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闺蜜篡改复读女生的高考志愿:再复读一年,是为她好 篡改高考志愿法律尚无定性_风闻
夏飞-雨女无瓜2018-08-15 12:03
男子私自修改复读生朋友的高考志愿的事情又发生了。
这次的结局是:选择原谅他。

小兰为考取某传媒大学,已复读一年。
今年高考她再次落榜。
比她分数低的考生却被录取。
小兰打电话咨询报考的某传媒大学,
大学负责招生的工作人员的答复:她志愿填报的是“服装表演专业”。

令小兰震惊不已。

她明明填报的是:“表演专业”。
还截图保存了。

小兰意识到自己的志愿被人改动了。
随后去教育考试院查询她的志愿填报情况,证实了自己的推测。
小兰和家人当天就前往派出所报案。
案件告破,犯罪嫌疑人竟是小兰的同窗好友兼男闺蜜小柯。

恶意篡改他人志愿,大多数的目的是排除竞争,提高自己被录取的概率。
而小柯的动机却不是如此,
正在读艺术高中的小柯一身学生气地对检察官说:
真的没有别的原因,我是为她好。
以她的能力上这个大学真的太可惜了,我希望她这次录取不了再高复一年,可以上更好的大学。



暂且不论小柯的真正动机是否如此。
但是对于一个已经复读了一年的考生,并且已经可以被自己梦想的院校录取了。
你有什么权利和立场,让人家重新再复读一次,还口口声声:你值得更好的。

检察官了解到,小柯出生于一个贫困家庭,幼时父亲去世,母亲改嫁,从小就跟着爷爷奶奶生活。
小柯的爷爷给检察官写了一封信:
小柯从小很懂事,学习也很努力,眼看就可以去读大学了,却因为不懂法,不懂事,**“好心办坏事”**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承办检察官面对这个案子说:
法律是公平的,小柯触犯了法律,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执法也应该是有温度的。

小柯家属代替小柯向小兰道歉,小兰也接受了真诚的道歉,表示愿意谅解。



小兰现在如愿被录取了,检察机关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其实类似的新闻近些年,屡出不穷。



法律中目前确实找不到,针对篡改高考志愿,追究刑事责任的确切法律条文。
目前就篡改高考志愿的处罚,最严重的就是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逮捕,判刑7个月。

但是一些法官表示,按照刑法规定,这一罪名是指: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
将这一罪名适用于篡改高考志愿,显得有些牵强。
还有人指出,从权益角度分析,能够涉及的就是受教育权,但还不是完整的。
因为这种行为只是侵犯到了大学教育前的一种“机会”。

可是这机会也太重要了,等于改变别人的人生轨迹。
正因为法律的空白,各地对于篡改高考志愿的处置大多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