿的所有公交车的车门外面,都明确标示着对公交司机保护的严格规定:“纽约州法律规定,对侵犯公交司机者将处以7年监禁的重罪”。
公交车与其他职业不同,他身上肩负着全车乘客的安全,如果有人危害驾驶员安全,不但对驾驶员自身有严重威胁,若驾驶员已无力采取紧急措施,那么代价将是全车乘客的性命!
后文附近年来出现的殴打公交车事件各类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