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高院的这个判决一出,国内有人立刻酸了,我就是看不爽……_风闻
今天敲钟人不来-2018-09-06 22:43
今天,应该不少人都看到了这条新闻《印高院做出历史性判决:同性性行为将不再是犯罪》。
没有看到的这里也简单说一下,9月6日,印度最高法院做出历史性判决,推翻一殖民时期确立,已实施了近157年的同性性行为禁令。此前,印度刑法禁止同性恋性行为,认为这是“违反自然定律的性行为”,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印度最高法院在经过长达数周的考虑后判定,该法律是“无可辩护且不合常理的”。

印度同性恋团体在示威
同性恋的议题放到全世界哪个国家都是比较敏感而且引起争议的话题。
无疑,这样的报道在国内也是引起了很大的反响,该骂的还是会骂,不过他们要骂的可能不是激进主义者,而是在他们眼中扮演“拦路虎”角色的政府。类似于“看看隔壁,看看我们……”的言论不绝于耳。


能说出这样言论的人,既不了解中国之国情,也不了解同性恋,只是在假仁假义地说些道貌岸然的话,自以为自己站在了道德制高点上。
首先,大家绝对不能简单理解“同性恋合法”这个概念,因为它是很笼统而宽泛的。一般来说,同性恋群体在一个社会中被接受大概需要经过下面几个步骤:
1. 同性恋行为罪化; 2. 同性恋行为非罪化; 3. 同性恋婚姻合法化; 4. 同性恋歧视罪化。
不用解释,大家也清楚这是一个层层递进的关系。如果某些人认为,这是社会文明进步必须要走的几个步骤,那就算是了。

再仔细看看报道,印度最高法院作出的判决只是确认同性之间发生性行为不再是犯罪,相当于是迈入到了“同性恋非罪化”的第二个阶段。至于部分网友说的“看看我们”,那我们还真的得好好来看看我们国家是什么情况。
1990年,世界卫生组织(WHO)正式将同性恋从疾病名册中去除,认为同性性倾向乃人类性倾向的其中一种正常类别,同性恋不是一种疾病或不正常,且无需接受任何形式的治疗。
我们国家在1997年新版《刑法》中删除流氓罪,标志着同性恋在中国除罪化。2001年,在“中华精神科学会”推出的第三版“中国精神疾病诊断标准”(CCMD-3),将同性恋从精神疾病分类中删除,这意味着中华医学会不再将同性恋看作疾病,同性恋在中国大陆实现了“非病化”。
这两个动作是非常巨大的进步,而且也推动着我国成为少数的、知名的对LGBT群体零政治迫害的国家。所以,我就想不明白了印度做了一件我们在20多年前就已经做到的事情,有什么值得吹捧的。
现在,我国处于从“同性恋行为非罪化”迈向“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这么一个过渡期。而且也必须承认,陆陆续续有不少国家和地区都相继承认同性婚姻的合法地位。国内有些人能够说出“看看别国,看看我们……”类似的言论,说明他们急了。

我就想问几个问题,从“同性恋行为罪化”到“同性恋行为非罪化”历经了多少年才完成这个跨越。而下一个跨越希望实现“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真正的同性恋群体或者是为他们发声的人群是不是也应该做好一定的心理准备?
2011年,孙海英、吕丽萍夫妻仍然发表“反同”言论,认为应该将同性恋者“关进监狱”。当时虽然也是有很多知名人士,例如李银河、蔡康永、伊能静等出来批驳,可是同样也不是没有人支持孙吕两人的言论的。所以现实的群众基础摆在这里,你就是再怎么心急也不能吃热豆腐。
再问下一个问题,目前已经实现“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国家/地区,它们有没有出现“消化不良”的后遗症?众所周知的有荷兰、比利时、西班牙、加拿大等国,而美国则是部分州承认“同性恋婚姻合法化”,部分州仍然坚决反对。
我们拿和我们情况最为相似的美国来做比较:
2016年6月12日晚间,奥兰多同性恋酒吧遭受枪击,造成49人死亡。美国政府将此次枪击事件定性为恐怖主义袭击事件,可是美国民众都知道,发起袭击的罪犯内心对于同性恋是非常极端歧视的态度的,不然有何缘故袭击一家同性恋酒吧;
2017年6月,美国最高法院宣布,同意审理一起宗教自由案件:一名面包师拒绝为一对同性恋夫妇提供结婚蛋糕。面包师称,基于信仰他不能勉强自己为一对同性恋夫妇制作蛋糕。但其所在科罗拉多州反歧视法案中,性取向受到保护。他认为自己的宗教自由受宪法保护,应该在反歧视法中享有豁免权。
……

还有更多的例子可以举出。从这两个例子不难看出,当一群人通过一定方式争取到自己权益的同时,另外一群原本可以对此保持沉默的人会因为事态的变化而选择站出来,他们或采取极端的方式,或者是硬碰硬的方式,这就是“消化不良”,这就是后遗症。
永远不要想着一步到位,不要想着大跃进,我们吃过亏。
至于有些人举出一些影视剧被下架的例子出来说国家和政府在开历史的倒车的,更加不值得一驳。有的时候,这样的举措反而是在保护同性恋群体。不表态支持其实是以静制动,永远把锅扣给国家和政府,就是抓住了国家层面轻易不能就某个议题表态的小尾巴,没什么值得说嘴的。
更何况现在的舆论场这么乱,哪是那么容易看清是是非非的呢?轻易被带节奏的事情也不止发生一两次了,最为著名的是下面这个案例:

而搅动舆论的往往不是来自同性恋群体的人,反而是那么看了点西方理论的皮毛、认为支持同性恋合法是时髦新潮的非同性恋者。对于这些人,一定要敬而远之、划清界限。
用@piangod 的一段话来结尾吧,因为我觉得没有什么比这段话更能形容当下的局面的了:
其实,我们国家从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繁衍压力上讲,都有着对同性恋宽容的客观条件和社会氛围,我们现阶段唯一要面对的是社会歧视这个惯性问题,这与社会文明进步的程度有关。所以,一方面要让前三排理解在同性恋问题上中国在世界上有先天的人权优势,这是一个可以随着国家物质进步自然生长的道德制高点;另一方面民间围观者尤其是微博,要明白就像同性恋的存在是不以主观意志为转移一样,社会发展阶段也是客观现实,必须要等。
要喷就用力喷,我不会回复的。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