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理论分析_风闻
丢三落四大仙-2018-10-04 19:57
先说结论:一个不同文明间的关系图

解说:1:假设:世界是物质构成的。每个物质都是复杂的。每一个概念都是描述物质的一个特性,无法描述他的所有特性。
2:考虑问题的方法:采用物理学上的方法,任何一个理论都有自己的理论假设,在这些理论假设的基础上,形成一些概念,然后通过逻辑推导不同概念之间的关系。构成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以上过程是一个逻辑的过程,这个过程中可以通过是否和假设概念一致来看自己的推导对不对。
3:使用以上的假设和概念来解释现实中的实际情况。看自己的推导是否和实际情况相一致,如果一致则说明自己的理论适合现实的实际,否则就不适合现实。
4: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说法,社会关系的基础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因此,把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看成考察不同文明之间的差异的基本指标。如果这个不一致,则俩个文明有本质的区别。
5:现实的考察:现实生活中,人需要面对的关系很多:如刚出生时候与父母之间的血缘关系。和亲戚之间的关系,和老师之间的关系,和爱人之间的关系,和朋友之间的关系,和商业伙伴之间的关系,和工作时候领导之间的关系,和社会上领导之间的关系等。在这些关系上,儒家抓住了血缘关系作为自己的基础,自由主义抓住商业上的关系作为自己的基础,印度抓住了和社会领导作为基础,伊斯兰抓住了兄弟关系作为自己的基础。而马克思主义是以劳动之间的关系作为基础。不同的文明在不同的基础上展开自己的理论体系。
6:在这个理论基础上,各个文明给出了不同的概念,虽然这些概念在都在使用,但是核心概念不一样。如:儒家的基本概念有家庭,家庭之间应该父慈子孝。家庭中各个成员都有自己的称呼,如伯伯,叔叔,舅舅,姨父,姑父,这些人员在对个人的关系上有亲疏不同。而在其他的文明中就没有这些称呼,如英语中只有一个uncle就表示了这些概念,也就是在这种文明中不需要区分这些关系。然后扩展到家族,家族是整个社会的基础。然后是朝廷,而这个朝廷是属于皇帝那个家族的,不属于民族的。同样对应的军队也是属于皇帝的,不是一个国家的军队。
6:为什么用西方的自由主义解释中国的现实很困难,因为双方在不同的假设和概念基础上形成的理论,这样就会看不明白对方为什么这样做,比如在清末平等的概念传到中国,守旧的人就会认为父子之间怎么会平等。
7:为什么会使用儒家作为中国文明的代表,这是因为第一:儒家是2000年历史中国国家统治的基本思想。二:其他的诸子百家都没有儒家这样形成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
按照传统的理论对诸子百家的总结,实际上只有九家分别是:传统上关于百家的划分,最早源于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他在《论六家要旨》中,将百家首次划分为:“阴阳、儒、墨、名、法、道”等六家。后来,刘歆在《七略》中,又在司马谈划分的基础上,增“纵横、杂、农、小说”等为十家。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袭刘歆,并认为:“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后来,人们去“小说家”,将剩下的九家称为“九流”。
自此,中国古代学术界都依从班固,百家就成了“九流”。今人吕思勉在《先秦学术概论》一书中再增“兵、医”,认为:“故论先秦学术,实可分为阴阳、儒、墨、名、法、道、纵横、杂、农、小说、兵、医十二家也。”
曾邦哲《结构论》提出诸子百家及三教九流是早期的学科分类体系,儒家、法家、兵家、纵横家等偏向政治军事与伦理领域,墨家、道家、名家、医家和农家等偏向自然工艺与逻辑等领域,还禅家、杂家、书画家等则偏向人文艺术等领域,并且,西方近代科学发展所需的一些因素在中华文化已经萌芽,比如,儒家的社会伦理化(科学社会规范)、墨家的实践经验化(实验技艺方法)、禅宗的概念澄清化(理论思维顿悟)和道家的系统逻辑模式(全息结构模型),以及一些技术发明的原型等。
在偏重政治军事与伦理领域的四家中,兵家:主要是在战争的理论上,而纵横家则偏重于国家外交关系上的,这俩个都偏重于实践,在传统的理论上是属于术。而在道上则只有儒家和法家,偏重于社会的关系和国家的治理上。因此中国在治理国家上采取的:1道家的无为而治。2:法家的严刑峻法。3:儒家的仁义治天下。4:外儒内法。
对于个人的定义来说,有杨朱,但是杨朱的理论没有流传下来,只有在孟子中提到的一句一毛不拔,孟子批评他无君。还有墨家的博爱,就是对所有的人平等的爱,但是孟子批判他是无父。也就是没有亲情所在。法家的几个主要人物李斯和韩非子都是儒家荀子的学生,而荀子是儒家,他和孟子最大的不同是人性本恶。孟子的是人性善。法家的思考是在人性恶的情况下,通过什么样的方法来治理这个国家。因此法家的法还有方法的意思。如早起法家的法,势,术中的势和术就是方法论,包括两面三刀等说法。因此法家对于任何人之间的关系和国家的定义取自儒家。他只是在实现这种道的方法上的区别。法家强调严刑峻法。儒家强调的是教化,树立榜样的力量。
中国传统的法家集大成者是韩非子,在他以前,法家已经有三派,各有自己的思想路线。一派以慎到为首。慎到与孟子同时,他以“势”为政治和治术的最重要的因素。另一派以申不害(死于公元前337年)为首,申不害强调“术”是最重要的因素。再一派以商鞅(死于公元前338年)为首,商鞅又称商君,最重视“法”。“势”,指权力,权威;“法”,指法律,法制;“术”,指办事、用人的方法和艺术。也就是政治手腕。韩非认为,这三者都是不可缺少的。他说:“明主之行制也天,其用人也鬼。天则不非,鬼则不困。势行教严逆而不违,……然后一行其法。”(《韩非子·八经》)明主像天,因为他依法行事,公正无私。明主又像鬼,因为他有用人之术,用了人,人还不知道是怎么用的。这是术的妙用。他还有权威、极力以加强他的命令的力量。这是势的作用。这三者“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韩非子·定法》)。他总结的法家的三个法,术,势。他主张以法治国、用术御臣、以势制人,将法、术、势三者有机结合到了一起,使法、术、势成为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因此他们被称为“法术之士”。
他们之所以称为法术之士,是因为他们提出了治理大国的法术。这些法术把权力高度集中于国君一人之手。他们鼓吹的这些法术就是愚人也能懂会用。照他们所说,国君根本不需要是圣人或超人。只要忠实地执行他们的法术,哪怕是仅有中人之资也能治国、并且治得很好。还有些“法术之士”更进了一步,将他们的法术理论化,作出理论的表述,于是构成了法家的思想。
由此可见,把法家思想与法律和审判联系起来,是错误的。用现代的术语说,法家所讲的是组织和领导的理论和方法。谁若想组织人民,充当领袖,谁就会发现法家的理论与实践仍然很有教益。很有用处,但是有一条,就是他一定要愿意走极权主义的路线。
在法家思想里,也没有阶级的区别。在法律和君主面前人人平等。可是,法家不是把平民的行为标准提高到用礼的水平,而是把贵族的行为标准降低到用刑的水平,以至于将礼抛弃。只靠赏罚,一视同仁。
但是在这里有一个人是例外的,就是王或则未来的——王太子。在商鞅变法中,太子嬴駟那年大概十四岁,年轻气盛,受人利用。反对新法的人利用他的性格特点,挑唆他杀人,结果他就上当了,杀了很多人。商鞅在处理这件事的时候,考虑到太子尚未成年,所以按法令处理了他的监护人,即他的两个老师公孙贾和嬴虔。公孙贾脸上刺字、嬴虔被割了鼻子。这样太子犯法只能由其师傅待罪,太子傅是“替人受过”!还有曹操断发的故事,因为曹操的马踏了田地,按照他定的法律应该要砍头的,但是因为他是领导,所以只做了断发。
有以上可以看到,中国传统的法法律只是皇帝管理臣民的一个工具,皇帝和王是独立在法律之外的,不具有对所有的人一视同人的力量。如果王是独立在法律之外的,那么,其他的官员和贵族也在找法律的空子,进而所有的人都尽力找法律的空子,不受法律管辖。
而在希腊确认为法律是对所有的人都有效的。就像陶片放逐上说的:雅典政治家阿里斯提德(Aristeides)就曾在放逐投票时,被一个目不识丁的公民请求代写上阿氏自己的姓名投入票柜,阿里斯提德问那人何以要放逐他,那人答道:“不为什么,我甚至还不认识这个人;但是到处都称呼他为‘公正之士’,我实在听烦了”。 就像西方的谚语“法律无法保护平民,也就无法保护国王”
关于诸子百家的解读,可以看他们的著作,如果没有时间,可以听易中天在百家讲坛上讲的《诸子百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