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次变化的内容_风闻
丢三落四大仙-2018-10-28 16:11
1:第六次变化的内容1——个人和家庭的变化
概念上的变化:儒家的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各安其位。而西方资本主义的个人主义是,每个人都是平等,自由的。而毛的思想认为:人是个社会的产物,只有在当时的社会的基础上提出自由和平等,没有绝对的自由和平等。
实践上的变化:在传统的中国社会中,是讲究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结婚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女人是没有权利提出离婚的。但是再次革命中发生了变化;关于家庭父子关系的变化,由原来的绝对的盲从,变成了新旧思想的交锋。好的的软顶,不好的是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如果用原来的儒家的思想看这个时期由于新的婚姻关系的变化,会发出国将不国,家庭混乱的结论。但是如果从人人自由的角度看。也就是从原来把女人当成一个生育的机械和物品,变成了人。在前期的多次的政策的磨合后,最终形成了新政权的第一部法律《婚姻法》。
与目前女人解放的差异在于现在的女人的解放,是空谈,概念上的解放。而在当时的变化上在强调男女平等前,先强调在劳动上的平等。及劳动决定论。这样就解决了劳拉出走了怎么办的问题。在经济上的独立才是真正的独立。“寻乌的女子与男子同为劳动的主力。”“所以女子的劳苦实在比男子要厉害。她们的工作不成片段,这件未歇,那件又到。她们是男子经济(封建经济以至初期资本主义经济)的附属品。男子虽已脱离了农奴地位,女子却依然是男子的农奴或半农奴。她们没有政治地位,没有人身自由,她们的痛苦比一切人大。”
因此:在过去富人或则贵族都是三妻四妾的。如好多民国的军阀,甚至十几个老婆。男人为主,女人是他们的附庸。到男女平等的变化,一夫一妻制。而台湾香港和澳门一夫一妻制的推行要比大陆晚的多。
2:第六次变化的内容2——社会群体概念的不同:
在传统的中国强调的是家族的概念,而游牧民族强调的是部落的概念,西方政治学强调的是民族的概念,而中国在这个变化中强调的是阶级的概念。在革命中主要是和传统的家族的观念做斗争,最著名的一句话是毛泽覃说的“这是共产党的委员会,不是毛家祠堂”。而阶级的概念使当时的中国的革命突破了家族,民族和部落的范围成为了一个全国性的革命。
3:第六次变化3:国家所有者的变化——家族的朝廷,民族的国家,阶级的国家。
在传统的儒家的理论上,国家是属于皇帝这个家族的,和其他的臣民无关。皇帝和大臣之间的关系是恩义的关系。皇帝对大臣好,大臣效忠于皇上,如果对大臣不好,大臣叛走外国。对于庶民来说,上面是张皇上和李皇上都没有关系,只是换了一个交税的对象。而民族式国家是,这个国家是属于这个民族的,对于外民族的人,相应的他的政治权利会受到限制,而本民族内的人会通过给他的政治权利来行使知己的权利,也要付相应的义务。而相应的阶级的国家,他们划分人们政治权利的标准是根据不同的阶级来划分的,不同的阶级在国家里面行使不同的权利。
4:第六次变化4:军队的变化——军阀个人的军队,国家的军队和阶级的军队。
中国在这个时期的军队性质在这个阶段可以看做三个不同性质军队的变化,第一个是以北洋政府军队为代表的军队,是一个军阀个人的军队,就像传统历史上的军队一样。这样的军队是属于个人的,各个大的军阀之间为了夺取国家的最高权力而互相争斗,小的军阀为了争夺地盘而争夺,军阀混战不止,上面没有一个大家认可的统一领导,最有代表的是辫帅张勋,竟敢带领军队去强制解散议会,这在民主式国家是不可想象的。第二个为国民党的军队。这个名义上有一个国民党的中央,但是大家都把这个党中央当作一个傀儡。用军队来立党的中央,最有代表的是南京政府成立的时候,武汉和南京成立了俩个党的政府,还有中原大战的时候,成立的俩个党中央。谁的军队强大,谁的政府就是中央政府,名义上是党的,实际是个人的。第三个是新的军队,这个军队是属于党的,只有党指挥枪,不允许枪指挥党。最有代表的事件是临时党中央进入中央苏区,立马把毛拿掉,毛就离开了他创建的军队,去做政府的主席。而张国焘的草原分兵。当时中央做了决议,要集体北上,他却违抗中央会议的精神要南下。同样是中央委员的任弼时直接质问他,为什么不执行中央的决定。中央的决定,不论对错都要执行,可以在中央会议上讨论。但是中央决定的,一定要和中央保持一致,去执行。这也是现在强调的政治纪律。
5:第六次变化5:民主的性质——贵族的民主,全面的民主,民主集中制。
传统的民主,都是贵族的民主,或则贵族民主的变体,如在选举上规定选举人和被选举人不同的条件,来限制选举的对象。就是美国,英国等也是到了60年代才开始走向全民选举的道路。而社会主义社会一直要求的是全面的选举。但是在实践中,会发现全面的选举会出现种种问题,后来中国走向了可控的民主,也就是民主集中制。在选举上,给人民全部都有选举的权利,但是通过控制议题和过程,来避免全民选举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6:第六次变化6:国家的作用——最小的政府和管理型政府;
在传统中国和西方都推崇的是小政府,中国传统上习惯是皇权不下乡,县以下的是地方士绅和家族的自治。因此,家族有惩罚和奖赏自己家族成员的权利,甚至可以杀死自己违背家族价值的人员,如对于偷情男女的浸猪笼等。而西方的也是主要靠社会组织的自治。政府尽量少的干预社会的生活,最好做一个可有可无的守夜者。而在革命中走过的中国对政府的定位是一个管理者,他对社会的方方面面通过党组织和社会的各级政府进行管理,最极限的状态是在七十年代,甚至通过社区的各个居委会,管到人们的结婚生子。这种过分的管理也压制了社会的活性,在后来逐步放宽了。但是管理型政府的内涵没有变,变化的是管理的多少。
7:第六次变化7:法理的变化——什么样的法律:
现在都提倡法制,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却很少考虑法理,就是法律背后的理论基础是什么?传统中国的社会也有法律,这个法律是按照儒家的思想来制定的,如在法律上规定了孝道,如果父亲告子女忤逆不孝。那么官员可以打死儿子。具体的可以参考中央十二套的明清判案的讲座,以及郭德纲传统相声中的内容。而资本主义法律背后的理论基础是推崇个人的权利和义务。而中国当时的法律的背后却是另一套理论,因此就是资本主义法权的说法。因此,在49年和国民党的谈判中就有一条是废除伪法统。也就是双方的法理不一样,所以不可能完全继承他的法统。而目前中国法律的教育的教材都是以西方那一套出来的,和目前的中国实际的法律的概念不一致,也就是目前为什么法律人士对目前社会看法不一致的根本原因。
为什么这个中国这个时候的变化会有这么多根本的变化,而这个变化又另大家感到疑惑。按照生产力和社会发展的关系的理论分析。中国当时的实际情况是一个小农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最好的结果应是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不可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也就是这个思想和管理方式超越了当时的现实。但是为什么这个理论可以在中国取得胜利,需要具体考察当时中国当时的实际情况和面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