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维稳与价值间跳舞_风闻
热心冷眼-冷眼风云 热心天下 人敢做 我敢说 2018-10-10 11:48
在维稳与价值间跳舞
达良厚
内容摘要:
看来,处理关涉师生的教育案件,也许只有在维稳和价值间跳舞、在法律和道德间跳舞,跳出和谐的舞,才是更实际、更妥帖、更明智的选择吧,不然最高检的表述是“有价值判断”,而不是“应该有价值判断”甚至“必须有价值判断”了。

师生畅游崀山
做为学习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积极举措,最高检党组开会强调“在处理涉及学校、教师、学生的相关案件时,不能就案办案,要有价值判断”。
好一个“不能就案办案”,其负面暗示是过去关涉师生案件的办理,因为就事论事、就案办案,简单草率了不少复杂教育案例的处理;其正面要求是,综合各种因素办案,权衡各种利弊办案,不仅要在学校——家庭——社会——政府、教师——学生——家长——官员间找到平衡点,更要在育人——维权——维稳——惩戒间找准结合部,并始终围绕育人而展开。
好一个“要有价值判断”,其负面暗示是过去办案维稳功利、急功近利多,其正面要求是价值判断要进入未来办案程序。
负面暗示可以理解,但应该改革了。说真的,过去我们在办理有关学校、教师、学生的案件时,更多是从维护稳定和保障学生权益角度出发的,极端化的表现是,维护学生权益达到了畸形化的程度,不管学校和教师对错,先把学校和教师处理了再说。至于家长一旦上访,学校教师就乖乖的挨训受整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即使有不同意见,有时也只得在维稳的大旗下压服学校教师了事。当然,办案也是常常冠以遵守法律政策的口号的,殊不知,这法律政策也有跟不上形势甚至片面之处的。比如,体罚的规定差不多等同于收费的严厉,但体罚(正面说法是惩戒)从来便是一种必要的有效教育手段,当我们一棍子打死体罚方法后,教师最后的严厉管教手段也失去了,以致如今教师很多时候难以严管学生了,甚至怕起学生来了。特别是普九后,留级、劝退、开除都不行了,学校和教师的严厉教育手段几乎为零了。
正面要求适应中国新秩序建构、价值重塑之要求,适应世界格局重建、人类社会转型之趋势。改革开放40年,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逼近上个世纪中叶的变化了;全球化、信息化40年,地球村变成了现实,世界格局多元一体,信息社会已有雏形,价值主导、文化主导差不多取得了与利益主导、实力主导同等的地位。就教育来说,世俗化、功利化大行其道,但价值化却日渐缩水;大众化、普及化、民主化、个性化是最大收获,但教育特别是教师该有的威严甚至尊严,也化去了不少,在学生面前更是化得殆尽。师生关系从古代的师道尊严走向了另一种极端、另一种片面——生道尊严。师道尊严固然有师道专制的弊端,但生道尊严却也弱化了教育制化的强力功能,何况未成年人之尊严是在发展中的不完整的尊严呢?事实上,单纯的教化、感化并不能让教育功能完全落实,未成年人如果失掉了强制手段的震慑,施加于他们身上的教育的苍白是必然的。就像小孩玩火,父母说再多、禁止再多,还不如让孩子被火烧伤一次有效。通俗说就是三句好话当不得一马棒。可见,教育秩序重塑,有与社会协调的一面,也有其独特的一面,而且有些是几十年改革开放改枉过正、放枉过正的一面。
这就是说,转型的社会,价值重塑、价值主导已成主流。对教育来说,价值教育本来就是核心、就是灵魂,过去漫长岁月不过是被功利障目了、害惨了。最高检要求办案有价值判断,就是要回归教育的本来价值面目,就是要适应价值社会之趋向。而且教育价值还应有高于社会一般价值的一面,要有引领社会价值的一面,否则指向未来的教育怎么指向未来。

而如果注意到下面这点,最高检党组的决定更是切实而前瞻的。因为基于未成年人学生和作为特殊社会关系的师生关系而发生的教育案件,是不同于一般案件的:第一,未成年人是监护对象,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第二,师生关系人格上平等,但教育关系上不平等,也不能平等;第三,师生关系中的道德因素多于法律因素;第四,教育案件先是教育,然后才是法律。
可惜的是,我们看到的关涉学校、教师、学生的案件处理,不少是简单甚至粗暴的,而且两种极端化情形比较突出,一是师德至上的处理方法,学生可以轻饶,教师则必须加重处罚,谁叫你是教育者呢?谁叫你不能立于道德制高点呢?二是维稳之上的处理方法,为了稳定,为了大局,学校就对担待点吧,教师就多牺牲点吧,而且只能这样,非得这样。
看来,处理关涉师生的教育案件,也许只有在维稳和价值间跳舞、在法律和道德间跳舞,跳出和谐的舞,才是更实际、更妥帖、更明智的选择吧,不然最高检的表述是“有价值判断”,而不是“应该有价值判断”甚至“必须有价值判断”了。
2018、9、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