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花31万“买”北京户口值吗?_风闻
观察者网用户_243851-2018-11-01 13:27
北京晚报报道,非京籍毕业生梁某,通过应聘的学校获得了北京市户口,但在工作一年后,他就离职。学校要求他支付违约金和人才引进费。
10月31日上午,通州法院透露,这起人事争议案已经审结,法院判处梁某支付学校违约金11万元,人才引进费20万元。
图片 | 新华社
**2015年8月,大学毕业的梁某顺利地来到一所学校做物理老师,有了事业编制,获得了北京市户口。**梁某与学校签订了聘用合同,期限自2015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
但是,仅一年后,梁某即行离职,另行就业。2016年暑假结束后,9月份开学时,梁某就再未出勤。
**学校向北京市通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梁某支付聘用合同中的违约金(违约赔偿金11万元,人才引进费20万元)。**仲裁委支持了学校的请求,梁某不服仲裁结果,向通州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梁某说,他是应届毕业生,不同于一般从外省市引进的特级和骨干教师等人才引进,不属于条款约定的人才引进人员,而且聘用合同约定的11万元违约金过高,远远高于他的在校收入。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关于违约金的约定非常明确而具体,原告理应知晓违约后应承担的后果,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补充条款内容真实,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应属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恪守。
为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提前结束合同要赔这么多钱?之前离职非常顺利的我不太懂是为什么。而且违约金共计31万,其中11万是违约赔偿金,20万是人才引进费。这里的“人才引进”是因为学校给他落了北京户籍,所以就算是“人才引进”了?
在我看来离职违约赔31万简直是不能理解,但是很多人却认为这位小伙子“赚到了”,一点都不亏,还直夸他有头脑?

花31万买的北京户口嘛,这生意可以做。

没见识不懂就问之:花31万买北京户口,值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