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一州最严反堕胎法案生效 胎儿有心跳后不准堕胎!_风闻
东八区北京时间-不分东西南北,只知上下左右2018-05-06 22:33
美国爱荷华州议会周三通过一项被称为“心跳法案”的限制堕胎法案,规定一旦检测到胎儿心跳,堕胎即属非法,而一般大约怀孕六周胎儿就会有心跳。共和党籍州长莱诺斯周五在办公室签署了这项法案,成为全美最严厉的反堕胎法。

据星洲网报道,莱诺斯在签署法案后发表声明说,这关乎生命,是一个比法律还重大的问题。她强调:“我不会因为自己的身份或信仰而退缩。”
签署法案当日,州政府大楼外聚集了一批抗议者,高喊着“我的身体,我的选择”。

报道称,批评者认为这项新法将会徒增非法堕胎的可能,而大多数妇女甚至在还没意识到自己怀孕时,就被“心跳法案”禁止堕胎,并不公平。对法案十分不满的州众议员薇姬·兰辛(Vicki Lensing)表示,女性应自己决定是否接受这类的医疗选择,而不应由立法者代为决定。
不过,这项严格的“心跳法案”也将一些情况列入豁免,例如“必须舍弃胎儿才能保住孕妇生命”,或“遭强暴、乱伦后怀孕的妇女”等,即便胎儿被检测到心跳,也将允许堕胎。
保守派希望这个社会争议课题能重新由美国最高法院处理,预料该法案将引发司法大战。
197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因著名的“罗伊诉韦德案”(Roe v. Wade)判决堕胎合法化,承认妇女的堕胎权受到宪法隐私权的保护。但美国各州的州议会在反堕胎团体推动下,仍对堕胎权定下程度不一的限制,尤其共和党管辖的州会有较严厉的堕胎禁令。

北达科他州和阿肯色州立法机构曾在2013年通过了类似“心跳法案”的法律,但2015年遭第八巡回上诉法院判定违宪。
俄亥俄州议会也在2016年12月通过“心跳法案”,通过的原因在于特朗普(Donald Trump)在总统大选中获胜,议员判断认为特朗普极可能任命保守派的联邦最高法院法官。不过,州长凯西克(John Kasich)以有违宪疑虑为由否决了这项法案。

今年3月又有两位俄亥俄州共和党籍议员在议会中提议,生命始于受精一刻,未出生的胎儿皆应该被视为人类,自怀孕后进行堕胎都是属于非法行为。不过,目前在州议会中,占到大多数的共和党籍议员也认为这个法案过于严厉,仅有20位议员签署,不到总数的1/3,获得州议会通过的可能性不高。
目前,美国大部分州的法律都是禁止妇女在怀孕24周以后堕胎。
综合:星洲网、风向新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