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效应”对中国房地产开发商基本是失效失灵的吗?_风闻
0-2018-10-15 01:08
大家都知道“规模”对成本降低增加供应等等各方面的重要性,在此不再赘言。 但是中国房地产行业却是个特别的例外,大开发商无论是三大亦戓十大甘大也好,他们的发展过程随着规模扩大,作品/产品却是水涨船高量价齐飞。与(逐渐凋零)中小开发商相比,百姓并没有直接从这些大开发商的规模扩张中受益。各种现象大家应该也有感同身受。 现在中国房地产开发也已进入“寡头”时代,不见X大一旦进入一个新的地区市场,他们在大肆利用其规模优势力压当地中小开发商的同时,只带给当地涨声一片。除地方政府、拆迁户、投机客外,带给当地业主的也只有一个“只涨不跌”的美好愿景(坚定期盼)。 作为不动产,房地产开发因不动特性互相之间历来替代性不高。但这不是庞大规模没发挥出“规模效应”的理由。中国成为各种“大”国,“规模”绝对是主要功勋之一。 随着信息化普及和升级;公共交通的完善;私家汽车的普及;共享经济的发展;对城市交通环保治理能力的提高;房住不炒理念的落实等,房地产之间的替代性也在增强中,只是远达不到普通工业品之间的那种替代性互换性罢了。这些逐渐增强的房地产之间的“替代性”正是房地产企业规模可以发挥优势的前提所在,在一个庞大的市场上百姓在更广的空间对更多各类房产的选择,由此降低成本增加供应进而培育品牌才能具有商业意义,规模效应也就得以释放。 假如对于房地产行业来说,根本就不存在“规模效应”这一现象。或者即便有却因各种原因注定发挥不出来,能有的只是“大而不能倒”的“铁血效应”。那么与房地产高度关联的许多方面都应该开始改变才对! 中国对房地产开发一直都是鼓励大、强其实就是变相支持做大规模。相对巨大中国房地产市场来说,中小开发商相对实在太少且分散,整个房地产市场竞争严重不足。政府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如果房企做大规模后却带不来相对的成本和售租价降低,供给量增加等良性效应。规模和市场都失灵的现象下,就必须改变策略抑制超大/寡头企业,鼓励支持中小开发商的准入与状大。 作为房地产开发的基础,中国土地一、二级市场的特性加上各种规划(鬼画)帮忙,使土地在供应量与供应结构等方面其实是非(伪)市场化。这些对大巨型开发商天然有利。目前看未来相当时间内土地市场还不会有实质性根本改变,如果继续现行作为,除非房地产市场被内外各种巨因压制崩盘,在附出各种巨大代价后重新洗牌。否则寡头开发商只会更状大更长寿。 现在的这些巨型开发商早已成为一个怪物,百姓整体并不能从其庞大规模发挥中获益。如果此行业本就没有规模效应,是否应该对他们进行反垄断调查呢,以增加竞争使百姓整体从更多开发商之间的高度竞争中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