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追究丢失警犬的责任?通报来了:知错就改!_风闻
百姓堂前燕-2018-10-30 15:59
近期,浙江金华一对夫妻将警犬当做流浪狗带走救助后,因涉嫌盗窃警犬被刑事立案一事引发关注。10月29日,金华市公安局通报了该案处理情况:因多湖派出所相关人员对散放的警犬未尽到管理职责,金东公安分局决定对所长停止执行职务,对警犬管理员予以辞退处理。

回放此案被媒体曝光过程的舆论焦点,大致有几个方面:
**(**1)“这警犬又被偷了,谁的责任还需从头思量”
从7月3日,金东公安分局对涉嫌盗窃的朱某、应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媒体曝光后,网友扒出《浙江法制报》7月25日的报道《萌犬看着乖巧,父子俩起贼心 万万没想到是条警犬》,指出“这条散养的警犬,不是第一次被偷了”。这警犬两次被偷,中间相隔仅一个月时间,看来第一次被偷后,并没有加强管理,被偷的责任不能总是单方的。作为管理的警方也应该有改进。况且警犬的管理原来就不符合规定。

针对该起案件暴露出警犬管理方面的问题,分局督察部门已开展调查,并视情作出处理。下一步,分局将继续严格依法办案,诚挚欢迎媒体和广大网民监督。
**(**2)警犬两次“被盗”, 究竟是“管不住狗”还是“钓鱼执法”
针对这对夫妻行为究竟是救助流浪狗还是盗窃警犬?律师认为,之所以说这对夫妇的行为是救助,是因为这条狗没有在公安机关的控制区域,是散养的,没有人员看护,这种状态下,就是捡,而不是偷盗。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对这条警犬的管理是有问题的。
除了案件实体存在一定争议,也有法律界人士关注此案涉及的办案程序,办案单位涉嫌违反了法定程序的违法行为。

**(**3)“警犬被盗”案勿伤公信力
警犬,是指由警察机关使用的具有一定警务用途的犬,在人们的印象中,都是训练有素、勇敢、专业且略带一些神秘色彩的高冷动物,实在与此案中这条总在垃圾堆旁转悠的狗太不相符。这条警犬随随便便就被陌生人带回家,即便算是拾到他人的“遗失物”没有及时归还,派出所可以依法讨还,却不宜将另一方上升到犯罪的高度。
需要上级管理部门不偏不倚,及时调查,凭借充分的事实依据及法律法理,追究相关各方的责任,以正视听,以法服人,切莫让莫衷一是的“警犬被盗”案损害法治威严,降低公信力。

(4)为什么不追究丢失警犬的责任?通报来了:知错就改!
10月29日,金华市公安局通报了该案处理情况:因多湖派出所相关人员对散放的警犬未尽到管理职责,违反了《警犬饲养管理操作规程》中的相关规定,金东公安分局决定对所长停止执行职务,对警犬管理员予以辞退处理。对朱某、应某夫妻二人所涉案件,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已介入,将结合朱某、应某夫妇提供的线索和证据,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等进行全面核查,尽早给当事人一个明确的答复,并对媒体的监督和网民的关注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