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官方媒体送给女性朋友面对犯罪的8大自保措施_风闻
三峡蓝天白云-2018-06-19 03:44
端午节,官方媒体送给女性朋友面对犯罪的8大自保措施
作者:三峡蓝天白云
犯罪,是一个古老而沉重的话题,可能是自从有人类存在不久以后就产生的问题,区别只在于有的时代、有的国家犯罪率低,有的则高。那个儿童、女性孤身一人周游全国也安然无恙,甚至还会沿途受到众多热心陌生人关照的时代估计可能一去不复返了,所以,这些年来,一些对付犯罪的办法、措施、妙计也都有被提炼、总结、发明出来,当然,主要对象是儿童和女性,因为这两种人群最容易成为犯罪的目标和受害者。
有时候,有的法院判决不是阻止、威慑犯罪,而是可能纵容犯罪。例如,河南洛阳市洛尤区法院的荒唐判决就造成了极坏的恶劣影响。2009年,一女青年夜班后独自回家被一公务员施暴者拖入树林欲行不轨,女青年激烈反抗导致罪犯的作案工具被折断,因流血过多死亡。区检察院向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宋丽犯有故意伤害罪。法院采纳,判该女青年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赔偿经济损失8.8万元。简言之,这成了一个犯罪有理的荒唐判决。
而2009年的另一桩激烈反抗致公务员死亡案件的判决无疑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一些公务员的犯罪行为,那就是轰动全国的邓玉娇案。被很多网民们视为“烈女”的邓玉娇最终被无罪释放。
所以,检察院、法院的不同裁决对于犯罪会起到不同的作用。荒唐的裁决无疑是对犯罪的纵容乃至鼓励。另一个典型的荒唐裁决是2006年南京市某法官“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她?”的零证据裁决,也就是轰动全国的“南京彭宇案”,结果就是造成了延续至今的全国的碰瓷潮,老人倒地没人敢扶的可悲社会状况。
虽然大多数检察院、法院都是秉公执法,威慑犯罪,弘扬社会正气,但对于少数徇私枉法的检察院、法院也不能姑息养奸,因为它们的荒唐裁决往往造成极坏、极恶劣的全国性社会影响,例如,四川阆中公捕公判讨薪民工案。
其实,预防、威慑犯罪是一项综合性的法律、政府和社会工程,只有齐抓共管,才能有效遏制犯罪的漫延。媒体在其中无疑也扮演着重要角色。长期以来,媒体一直孜孜不倦地告诉儿童、女性面对犯罪如何自保、如何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应该说对社会环境的改善和对犯罪的预防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也是值得肯定的。
即使是端午节这天,媒体们也没有忘记自己肩负的这一重任。《人民日报》微信的一篇女性简单几句话却预防、制止了犯罪的报道被广泛转载。
其实,细想起来,这件事具有很大的偶然性、巧合性,偶然性在于犯罪实施者因为被欠薪是被迫的,是偶然为之,并非职业犯罪,所以没有志在必得、鱼死网破的顽固犯罪想法。巧合在于双方女性都是孕妇。如果不是孕妇,故事很可能是另一种相反的结局。
不过,这个故事对预防、制止犯罪依然有很大的参考价值。我从中总结了三点供参考:
**一是要尽量保持镇静,不要太慌乱。**毕竟你是正义、正气的一方,而对方则是在犯法、犯罪。俗话说,“邪不压正”,显露出自己的正义、正气,往往有震慑犯罪分子的效果,除非犯罪分子是个亡命之徒,但这种情况毕竟是少数、极少数。
**二是要“急中生智”,保持自信,实现自保。**也就是要智胜犯罪分子,让犯罪分子有所顾忌,知难而退,哪怕如报道中所述,让犯罪分子对你产生恻隐、同情之心也可以,以便实现自保。自信才能产生智慧、灵感,才能临危不惧。“保存自己是为了更好地消灭敌人”,这个军事原则对于预防、制止犯罪也同样适用。
**三是要讲究策略,不要轻易激怒犯罪分子。**注意目的是不要让犯罪分子得逞,让犯罪分子知难而退,所以,要讲究语言技巧,不到万不得已,不要激怒犯罪分子,俗话说,“一句话可以让人笑也可以让人跳”,对犯罪分子可能也是如此。
最后,在上述三点都无效、表明犯罪分子顽固不化、不可救药的情况下,也只能“好汉不吃眼前亏”了,但也绝不要太失望、甚至绝望,要想到你背后还有一个强大的靠山、犯罪分子的克星---公安部门。事后要尽量保存好证据,即使向公安部门报案。
以下媒体提供给女性的8大自保方法要都做到还真不容易,但熟能生巧,多加努力,应该可以烂熟于心,灵活运用。当然,这8大自保方法对男性朋友也有很大的参考价值。
女子深夜被勒脖拖进荒地****几句话劝服劫匪放弃打劫
2018年06月18日 人民日报
http://news.sina.com.cn/s/2018-06-18/doc-iheauxvz1342621.shtml
一般人遭遇抢劫
大多都会被吓得手抖腿软
但下面这位妹子可不一般
她被 " 劫匪 " 勒脖拖走后
竟然还淡定地与其聊天
最后成功地劝 " 劫匪 " 放弃了打劫

6月12日,
记者从四川遂宁市经开区警方获悉,
遂宁一女子深夜出门遭遇抢劫,
被劫女子竟与 " 劫匪 " 谈心聊天,
还机智地劝 " 劫匪 " 放弃打劫行为。
被劫女子报警后,
" 劫匪 " 被民警找到后主动承担罪责,
交代了相关问题,
还诚恳向女子及家属道歉。
警方鉴于被劫女子没受伤,
其财产也未受损,
" 劫匪 " 抢劫犯罪行为中止,
对其作出免于处罚决定。
这波操作真是太 6 了
她到底和 " 劫匪 " 聊了些什么呢?
下面来看看吧!
5月25日23时3 分左右
20岁女子王某因与丈夫吵架
便独自一人到高速路出口外的凉亭乘凉
谁知背后伸出一双大手勒住王某的脖子
并将其拖入了一块荒地内
打劫男子让她交出现金后就放其离开
王某被吓坏了
立即向男子讨饶
称自己已怀孕二个月
希望男子不要伤害她和肚里的胎儿
由于出门没带钱
愿意将自己微信中的 200 元 " 红包 " 转给男子
男子一听女子已怀孕
便立刻改变态度
将她扶起后
两人相对而坐
并向王某道歉
男子告诉王某
他的妻子已怀孕八个月即将临盆
自己也即将为人父
由于在工地上班了几个月未领到工资
" 自己是被憋得没办法了,
才想到出来抢劫找钱。"

王某听罢心生怜悯
还好言规劝该名男子
不要做抢劫等犯罪违法的事
不然其妻儿将为他的愚蠢行为承担后果
男子听后连连点头并承认自己仅一时糊涂
" 劫匪 " 为表示自己道歉的诚恳态度
还将自己的手机号留给了王某
让其以后有事都可联系他
王某回家后将自己所遭遇到的告诉丈夫
其丈夫被吓得冒了一身冷汗
便让妻子立即拨打电话报警
5 月 26日凌晨1时许,
王某向遂宁市北固派出所报警。
民警赶到现场了解情况,
但 " 劫匪 " 的电话却打不通了。
由于事发地点没有监控视频,
民警根据王某提供的 " 劫匪 "
骑了辆白色电瓶车线索,
通过从高速路出口进城道路沿线的 " 天网 “,
很快就确定了该名实施抢劫行为的男子,
随即找到27岁的李某

民警根据李某的供述以及仔细调查
确定李某的妻子确已怀孕八个月
而他上班的工地已有数月没发工钱
事发当晚
李某原计划骑车出门伺机“找点钱”
民警说
李某到案后其认错态度诚恳
且对王某没造成任何伤害和损失
就将此事上报至公安分局的法制科
最终,经法制科的民警研究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李某的行为应属犯罪中止范畴
犯罪中止
这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经遂宁经开区公安分局研究决定
对李某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女性安全受侵害案时有发生
文中王女士的遭遇
可以说是不幸中的万幸
要避免不测,除了严厉打击犯罪
个人也要做好防护措施
遇到以下8种情况
该如何自保
女性朋友请仔细看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