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要辞职,为什么保守派乐坏了?_风闻
喜欢春天-特朗普已经看烦了吧?带你看看更大的美国2018-06-28 22:42
当地时间27日,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安东尼·肯尼迪(Anthony Kennedy)宣布自己将在7月退休。这个消息一出,就让自由派大惊失色,保守派兴高采烈。
最高法院作为美国三权分立体制中的一权。最高法院在美国政治中拥有者巨大的话语权,但是最高法院到底是什么,有多重要,很多人还并不明白。小志就用这篇文章把最高法院和当今美国政治的关系介绍一下。

杀手锏:司法复核权
最高法院最后美国三权中的一权,其手中掌握的最大的一项权力就是司法复核权(Judicial Review)。用白话说,就是解释宪法的权力。这一权力使最高法院可以制衡国会和政府,变成三权分立中的一权。
司法复核权可以覆盖的领域包括:
1、国会法案
2、州政府行动
3、联邦行政机关行政令
国会方面,最高法院可以审核国会通过的法案是否违背宪法或者宪法原则。如果任何法案不符合宪法原则,则最高法院可以判决通过的法案无效。然而,最高法院并不经常使用这一权力,因为党派倾向的嫌疑过重。

州政府方面,最高法院可以推翻州政府决议,包括:州议会通过的法律和州政府行政机关的行政命令。
不过一般最高法院插手地方事务基本仅限于民权领域之内。比较著名的就是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局案(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of Topeka)
1951年,美国南方普遍对黑人实行“隔离但平等”原则。其实就是黑人不得使用白人的设施,但是白人享受的设施黑人也会有。其实就是厕所盖两间,白的一间,黑的一间。
造成的结果就是,黑人不得上白人学校,但是政府也会给黑人提供教育。但是事实上黑人学校的设施差,离社区距离远。最后黑人父亲布朗为了让女儿不用跋山涉水,就近入学,将当地教育局告上法院。但是法院以“隔离但平等”原则驳回。
此案上诉到最高法院,最后最高法院全票通过反对种族隔离的法律,推翻了“隔离但平等”原则。

联邦政府方面,最高法院同样可以推翻总统的行政命令和联邦机关的行政命令。
1974年,水门事件关键时期,独立检察官要求尼克松交出涉案材料。但是尼克森以政府名誉为由拒绝交出材料,最后最高法院以全票通过的形式要求尼克森交出材料。
怎么样把案子打到最高法院去?
虽说最高法院是终审法院,可是不是什么案子都可以打到最高法院去的。审什么案子,完全看最高法院的选择。
每个司法期只有少数的案件被最高法院审理,而且这个数字越来越小。每年大概有8000个案子上诉到最高法院,只有80个会被审理。

多数案件都从基层法院开始,美国联邦法院系统分三级: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巡回法院(Circuit Court),地区法院(District Court)。
地区法院为最低级法院,如果被告人不服其判决可以上诉至巡回法院。
美国分13个巡回法院区,11个分布于全国各地,1个位于首都华盛顿特区,1个联邦巡回庭主司军事案件。

如果不服巡回法院的判决,想上诉至最高法院,被告需要撰写讼状(Petition for a Writ of Certiorari)而讼状需写明此案与联邦法律如何冲突,因为最高法院的责任是保证联邦法律在全美通行。
之后你的讼状就会发往最高法院后,就看最高法院大法官们是否会选中你的讼状了。最高法院有9名法官,为了不让多数人掌握这个流程,最高法院就制定了一个“四人法则”。也就是说4个最高法院大法官如果希望审理某案,则此案将被最高法院审理。
而这种被选中的案子往往具有三个特性,对全国社会有意义,低级法院判决违反了联邦法律,低级法院之间存在判决冲突。
举几个例子:
对全国有重要意义的案件。2000年,美国总统大选,小布什赢了选举人票,戈尔赢了普选票。最高法院通过裁决,判决小布胜选。这也就形成了判例,所以2016年总统大选,特朗普赢了选举人票,希拉里赢了普选票,特朗普就有了当选的司法依据。

第二个例子是低级法院判决违反联邦法律。最高法院中的Gonzales诉Raich案,加州人Angel Raich因从事医用大麻交易而被联邦起诉。当时第9巡回法庭判决Raich获胜,因为加州医用大麻合法。
2005年,最高法院最后推翻判决,认为国会有权禁止地方将医用大麻合法化,所以加州政府不起诉她,联邦政府依旧有权起诉她。

第三个例子也是比较著名的例子,就是Obergefell诉Hodges案。Obergefell是一名俄亥俄州同性恋者,俄亥俄州禁止同性婚姻。所以俄亥俄州第6巡回法院判决Obergefell不得和同性结婚。而全美多州同性婚姻合法。所以各巡回法院之间存在分歧。
2015年,最高法院判决“不允许同性结婚”的判决为违宪,直接造成全美同性恋婚姻合法。所以美国的同性恋婚姻合法化不是国会通过的,而是最高法院通过判决“不允许同性结婚的判决”违宪实现的。

如何成为最高法院大法官?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可能是全世界最好的工作,他们一共9人,所以权力巨大。他们收入丰厚,他们安全有保障,而其最重要的是他们不辞职就可以当一辈子。
而要成为最高法院大法官需要经过三个步骤:
总统提名→参议员认可→总统正式任命。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美国宪法没有对最高法院大法官资格做出任何要求,不论年龄,学历,专业,甚至是不是自然出生的美国人。
理论上,总统可以提名任何人出任最高法院大法官。比如James F. Byrnes大法官没有高中毕业,Joseph Story大法官在获得这份终身职务的时候才32岁。

(James F. Byrnes)
候选人提名在美国是一个表态的时机,所以候选人的专业和忠诚度仅是一方面的考量。种族、地区、性别等也是重要的考量部分。
当总统正式提名后,参议院就要开始举行听证会。一般由参议院司法委员会进行。
在司法委员会结束听证后,会给参议院发出一个意见书。意见书可以是正面的,也可以是负面的。一般这个立场都是按照党派立场做出的,谁支持谁反对在听证会前就可以猜到了。如果参议院最大党和总统不是一个党,那么一般就会是负面意见书。反之,则是正面。

(尼尔·戈萨奇的听证会)
之后进入参议院投票阶段,候选人获得50%+1票就可以得到通过。如果得到50%得票数,那么就由副总统(兼任参议长)决定。
参议院通过后,总统将签署一份正式的任命状。然后当选人进行宣誓即可正式上任。
大法官是终身职务,只有死亡、自愿退休和国会弹劾才可以让他们走人。美国历史上一共有过112位大法官,目前没有一位被国会弹劾下台。
当初美国的建国之父们设计这个职务为终身制的时候,就是希望他们可以摒弃党派立场,公正判决,公平对待所有人。但是近代以来,大法官的倾向越来越清晰,多数案件都是以5:4通过,缺少大比例获胜的“道德优势”。

肯尼迪的辞职
对于美国政治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目前美国国内意识形态冲突严重。温和派的民主党与共和党人日子都不好过。特朗普的崛起带动了一批极右翼的共和党人崛起。相对的,极端派民主党也在鲸吞温和派民主党的领地。
而两派人又互相针锋相对,一派舞刀动枪,另一派成天上街游行示威。恨不得致对方于死地。在这种情况下,两派推举出来的政客自然试图掌握更多的权力部门,以求让自己长久执政。作为可以推翻总统和国会决定的机构,最高法院显然至关重要。
那么我们来说说准备要辞职的大法官肯尼迪吧。首先,此肯尼迪非彼肯尼迪。他来自加州,和来自波士顿的肯尼迪家族没有关系。
肯尼迪是个学霸,3年读完了斯坦福大学历史和政治学双专业,又在伦敦政经读了1年,最后去哈佛大学读了法学院。
1988年,共和党总统里根提名肯尼迪为最高法院大法官。

正如上文所说,大法官的倾向越来越清晰,保守派就进行保守派判决,而自由派就进行自由派判决。多数案件都是以5:4通过。
不过目前最高法院内有
4个保守派:约翰·罗伯茨(John Roberts),托马斯(Clarence Thomas),阿利托(Samuel Alito)和戈萨奇(Neil Gorsuch)
4个自由派: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布雷耶(Stephen Breyer)索托马约(Sonia Sotomayor)卡根(Elena Kagan)

这关键的1票就是所谓的“摇摆票”,而这个“摇摆票”就是肯尼迪。
肯尼迪虽然是由共和党的里根总统提名的,但是他是最高法院中的变数,并没有在每一次判决中和保守派的最高法院大法官们站在一起。
他在中文互联网世界中最著名的一次判决就是2015年Obergefell诉Hodges案,也就他的这关键一票,让“不允许同性结婚的判决”违宪,促使同性恋婚姻在全美变为合法。
他甚至他的判决书中引述了孔子的话:
孔子教导说,婚姻是政体的根基。
Confucius taught that marriage lies at the foundation of government.

嗯,他很喜欢这么干。跟其他低调的大法官不同,肯尼迪希望自己的判决书被媒体引用,所以他的判决书总是辞藻华丽,并且经常引用古圣先贤的名言。
由于其他人的判决可以预测,而保守派和自由派各有4票势均力敌。所以造成肯尼迪成为事实上的最终仲裁人。而数据也证明,2008-2009司法年中,他在92%的判决中扮演了关键方。
在同性恋、堕胎、死刑、少数族裔等案件中,他选择和自由派法官们站在一起。而在持枪、环境保护、犯罪分子人权等判决上他又和保守派法官们联起手来。
这不,26日刚刚被最高法院合法化的“特朗普禁穆令”中就有他的支持票。这一次,他站在了特朗普一边。
其实说到这里,想必很多的读者已经可以自己分析出为什么保守派很高兴,而美国社会矛盾会更加激烈了。但是还是说一说吧!
美国政治内战的加深
肯尼迪是摇摆票,肯尼迪走了之后如果特朗普可以提名一个年轻而坚定的保守派出任最高法官,长期在位。而他们也就是这样想的。
特朗普说:
选一个可以干40年,45年的人!
to pick one that’s going to be there for 40 years, 45 years
副总统彭斯说:
特朗普总统将提名一位强大的保守派(strong conservative)。
如果是这样的话,就可以造成保守派在最高法院中占据5票。而这个法官不需要很年轻,比如特朗普此前任命的戈萨奇哪怕已经50岁,如果做个30年,也可以保证保守派把持华盛顿的意识形态30年。
另外让我们再看看年龄分布。
4个保守派法官的年龄,罗伯茨63岁,托马斯70岁,阿利托68岁,戈萨奇50岁。
4个自由派法官的年龄,金斯伯格85岁,布雷耶79岁,索托马约64岁,卡根58岁。


(开大会总会睡着的金斯伯格)
保守派法官的年龄分布明显要年轻于自由派,而自由派的金斯伯格曾表示自己将会在90岁的时候退休。也就是说在所有人不发生意外的情况下,特朗普还将有机会任命一个大法官。那将有可能造成最高法院派系对比6:3的情况。
如果79岁的布雷耶也宣布辞职呢?7:2?那就更刺激了。

由于最高法院大法官是终身任职,所以除非他们自己退出,没有人可以逼他们走人。如此,自由派真的会心里很慌……
由于大法官的任命必须得到参议院的认可,所以民主党目前的策略将大法官的任命听证拖到中选之后。如果民主党打赢中选,控制参议院,就可以杯葛任何强大保守派的提名,逼迫特朗普提名一个相对中立的大法官。

(参议员民主党领袖舒默)
其实民主党这么干无可厚非,因为共和党曾经做过完全一样的事情。
2016年2月13日,在任30年的最高法院大法官斯卡利亚去世。时任美国总统奥巴马决定要提名一个新的大法官。
当时的国会众议院由民主党控制,但是参议院已经被共和党把持。共和党杯葛奥巴马提名的理由就是正在选举,选举后才可以选出真正符合人民认可的法官。结果就把这个空悬的大法官位置一直留到了特朗普上任之后。而特朗普就推荐了戈萨奇这个年轻的保守派。
所以在这件事上,只存在民主党和共和党之间的斗争,并不存在谁更占理。
毕竟一届国会只能影响美国2年,一个总统只能影响美国4或8年……而一个最高法院大法官可以影响美国几十年。
如果自由派在这一领域溃败,得不到发泄口的话,他们会做出什么事情?我们不知道。我们知道的是,这场美国保守派向好的趋势其实已经埋下了美国社会矛盾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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