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方法》都谈了哪些方法?_风闻
西竹先生-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2018-04-05 08:06
“哲学所能做的一切就是破除偶像”[1]。从希腊哲学开始,西方哲学就确立了一种学以致之的观念,以获得普遍的、必然的知识作为追求的目标[2]。而近代哲学是相对于“现代哲学”的理论范畴,是继古希腊哲学、中世纪哲学之后的另一个历史新阶段。一方面,它流淌着古希腊哲学人文主义的血脉,另外一方面,其更加注重“理性主义”和“科学精神”。近代哲学以主体为原则(或自我意识的原则),与认识论问题紧密相关。它从以客体为原则的古代哲学中划分出来,标志着“主体性的崛起”。而法国哲学家笛卡尔以其命题“我思故我在”(我国旧译。直译为“我想,所以我是”[3])成为当之无愧的近代哲学创始人。方法论问题是解决哲学问题的关键,方法论的变革带来的往往是哲学的变革。因此,笛卡尔开宗明义,从一开始就努力把握着问题的核心。无论是就纯思的哲学思辨还是我们生活的实际而言,笛卡尔洋溢着批判的理性主义精神和严谨的科学态度的思考,对我们一直都具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意义。

(笛卡尔)
《谈谈方法》(即《谈谈正确运用自己的理性在各门学科里寻求真理的方法》是1637年笛卡尔发表的处女作。自传体的叙述,散文化的风格和娓娓道来、流畅饱满的语言,表达从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层面上去认识、理解和构架科学的新观点。作者从对各门学科的认识理解出发,阐述和解释了正确运用理性去寻求真理的方法及基于此的行为守则。
开宗明义,笛卡尔一开始就强调了只有用正确的方法指导理性才可以获得真理。笛卡尔说“良知,是人间分配的最均匀的东西”,“那种正确判断、辨别真假的能力,也就是我们称之为良知或理性的那种东西,本来就是人人均等的;我们的意见之所以分歧,并不是由于有些人的理性多些,有些人的理性少些,而只是由于我们运用思想的途径不同,所考察的对象不是一回事。因为单有聪明才智是不够的,主要在于正确地运用才智”[4]。因而即使理性人人都有,但是仅仅“有理性”是远远不够的。从这种层面上来讲,笛卡尔看来,方法问题是哲学的首要问题。
笛卡尔结合自身亲身经历,简单阐述了对各个学科的基本看法。值得提及的是,出身传统教育的笛卡尔,对经院哲学和科学数学进行了一个比较研究。因而笛卡尔说到:“三段论式和大部分其他法则只能用来向别人说明已知的东西,就连鲁洛的《学艺》之类也只能不加判断地谈论大家不知道的东西,并不能求知未知的东西”[5],在这里,笛卡尔并不是说三段论式的逻辑推理不好,而是说这种“旧逻辑”只能推理分析已知的知识而不能获得全新的知识。只是对已知知识的演绎而不能对未知知识进行探索。而且另外一方面,逻辑推理法则本身也有很多有害和多余的东西,它们与那些好的、正确的方法和原则杂糅一起,难以区分。而古代的几何和近代的代数,“都是只研究非常抽象、看起来毫无用处的题材的,此外,前者始终局限于考察图形,因而只有把想象力累得疲于奔命才能运用理解力;后者一味拿规则和数字来摆布人,弄得我们只觉得纷乱晦涩、头昏脑涨,得不到什么培养心灵的学问”[6]数学尽管拥有确定性,是清楚明白,毫无质疑的,而且可以推演新知识,但是无论是几何还是代数,其研究对象究竟都还是抽象的“符号”,对于知识研究,其并不涉及。而抽象的思考模式和艰深的数学法则则加高了多数人学习、理解和掌握的门槛。
正如笛卡尔所说:“我并不打算在这里教给大家一种方法,以为人人都必须遵循它才能正确运用自己的理性;我只打算告诉大家我自己是怎样运用自己的理性的。”[7]笛卡尔结合自己亲身求学的经历、经过,谈到他自己寻求真理的方法。一方面,笛卡尔对于各类知识有着广泛地涉猎,接受和重视学校所给予的各种知识、方法和技能,从中汲取养分,并且认为“连最迷信,最虚妄的东西也不能放过,是有好处的,可以知道老底,不上它们的当”[8],体现着一种百科全书式学者的求知精神和治学态度;另外一方面,笛卡尔说到“我们这个时代人才辈出,俊杰如云,不亚于以往任何时代,这就使我可以自由地对所有的人做出我自己的判断,认为世界上根本没有一种学说真正可靠,像以前人们让我希望的那样”[9],他并不对知识采取一种依附的态度,相反,他主张个人独立的或者说是自我的思考。笛卡尔用建筑作为一个例子,做了一个简单的说明“单靠加工别人的作品是很难做出十分完美的东西来的”[10],固然对于国家和各门学科的主体,个人难以撼动其根基。但是对于个人这个主体自身而言,有一种方法却可行的多:既然现有的原则和观念是真假难辨,不好确定的,那么最为妥当的办法就是对于一切的知识和观念都采用怀疑的态度,以普遍怀疑来一一证实,寻找无可置疑的真理,然后再建立哲学基本原理,进而推演各门学科体系。[11]即“如果我想要在科学上建立某种坚定可靠、经久不变的东西的话,我就非在我有生之日认真地把我历来信以为真的一切见解统统清除出去,再从根本上重新开始不可”[12](这也就是“我思故我在”的肇端)。

(法国邮票上的笛卡尔)
因而,建立在经院哲学的逻辑方法和科学的数学方法之上,以独立的、批判的、实践的思考和反思为基础,笛卡尔提出了自己的方法论原则:
第一条:“凡是我没有明确地认识到的东西,我决不把它当成真的接受。也就是说,要小心避免轻率的判断和先入之见,除了清楚分明地呈现在我心里,使我根本无法怀疑的东西以外,不要多放一点别的东西到我的判断里”。这里奠定的是“理性”,即绝对正确的分辨能力的权威地位。用理性来检验一切知识,而标准同时也非常明确:清楚分明,毫无质疑。
第二条:“把我所审查的每一个难题按照可能和必要的程度分成若干部分,以便于一一妥为解决”。这是近代哲学和近代自然科学普遍运用的分析方法,即对知识对象进行层层分解,直到不能分解为止。这是通过由个别特殊到普遍一般的过程,去寻求事物不可再分,毫无质疑的基本性质。
第三条:“按次序进行我的思考,从最简单、最容易认识的对象开始,一点一点逐步上升,直到认识最复杂的对象;就连那些本来没有先后关系的东西,也给他们设定一个次序”。这又是从抽象的一般到具体的个别。就好比说第二条是物理问题中的分离法,那么第三条就是综合法,前者对对象进行无限分解,到基本单位为止,以便减少由基本性质组成过程中带来的谬误及对对象认识的阻碍;后者则以自我意识和确定无疑的基本原则,进行优先排序,重新组合对象甚至是复杂的对象,以便在理性的基本上对事物整体,或者说作为整体的对象进行一个重现。藉由将抽象一般上升为具体个别完成认识过程,发现事物(对象)的完整本质。
第四条:“在任何情况之下,都要尽量全面地考察,尽量普遍地复查,做到确信毫无遗漏”。[13]笛卡尔在这里强调的是审查和核定知识的完备性。不管是对于新知识,还是对具体的学科体系而言,“充分必要”或者说“完备”都是科学态度和理性精神的基本要求和具体体现。
如果我们仔细观察笛卡尔的知识和方法论体系的话,不难发现笛卡尔的“方法”借助的并不是归纳,而是演绎。在整个方法体系中,占领导地位的是理性,即绝对正确。占主体地位的是“我”[14],是理性的人本身。不再仅仅拾人牙慧,不再仅仅迷信权威,不再单纯加工别人的东西,而是从自己的生活中,自己的学习和自己反思中,去发现自己并且建立自己赖以信任的体系:首先,用理性(必须是清楚明报,毫无质疑的)作为绝对权威,采用普遍怀疑的态度对真实可靠的绝对正确的知识一一证实和证明,这些业已确立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就是演绎的基础;其次,对于客观世界,主体对其进行分解,直到分解出其毫无否定的基本性质为止,然后基于自己业已证实证明的原理、知识和方法,以及自己的独立反思(甚至自己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对被分解的客观世界(分解对象)进行重组,借以重现事物的真实本质,完成认识;最后,再对知识和知识的体系,甚至方法细则进行完备性和正确性的一个全面审查和复查,由此完成整个具有普遍必然性的推理过程,形成科学知识的体系。即笛卡尔所说的:“它们必须是明白而清晰的,人心在注意思考它们时,一定不能怀疑它们的真理”“我们关于别的事物方面所有的知识一定是完全依靠那些原理,可是离开那些原理,我们就一定不能知道依靠于它们的那些事物”[15]。(我们可以借助笛卡尔对观念的划分来理解这个概念。根据观念的来源不同,笛卡尔把观念分为三类:“在这些观念中间,我觉得有一些是我天赋的,有一些是从外面来的,有一些是由我自己制造出来的”[16],而这三者的特征则是“外来的观念依赖于感觉;虚构的观念借助想象;而天赋观念则出于纯粹理智”[17]。天赋观念就是那些纯粹的理性思维的东西,较于不可靠的感觉经验,它们更能成为科学知识的基础。[18])
笛卡尔可以说是近代自然科学和近代哲学的开门人。无论是其自然科学思想,还是其哲学思想,都不可避免因为客观条件和主观因素的局限产生种种不足甚至错误。但是通过《谈谈方法》,我们就不难看出笛卡尔在一直观察和思考着这个世界。启蒙的基础是理性,启蒙的目的是让人们站起来,做自己的主人。启蒙追求的是通过科学和知识使人摆脱内在和外在的限制和束缚获得自由,进而促成社会的进步。近代哲学的理性或许还是科学理性,甚至难免带着物性的色彩,但是就整个历史而言,笛卡尔及整个近代哲学体系无疑带来的是整个时代的进步。固然笛卡尔的方法论不是完全正确的,但是作为探索真理的一个阶段,它是必要而必须的。重要的是,整个方法论中,呼唤的是理性,带来的是人的价值和尊严,对于知识的科学,还是对于科学的哲学,这种意义都是举足轻重的。继承前代哲学思想和知识体系,为后世带来的是一种独立的、批判的、反思的方法论体系,为后世开启的,是一条通往理性、自由新世界的光明大道。
就好比因为主体的觉醒,所以如笛卡尔所说,我思,故我在。
参考文献
[1]笛卡尔.谈谈方法[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2]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西方哲学原著选读[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3]张志伟.西方哲学十五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1] 参见《维特根斯坦论伦理学与哲学》,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9月第1版。
[2] 参见《西方哲学十五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3月第1版P198。
[3] 参见《谈谈方法》P27
[4] 参见《谈谈方法》P4。这里的“良知”指的是绝对正确的分辨能力,仅运用理性的知识论意义而没有伦理学意义。
[5] 参见《谈谈方法》P15
[6] 参见《谈谈方法》P15
[7] 参见《谈谈方法》P5
[8] 参见《谈谈方法》P6
[9] 参见《谈谈方法》P6
[10] 参见《谈谈方法》P12
[11] 参见《谈谈方法》P13
[12] 参见《第一哲学沉思集》,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P14
[13] 以上引用参见《谈谈方法》P16
[14] 正如作者在开篇中所说“……我只打算告诉大家我自己是怎样运用我的理性的”,作者以自己自传体的口吻例证这个立足点。即“启蒙”——理性/启蒙不是让别人跟你走,而是让他们站起来,自己走。主体性的觉醒和主体性的运用,就是强调人的主体原则地位。
[15] 这就是笛卡尔所说的“天赋观念”。参见《哲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P6。
[16] 参见《西方原著选读(上卷)》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P374
[17] 参见《西方哲学十五讲》P201
[18] 天赋观念首先是存在于理智中,藉由我们的理解得来,不藉由感觉或者想象;其二,它是明白清楚、无可质疑的;其三它应该具有一种普遍必然的真理性。可以参考张志伟先生在《西方哲学十五讲》中关于此内容的阐述。笛卡尔的天赋观念,带来的是“方法论的怀疑”,进而带来的是笛卡尔对于形而上学的重建。出于篇幅和报告本身的限制,在此不述说。可以参见《谈谈方法》第四部分的相关述说,大致为P26~P33