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顶行学生者系小学教师,已被教育部门责令检讨_风闻
东八区北京时间-不分东西南北,只知上下左右2018-09-20 14:40
这两天,一段视频在网上引起愤慨。一辆车牌号为鲁R15V76的白色小轿车,车头抵着孩子们的腿缓慢向前推挤。推挤出空隙后,车辆快速驶离。事后查明,这名女司机的身份是事发地周边学校的老师,教育局和学校已对该教师批评教育,协助检讨。

白色轿车在排队小学生中推挤
据媒体报道,9月18日下午,山东菏泽一辆白色小轿车在路过当地一小学门口时,女司机不但未礼让雨中过往的学生,反而用车头顶着孩子们前行。当晚,菏泽交警找到驾驶员张某,对其处以50元罚款、扣3分的处罚。随后,张某分别通过视频、微信等方式向公众道歉。
新京报的记者率先了解到,驾驶员张某并非网传的牡丹区教育局科长,而是当地其他小学的教师,路过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时正值放学高峰期,遂发生网传视频中的一幕。
另外,当地教育局对澎湃新闻回应称,事发地系女教师工作学校门口,当时学校前马路正在施工,交通出行不畅,而学生出校又无人指挥,当事教师由于着急而犯下错误。教育局和学校已对该教师批评教育,协助检讨,此后将加强师德教育。
另据北京青年报报道,记者注意到,张某于2017年8月10日初次领得机动车驾驶证,到今年8月9日刚结束实习期。
菏泽市交警支队牡丹区大队大队长沈祥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除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驾驶员张某处5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之外,民警还让张某观看了其他发生在学校门口的部分交通事故视频,对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沈祥峰说,对于张某的相关处罚已于18日晚全部处理完毕。
白色小轿车雨天顶推小学生抢行事件曝光后,菏泽市文明办在18日下午就发声称,若驾驶员所在单位为文明单位,其所在单位将受影响。
记者了解到,菏泽市发布的《2018年度全市文明单位动态管理重点工作量化考评细则及评分标准》提及,干部职工出现交通违法犯罪的列入文明单位考核负面清单;市创城办、市文明办根据交警部门对单位干部职工交通违法检查(含车辆乱停乱放、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电动车整治等)通报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据了解,为了实现对市民出行不文明行为的监管,包括菏泽在内的山东多个城市已于去年启用人脸识别抓拍行人闯红灯。由高清摄像头捕捉违规者面部信息后,通过当地人口系统的大数据比对和人工二次比对,轻易就能找到当事人。
菏泽市交警和市文明办均表示,在去年加大监控的基础上,今年将个人违规行为挂钩其所在单位评选文明牌,目的不在于惩戒本身,而是为了宣传文明出行的意识,保障公众安全。
(北京青年报、新京报、澎湃新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