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是否阻碍了人类的发展?_风闻
KiesHuang- 2018-08-28 12:41
“中国将采取更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李克强总理8月28日上午在中南海紫光阁会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高锐时说。
李克强表示,产权保护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在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大背景下,在发展中国家转型升级过程中,保护知识产权可以说是更加重要的产权保护,是实现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
有人问,知识产权制度是否阻碍了人类文明的发展?
知识产权的保护,实质上是对智力成果(特别是专利权)的创造者的保护,法律赋予这些创造者以独占使用、许可他人使用、排除他人未经许可非法使用等权利是对这些作者、设计者、发明者等权利人的继续创作、继续发明的积极性的促进。
当然法律也会考虑很多特殊情况,所以《专利法》和《著作权法》都规定了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情形来对著作权和专利权进行有效合理的限制,例如:
我国《专利法》第63条第1款的规定:“在法定的情形下,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未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而使用专利技术,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这些法定情形有:1、权利用尽后的使用、许诺销售或销售;2、先用权人的制造与使用;3、外国临时过境交通工具上的使用;4、非生产经营目的利用,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为教育、个人及其他非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专利技术的,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不视为侵权行为。同时知识产权在其权利特征上还有时效性、地域性等限制。
知识产权法属于民法部门,民法直接以债、合同、物权和知识产权等权利的所有、使用、许可等制度鼓励引导人们通过与他人协作获得利益,实现自我发展。
从本质上来说,法制是文明的保障,如果没有知识产权法的保护,会出现比现在更为严重和混乱的知识产权市场秩序,甚至会极大阻碍社会科学、文化文艺等事业的发展。
综上,知识产权制度不仅不会阻碍人类的发展,反而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和助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